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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 19: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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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诗稿》信息显示:身份、家世多样
1、身份多变:
(1)、《诗稿》512-052《再叠前韵》诗云:“小臣忻圣化,经过不辞频。”自称“小臣”。
(2)、《诗稿》529-059《闲兴四首其一》诗注:“以舌耕糊口”。世人皆以为此可证作者是一个教书先生,但《诗稿》中多次出现卜士及有关词汇如袁镜等,我们也不能排除他是一个算命先生,“舌耕糊口”对于算命先生来说也是合适的。
(3)、《诗稿》738-107《九日雨中探韵》诗云:“白衣岂得劝飞觞”。白衣无功名,举人都不是。
(4)、《诗稿》740-108《四时闲兴其一》诗云:“既甘朝市身无分,笑倚东风学陆沦。”“陆沦”应该说的是陆通沦伏,佯狂不仕。陆通,字接舆。楚狂是也。
(5)、《诗稿》767-124《书答田先生宠赐佳章原韵》前面分析过,是个未中进士的举人的唠唠叨叨。
我们可以说他先为白衣,后来中举舌耕糊口,然后谋得一官半职,但接舆沦伏不仕却是解不通的,身份多变证明此非一人。
2、关于母亲:
(1)、《诗稿》520-055《题家大兄内室壁四首其一》诗云:“母老还多病,知年弥觉高。”有老母在堂,难称早逝。
(2)、《诗稿》744-111《四时闲兴其五》诗注:“赖 母扶育成人亦不幸早逝”母早逝。
(3)、《诗稿》527-058《分居叹其一》诗注父、母前未空格阙字示敬。
(4)、《诗稿》726-101《友人母丧未及往弔书寄誌慨》诗注父、母前未阙字示敬。
(5)、《诗稿》744-111《四时闲兴其五》诗注如上母前空格阙字示敬。
母亲的情况不同,对母亲表示的尊敬程度也不同。难以归为一人。
3、关于大兄:
(1)、《诗稿》527-058《分居叹其一》“嫂兄拚弃弟”《诗稿》528-058《分居叹其二》“墙阋犹在昨,釜泣必於今。”兄弟不睦,感情冷淡。
(2)、《诗稿》571-078《抚先兄墓自悼》诗云:“特往先兄告,於今有此儿。”黄一农先生认为是带着自己的儿子到先兄的墓前祭告,这是不对的。此句是回答上句“坟填知是我,纸化问为谁?”的,是说长兄为父,以儿侍兄的意思。因为其兄无儿无女留下,所以他来充当兄长的儿子前来祭奠。这又表现的兄弟和睦,感情真挚。
这能是同一对兄弟吗?
4、关于子女:
(1)、《诗稿》533-061《哭子女并丧》诗注:“余生二女一子,因出痘仅存一焉。”存下的是“一啼娘”女儿。他只有一子出痘丧亡。而下面有他又生子及与儿子互动的诗作,请问:在此情况下他为何不修改这个“仅存一焉”的诗注?这不是在咒自己和他的儿子吗?即便他自己不改,他的嫡孙张子介卿也应该改,因为这个诗注等于不承认他的父亲是张宜泉的儿子,这不成了家族笑话吗?
(2)、《诗稿》539-064《喜生子》有“忽闻儿一哭,便觉喜非常。”“掌珠终作吉,怀燕始为祥。”“门楣自此光”。《诗稿》五言诗若为编年,此诗在《哭子女并丧》之后,则是其第二次生子,但根据上述所引诗句,这完全是第一次得子之后的喜悦心情的表露,难以解释为再生子之后的感受。诗中“怀燕”用了唐代宰相张说母梦有一玉燕自东南飞来,投入怀中,而有孕生张说的典故,这是不是也能暗示作者姓张呢?
(3)、《诗稿》572-079《书春儿远持莲蓬藕见贻走笔以示》用了“怀桔”“莲子”“幽谷”等词语典故,特别是幽谷应指芝兰生于幽谷而独芳的君子,说明春儿是儿子并且孝顺。但下首诗573-079《见老妻病起作》马上就有“女喜归宁早,儿嫌侍药迟”埋怨儿子不孝。这是同一个儿子吗?而不论孝与不孝这都不应指尚在争食的小儿。
(4)、《诗稿》578-081《书禧儿与弟争食苹果以此示之》有云:“夷齐曾重义”用的是伯夷叔齐之典,可见禧儿与其弟是兄弟而不是姐弟。这里他有两个争食的小儿。若作者为一人且五言诗编年,他的儿子先大后小,难以解释。
关于禧儿我们无法断言他是谁,但是有个巧合列此与诸君参考:中华书局1986年版《清词综补续编》录有丁绍仪长婿胡鑑所撰《外舅丁先生述略》一文,其中载丁绍仪有三子三女,长子丁承禧。丁绍仪在其书中多次亲切地将此长子丁承禧呼为禧儿,其他二子则象这首诗一样不被提及一字。如《听秋声馆词话》序有“积久成帙,禧儿请付手民(雕版工,刊刻出版之意)”、《东瀛识略》自序有“戊辰(同治七年,公历1868年)夏,禧儿承乏(暂任)噶玛兰(现台湾宜兰),将行,因检录数条畀之。”、《东瀛识略》自序后有补记“书刊未半,资已不敷,禧儿又以邻封及民捐事横罹降秩,心情烦劣”。《宜蘭市志?歷史建築篇》第264頁载“同治7年(1868)通判丁承禧再度重修,並依八卦方位,名定東為震平門,西為兌安門,南為離順門,北為坎興門。”可知“禧儿承乏噶玛兰”是指出任噶玛兰厅通判,宜兰昭应宫有《澤周海甸》匾额即为其所书。“禧儿又以邻封及民捐事横罹降秩”似指同治七年(1868)发生的英、德两国民众视宜兰南澳为无政府地带,噶玛兰厅通判丁承禧制止无效,在该地带强行建立小殖民地的事件,此事详见万维百科“大南澳事件”一条。《听秋声馆词话》卷二十《马廷萱词》一条下还记载“岁乙卯(咸丰五年,公历1855年),余权汀州丞…….. 越十年甲子(同治三年,公历1864年),大儿承禧亦权汀丞,在两罹兵燹後。”。以上可知,丁绍仪有子禧儿,喜爱异常,经常在文中提及而对其他二子不着一字,父子二人同期与兴廉宜泉活动于闽、台,丁绍仪与兴廉有词律交往,这首诗会不会是兴廉与丁绍仪互索诗、词的结果呢?由于证据不足,此仅为猜测,诸君自行领会。
关于儿子的混乱记载不支持这是同一个作者,更不支持五言近体诗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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