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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怪现象,很有必要与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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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 05: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所谓“怪现象”,重点就在“怪”这个字上面。
  这个“怪”有时容易理解,有时就很不容易理解。
  怪就怪在,很多怪现象就发生在很多人的身边,乃至于很多人当前就在经历着“怪现象”,但他很可能并没有这方面的感触。
  这个“怪现象”,讲调皮一点,作者用“怪”字解释。讲严肃一点,作者就用“不太好”来解释。再严谨一点呢?那就依具体情况而定了。
  那这个“怪现象”多不多呢,可以说,不少,有哪些“怪现象”呢?
  不急,请容作者慢慢道来。
  鉴于本文是在作者没有“备课”的情况下,由于时间紧迫,只好一面随感而写,一面“课外备课”两手慢慢地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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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1 05: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说,
  第壹个“怪现象”:
  1,弃“渡人之舟”,执“杀人之剑”。
  什么意思呢?
  所谓“渡人之舟”一词的来历,取自佛经《金刚经》中:以是义故。如 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所谓“杀人之剑”,则是指某人以个人的某种认知,见识,信仰,或某种人生价值观念嘲讽,轻蔑,否定,对立,或扼杀他人的认知,见闻,思想,信仰,或其他价值观念。一般来说,引发这种“杀人”举动的关键还在于此“杀”之行为更主要是从他自己个人的主观意愿出发所引发的,而非严谨的从客观公正的态度所进行的考量。
  比如说,孩子“贪玩”或“吸毒”这两个事情,前者可以客观分析孩子所玩之“玩”是否会真的令孩子玩物丧志,如果所玩之物是一种可以陶冶情操之爱好,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所以这个或有利,或有害。不能一棍子打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以这种问题如果出现全部被孩子的父母否定,那此父母的行为就是在“执”“扼杀”孩子爱好之“剑”。但“吸毒”就不一样了,吸毒不仅会直接残害吸毒者个人的身心健康,还会给他的家庭,以及社会带来伤害或动荡,所以拒绝他人吸毒,这种行为自然就不在“执杀人之剑”之列。
  上面分别简单介绍了两者的基本含义,以及基础的适用范围。那具体到现实生活当中又是怎样的“怪现象”呢,作者明日另开一楼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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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1 06: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在现实生活当中,于“渡人之舟”和“杀人之剑”相似的譬喻很多很多,远远不是作者上楼所讲的“认知,信仰,价值观念以及轻蔑,否定,扼杀”这么简单。
  尽管作者前面讲到,“渡人之舟”的出处取自于佛教经典《金刚经》,但还是请读到此处的读者,能把心量放大一些。
  如果说把佛法比作是将“有缘人”渡到成就解脱的“舟”。那其他的“法”或者说其他某种事物也自然可以看作是将某人“渡”到某种境地的“舟”。
  比如说,
  1,某某官员,其官职所能行使的权力,正常情况下是为民服务,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的“舟”,可在某种情况下就变了,即当这位官员贪 污 腐 败 堕 落之时,此“权力”就从“渡人之舟”变成了“杀人之剑”。这说的是为官者的“权力”。
  2,某影视或其他行业的某某“明星”的咖位,也可以说是“知名度”,或者说某种好名声的影响力。当这位“明星”利用他较好的影响力助力公益事业等对公众能起到良善引导的行为时,我们可以说这是在将个人的影响力作为助力社会和谐发现的“舟”。可如果这位“明星”未能很好利用自己较高影响力公共的形象,反倒是是偷 税 漏 税,弄虚作假,乃至于利用自己的公共影响力去做虚假的广 告宣传,以致很多信任他的民众蒙受损失,乃至迷失自我,这就是将自己提升的巨大公信力作为了“杀人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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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1 07: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上面两则譬喻不普遍成立的话,那下面的譬喻就比较普遍了。
  比如说,
  3,同事甲和乙。甲的学识,能力都比较高,经验也丰富,而乙因基础较差,导致学习能力一般,经验不足。这种情形相信在现实当中就很多了。当甲愿将个人的经验或能力教 授乙时,这算是将其个人的学识能力作为“渡人之舟”。倘若当甲没有帮乙提高业务水平的意愿,这种情形原本是无可非议的,但总有相反的情形出现,比如说,“甲”因自己能力高于“乙”而洋洋自意,这还不算什么。令人不解的就在于出现“甲”以此轻蔑“乙”不如自己,瞧不起“乙”的情况。这种情形就是甲在弃“渡人之舟”而执“杀人之剑”。可能有人会觉得这太正常了,但作者这里所讲的正是“渡人之舟”与“杀人之剑”的不同之处。
  4,当某人增添了某种学问,或有了地位,或拥有了富足的财富,乃至于开上豪车,当此人的周围的人们在学识,或地位,或财富,或物质基础等其他方面都不如他富足的时候,这个看似富足的人中总会有人很容易因此而滋生出鄙夷不如他的人。你比如说网络曝光的,瞧不起环卫工阿姨,瞧不起快递小哥,对流浪乞讨者更是没有来由的心生反感或厌恶等等等等,这都是在执“杀人之剑”,而非“渡人之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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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1 07: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则,媒体所报道的当前社会 离 婚 率 很高这种现象就非常简单明了的说明了作者所讲“执杀人之剑”现象的存在性。
  如果说某些人还没能理解作者所讲的这“怪现象”的普遍存在性。那作者便将更普遍性的譬喻讲出来。
  比如在某些“圈文化”中,
  你比如说“学佛圈”。
  名称虽是“学佛圈”,不过以作者的经历和浅薄的经验来论,以作者的角度实话实说,作者所能看到的【具清醒头脑的真知灼见】确实很少,不能说没有,只能说很少。至于说在学佛圈“混迹”的人们,他在现实当中有没有真实践行“学佛”就不得而知了,作者也不妄加评论。只能说,在各个网络平台当中所见中,不少是“执杀人之剑”侃侃而谈之辈,至于其所执之“剑”以及目的,或者其背后的真 相,可谓是五花八门,各有各的不同。
  当然了,作者所讲并非针对“宗教信仰”。只因为“弃渡人之舟,执杀人之剑”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在思想价值观念方面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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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1 08: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由历史潮流的发展和冲洗,唯物主义世界观至少在我们国家是占多数的。这里暂且不细论“有神论,无神论”,至少以“无神论”作为认知世界基础理念的人不在少数,而且随着物理机械科技的发展,信奉唯物主义无神论者只会愈来愈多。
  这种现象本身并没什么对与错的问题。作者也不能没有来由的对此妄加评论。
  只能说,这是一个人,他自身对信念认知的抉择。至于说这个人到底有没有真实性的参与了抉择,还是说这个人只是被动的听从了某种思想价值观念,却没能发挥他个人主观能动性上的抉择权,便无条件的“拿来”服从了,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这个问题当中所隐晦的怪现象,作者后面会谈。
  作者所讲“怪现象”,之所以首讲“弃渡人之舟,执杀人之剑”。是因为这是一个作“清醒者”的立身之本。
  既然要做一个“清醒者”,我们应不应该从诸多事物之中反思,我们到底是在乘船过“河”,还是在执剑害“命”。至少以作者的视角出发,这种反思还是很有必要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只因作者在“某乎”平台当中,看惯了各种的“言讨笔伐”。
  曾看到某信奉唯物主义无神论者把马列主义举得高高的(这种行为本身并没有什么),而不能理解宗教存在的意义,进而污言贬低。
  而信奉宗教的某些人呢,又以其不了解“世间真 相”为由,素养好一些的为其惋惜,或一笑了之,或不予讨论。不好的呢,便认为前者粗鄙,无知,乃至于常常将“诽谤堕地 狱”奉为口头禅等等等等。
  可以说,这两种世界观中的后者皆是在“执杀人之剑”!
  不管我们认同什么思想观念或世界观,虽然有层次上的异别,但只要是良善的,根本就没有必要“以己之好”强夺他人之“味”。
  只因他当前喜欢吃什么口味的饭菜,总要他自己做主,我们不能以自己钟爱的口味强势他人也喜爱,这是不符合正常逻辑的,故这种强迫的行为即是“执杀人之剑”。而只有懂得这其中道理的人,才会“弃杀人之剑”而“作渡人之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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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1 09: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简单概括性的讲,一个人的权力,职责,地位,财富,学问,见识,阅历,经验,信仰,言语,行为举止,态度,情绪,相貌,某个物件,乃至于微表情,等等等等有形无形之事物都可能会成为帮助“他人或自己”的“舟”,又可能会成为伤害“他人或自己”的“剑”。
  其中有意思的是,作者前面所讲到的“抉择权”。如果某人明白了作者所写这“第壹个”怪现象的意义,他至少知道:决定所做是渡人之舟,还是杀人之剑的关键,就在于自己是如何行使自己的抉择权的。
  如果说某人没有反思,重视过自己的抉择权,那此人到底有没有发挥他在主观能动性上的自主抉择权,还很难说。
  只因为,随波逐流者,盲目跟风者,随大流者,人云亦云者,在当今这个时代处处可见,比比皆是。
  如果你从来没有重视过自己的“抉择权”,那你很可能已然丧失了“全 方 位”和“多角度”认知“世界和自己”的重要前提与基础,乃至于你自己还要“限 制”自己的“抉择权”,对此糊涂行为你自己恐怕还从来没有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就很容易发生因偏听偏信而导致自己的世界观或价值观等多方面变得越来越趋于武断,狭隘,以致下劣,恶俗,甚至沦丧到无 耻,恶毒而不知不觉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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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1 10: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说,上面这段话,作者写得有点儿跳脱了,某些读者可能不容易读懂作者这段话的含义,或认为作者的言论存在危言耸听之嫌疑。产生这种认识,不要紧,还是希望这类人能耐心看下去,看到后面就不会认为作者是在危言耸听了。
  下面作者就以亲身经历过的一则真实情形为例来写一个譬喻性的文字。鉴于曾经所发言论未能查询到,无法截图的情况,只好以文字转述的形式写出来。
  作者曾在“某乎”平台,因某人诽谤污蔑佛教而写了一段批驳文字,有人便高举“马 克 思主义,毛 泽 东思想”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育”,其以训诫的口吻数落作者“为什么不信马列,竟然去信佛教”。
  好了,大致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也不知道读到此处的读者,是否能从中看出这位网友对我的“教育”哪里存在问题?
  可以说,这位“某乎网友”之所以能说出这种论断,其实他就是在用“彼剑”杀“此剑”,“彼剑”即是“马 克 思主义,毛 泽 东思想”,“此剑”即是“佛教,或其他宗教思想或信仰”。
  这种现象就是非常典型的“执杀人之剑”,只不过这种“剑”往往都是先从他自身开始的,然后才是别人。
  所以,也非常明显,这就是在令自己的“抉择权”变得越来越窄。
  那有人可能会有些疑惑:就正如上面这位“某乎网友”,误认为作者在抬高宗教,贬低马 列主义。
  实则,这种论断是一种严重的偏见,乃至于说是一种邪见!即因他个人认知已然偏邪从而导致他的主观臆测太失准了!
  作者为什么要这样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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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1 11: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梳理这位“某乎网友”的偏颇言论之前,作者先抛出几个疑问,也请有类似认识的人思量:
  难道信仰某种宗教的人,他就得抛弃其他具合理化的理念吗;
  乃至于说,某人因皈依信奉某宗教后,就可以不再尊敬和坚守其他具合理化的理念了吗;
  还是说信奉某宗教后,再相信,尊重,或坚守其他合理正当的意识形态就是背叛吗;
  相信思维敏捷的读者可能已经猜到作者将要表达的观点了。
  以这几个疑问为引。诸位读者可以将自己的视野扩展开来,我们不妨反思一番:
  现实当中,或是在网络当中,以某个思想学说“攻伐”,乃至于诽谤或贬低其他思想流派的人,你见得多吗?你个人做过这种事情吗?
  很惭愧,作者之前这么做过,懂了一些道理后就不再做了。
  就拿作者自身来说吧,我本身是信奉佛教的,但你不能说我因信奉佛教就不认可马列主义了。虽然我皈依了三宝,其他思想流派当中的精华在佛教当中大多都能找到相应的理念。
  以作者个人的视角举例,你比如说,“实事求是”。这四个字就非常的干练,精华。
  唯物主义者是这样,难道佛教就不是“实事求是”了吗?难道佛教是教人违背客观发展规律行事的宗教吗?很显然,并不是。只能说,所求之“是”的层次不同,所依之“实事”亦有不同之处。
  正是由于某些人不懂得,乃至于根本就不知道“做人应作渡人之舟,弃杀人之剑”这个道理,他才往往习惯性的用自己个人所认可的理念来贬低他人,或强迫他人服从;或者认为自己总结的某个理念是卓尔不群的,乃至为此目空一切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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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1 12: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说,习惯了【“执杀人之剑”活法】的人,他的眼界和心量会很容易随着他所认同的某种意识形态走向故步自封,乃至于走向自我封闭或抑郁。相应的,他的“抉择权”也会趋于狭隘或末路,或是进入到一种既无知又无 耻,但他个人又很难幡然醒悟的境地,又或是另一种情况,出现令其沮丧且看不到光明未来的,乃至轻生的状态(这类人便是用“剑”伤害自己的人,而“无知无 耻者”则不同,他先是用“剑”“杀”自己,然后再“杀”他人)。
  为了证明作者这段话的真实性,这里,作者便举一例。非常抱歉的是,截图还是没有,下面只是转述性的文字。
  所讲的这个人曾是一名道教人士,由于某种原因,他被退出道籍,在某浪微博上曾兴起一时。基于基础性的尊重,这位人士的真实名讳便不提了,这里仅将他曾经的一段“爱国言论”摆出来,供诸位读者品鉴。
  大致意思就是说,“如果让我在道籍和国籍两者之间选其一,我会毫不犹豫的放弃道籍,选择国籍”。
  诸位读者,您能否从这句“爱国言论”当中发现某些问题呢?!
  注意哦,作者接下来所要表达的观点,并非是“执杀人之剑”,而是通过逻辑分析,为诸位读者解析,“执杀人之剑者”是如何为自己的“抉择权”设置种种障碍的。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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