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小桃花扇

#问写文求助:读什么书能提高自己的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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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04: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写手,万字一发完的同人一般能传达多少信息量呢?
  在传统文学中,10000字就很多了。
  不信去看看诗词歌赋。而现代文学中的微小说(140字)足以写一个原创故事了。
  所以,文字载体所能传达的信息量这回事:并不是被文字载体的字数限制的。
  唯一能限制内容发挥的是看作者本身写作技巧是否足够高超。
  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文学界的微小说大赛的获奖作品。短短140字就能写出一篇很精彩的故事了。
  就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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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05: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大家喜欢看那种酸甜交织的破镜重圆文吗?#
  ——客观看:这种很考验作者驾驭剧情的笔力。
  以前看过一部法国百合漫画(名字不太记得了,依稀有个什么之旅?):
  女主是外籍的电视台知名主持人,女主前妻是本国的大学历史系教授。两人曾经结婚但因个性不合离婚。
  在女主前妻有了新的对象,在跟对方暧昧试探中时,女主又来找到她帮忙。
  原来女主事业出现困境,只得孤注一掷地投出全部家产自己做节目买给电视台以此搏回职场地位。
  但这个节目是个有关世界历史观光的旅游节目,而这方面学识,女主前妻是国内的专家中的专家,所以,女主来找前妻帮助自己,跟自己合作联手一起做这个节目。
  女主前妻开始不同意,但后来发现:因为女主外籍身份,在跟她办理离婚手续时其实出了一些问题,两人虽然分居但实质上在法律上并没离婚,还算是维持妻妻法律关系的。
  而女主就以此为条件跟前妻做交涉:表示只要前妻肯帮她做好这个节目,她就可以正式处理好这些问题,正式跟前妻离婚。
  女主前妻无奈,只得捏着鼻子接受了。然后跟暧昧中的对象告别,跟女主踏上漫游世界各地历史名胜的拍摄之旅程……
  但是,这位前妻暧昧对象却不甘心放弃,于是也以随行助理身份强行加入这个队伍;此外还有电视台想打击女主将其赶走的高层:也以管理者身份加入这个队伍,名义上是作为电视台方面的制作监管,实则是想给女主下绊子、想搞垮这个节目……
  于是这个各怀心腹事的制作团队就各怀自己的盘算地踏上征途了:有女主PK女主前妻,有女主前妻PK女主;有女主前妻新暧昧对象PK女主,有女主PK女主前妻暧昧对象;还有电视台高管在从中搅局下套……这一路上是各人间各种斗法各显其能,女主还必须完成拍摄节目,确保自己不会被电视台炒鱿鱼兼破产……一团乱斗但也高潮迭起、非常精彩的剧情。
  最终是女主跟女主前妻破镜重圆。节目也千辛万苦地终于制作成功了。
  但是电视台本身却先一步破产了,那位高管光顾着斗女主,却没顾得上管理电视台,反而导致电视台被对手收购。他最终自己也从高管,沦落为给对手打工的基层。
  女主跟和好如初的妻子准备成立自己的制作公司,自己用这节目东山再起。
  而前妻暧昧对象则发现自身对影视事业的喜爱,决心全力主攻事业,暂时不考虑爱情了,也跟女主算是不打不相识,虽然爱情上失败,但要在事业上争回来,要在事业上赢过女主。于是也开始她自己的拼搏事业之路。
  这部漫画算是破镜重圆故事的一个典范。要写这类故事,至少得能写到这种戏剧张力,读者才会喜欢给作者买单。
  这类题材要写好,真的很考验作者驾驭剧情的功力。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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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06: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看文时发现一个有意思的情节,很多人写爱情发生的时候,必定有一方处于人生低谷,另一方施加援手给予温暖,被温暖的人就爱上了他,而且我发现无论男女写手都会下意识这么写,这种真的算爱情吗?#
  单论标题这种情况——请问这为啥不是爱情啊?
  难道楼主你不喜欢有人对你好、善待你、给予你帮助;反而会喜欢-让别人都来伤害你、打击你、迫害你、践踏你、凌虐你……你才会因此而“爱上”对方???
  如果是这样,请恕直言:这是受虐狂心理——而受虐狂跟爱情无关。
  PS。
  的确。会感恩不一定也会爱上对方。但是人性本性就是【趋利避害】。
  举个例子:当你有两个对象供你选择结婚:一个要害你杀你毁了你,另一个则能救你护你周全——请问:你会选择跟谁在一起?
  你会选前者杀了你自己吗?如果你不会,那么你就得承认:标题这种情况也是爱情——即使这份爱并不纯粹,但它也是爱情中的一种形式。
  就是这么回事。
  PS。
  爱情产生于人性。脱离人性谈爱情——就像脱离树根谈树木:无根之木也是根本活不了、不能成立的。
  就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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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07: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作为读者,大家会不会为了作者去看平时不看的类型?#
  ——仅代表自己:不会。
  个人看文:【言情】【百合】【耽美】:都是为嗑CP。
  所以,看这三类作品都是以嗑CP的角度来挑选。文中的CP配对合胃口就看,不合胃口就不看——而不管其它理由。
  看【无CP】则是为看剧情。剧情写得足够好就看,写得不达标就不看——也不管其它理由。
  所以,综合来看:个人选文是以个人标准为主(也只以个人标准做准)——至于其它因素:例如作者啥的:对本人选文影响不大。
  另外,如果一位作者本身的黑历史严重踩到本人雷点的话,那即使ta的文写的如何符合本人选文标准:本人也是坚决绕行不看的。
  大致如此。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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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08: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攻视角的主攻be换攻文,是不是一定会凉凉?#
  “
  补充说明:
  攻跟受相爱过,后来发生了种种狗血之事,虐受也是真的。
  等攻终于认识到并开始hzc时,受已经对他彻底死心了,跟暗恋自己很久的另一个人在一起了。
  对主视角来说是be,受he。”
  ——请记住一个客观事实:就是读者看文总是会自觉不自觉地代入主角来看(大概率)。
  所以,如果主角本身是个LOW货的话,对读者的杀伤力也最大,也最让读者恶心。
  所以,如果不想读者给你组团弃文刷负屏蔽永黑你……就尽量避免写LOW货主角。
  按照主楼的设定,这位主角即使不是LOW货但也差不多了。
  真要以这个角色让他当主角,你就得给他挽救一下形象:例如:受的新对象是这个前任给他牵线找来的。
  以前看过一部外国同志漫画就有类似剧情:
  受的前任跟受是竹马。受先爱上的前任,但是前任顾忌世俗眼光所以虽然跟受在一起,
  却一直对受很渣,也不在人前承认受跟他是情侣。
  但受一直无怨无悔地为前任付出。
  努力打工养前任供前任继续深造。前任一直享受-受对他的好,直到他攻读博士学位后,在获得大企业的高薪职位前夕却在聚餐后酒驾出了车祸变成高位截瘫者。
  前任被大企业抛弃,甚至也被家人抛弃。只有受依然不离不弃地照顾他。
  即使前任自暴自弃变本加厉地折磨受,受也依然怕他出危险而担待他。
  甚至,在前任万念俱灰真想自杀求死时,也是受拼命救他回来的。
  前任因此彻底醒悟,也真正痛悔自身对受作为;想要为受振作,重新跟受好好生活,从头开始。
  可就在这个时候,前任却发现自己病变成骨癌,时日无多。
  前任就算想弥补自己的前非,跟受重新开始也没时间了。
  前任做了一个决定:要为受的未来着想,给受选一个好对象代替自己在未来爱护受。
  前任看出他的主治医生很喜欢受,而主治医生目前也是单身;于是在前任的牵线下,这位医生最后跟受在一起了。而前任看到受找到好伴侣后,也含笑谢世。感觉他走的也很安详。让观众也能接受。
  这就是类似于主楼那种:主攻视角的换攻文。但这个故事却不会赶客。这就是分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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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09: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a看起来瘦弱苍白,其实一只手就能把人摜倒在地,b自诩臂力惊人,和a只能打个平手,谁攻谁受?#
  感觉还得看具体性格吧。
  见过暴躁a跟腹黑b的CP:腹黑b吃定a做攻。
  也见过圣父b跟控场a的CP:则是控场a吃定圣父b做攻。
  还有:都是强悍风大佬的竞争对手a和b:相爱相杀相互压制对方争做攻而互攻的。
  所以,攻受这种事,感觉还得看具体性格设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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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09: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字)
  #问a看起来瘦弱苍白,其实一只手就能把人摜倒在地,b自诩臂力惊人,和a只能打个平手,谁攻谁受?#
  感觉还得看具体性格吧。
  见过暴躁a跟腹黑b的CP:腹黑b吃定a做攻。
  也见过圣父b跟控场a的CP:则是控场a吃定圣父b做攻。
  还有:都是强悍风大佬的竞争对手a和b:相爱相杀相互压制对方争做攻而互攻的。
  所以,攻受这种事,感觉还得看具体性格设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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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10: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a希望b活下去愿意和c一起死,aba还是aca?#
  俗话说男人把存折给了谁就是他把心给了谁。其实在感情上:男人把命给了谁也是他把心给了谁。
  选(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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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11: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问A和B是天马,B和C是天马,A和C有命中注定的纠葛并守护C,B黑化和C有关,A和B是散伙人且A性格受B影响很大,吃哪对?#
  “
  补充说明:
  A是武力值top
  B是黑化boss
  C是小天使主角
  哪对最rio?哪对最可能起来?该圈的xfxy可能性又多大”
  ……感觉C就是个吉祥物吧。
  吉祥物做吉祥物在外围观吃瓜就好,就别掺和大佬之间的相爱相杀了。
  站AB相爱相杀。彼此剪不断理还乱,不能共存但谁也离不开谁;爱不得恨也不得——
  而C做个吉祥物在外围吃瓜旁观即可。
  顺便补充一句:既然AB都是大佬,又要相爱相杀,那彼此互攻最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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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11: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原耽主流受众到底是喜欢走剧情还是谈恋爱啊?#
  “
  补充说明:
  我是特别喜欢看谈恋爱的,但我文荒很久了,
  我基友说这是因为我口味跟不上时代了,伤心”
  ——读者眼中的“主流受众”和作者眼中的“主流受众”——并不是一回事。
  在商言商:在商业作者认知中:所谓“主流受众”是能给ta的文花钱的人。
  并且对方花的钱越多也越“主流”。
  从这一评定标准来看:对于商业作者:受众“主流度”的排行是:
  [(免费读者)<(付费读者)<(版权收购方)]
  其中以当前各类版权收购方“主流度”最高。
  尤其在耽改剧兴起后,版权费水涨船高:也让版权收购方对商业作者在创作导向的影响力比重越来越大。
  现在耽美写耽美文,普遍都是奔着能被收购改编成耽改剧目去的。这是商业耽美作者写文的第一诉求。
  所以,这些作者在写耽美文时也都是按照耽改剧的改编要求来写、而不再考虑其它。
  甚至是自身的喜好口味都能为卖版权而做出让步……那么,普通读者的看文喜好也自然要被阉割掉了。
  或者该说:比起高版权收益,读者们的订阅收益已不再对商业作者具备多大的吸引力了。
  同一篇文:谁给的钱多,商业作者自然偏向谁的标准来写。这方面:付费读者通常是竞价不过版权收购方的。
  所以,文章就必然不会按照读者的喜好来写了。因为对于商业作者:版权收购方才是ta们的真-“主流受众”——而不再是读者方了。
  所以,这个问题也好理解:其实不是读者的口味变了,而是商业作者的服务对象变了。
  商业作者不再是为了迎合读者喜好而写文,变成是为迎合卖版权而写……所以,就变成这样子了。
  【卖版权】才是当前商业作者写文的第一诉求。
  在线收订阅不过是给这篇文做宣传,走过场;以便在读者哪里混个眼熟罢了。
  不符合版权改编要求的,商业作者会自行阉割——而不再顾及读者的感受了。
  甚至:读者不喜欢都无所谓——只要有版权收购方收文、能卖出版权就行。
  就是这么回事。所以,也不必伤心。这不过是商业选择罢了。作为读者顺其自然即可。真不必太伤感。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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