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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墨泓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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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1 22: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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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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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年,许国国弱,许皇为请求陈国停战,遂将次子许书遥送往陈国充当质子十年。临别之际,许皇曾向年仅十岁的书遥和其生母林贵妃允诺,待到书遥归国之后,即以此功,立为太子。
然而在第九年的初夏,许皇突然病逝,嫡长子许书群在皇后的扶持下登基继位。出身医药世家的原宠妃林氏备受冷落,就连贴身丫鬟春桥也趁乱携其医书私自逃出宫去,化名神医妖罗。
次年冬天,许书遥遇害身亡的消息传回许国,新皇许书群为二弟举行国丧,悲痛欲绝,为朝野上下所称颂。

文墨:谁家今夜扁舟子

这是我离开文府的第四百七十五日,天上的半月有些昏暗,不时有乌云掠过。想必陈国已然进入了小寒时节,天气格外的冷,大雪铺了一地。
身上带的银两已然用光了,我一面拖着受伤的右腿,艰难地寻找志怪小说中常常提到的可以落脚的庙;一面担心着会不会有人前来寻仇。这一年多里,我如同疯了般,一路上挑战了一个又一个门派,以至于名剑夙玉都已失去了光泽。好在武功应是精进不少,只是倘若被爹知道了,他一向不喜江湖事、永远一袭白衣不染纤尘的宝贝儿子,如今竟是这副模样,不知会作何感想。
恐怕,仅是我独自一人离家远走这件事,就已经足够让他大吃一惊的了。
我是家中的独子,据说母亲在生下我之后便离开了人世,所以爹一向对我惜命的很,因此尽管我已经将爹教给我的“御剑十二式”练得纯熟,爹仍是不放心,从来不允许我一个人外出。哪怕只是到很近的州县,也要命人为我备好马车,并且在轿厢内铺上几层细软,然后再亲自将府上最厉害的护卫选派给我,临行时还要好生叮嘱一番,生怕我会有什么闪失。久而久之,有时甚至连我自己都会觉得,是不是我哪天外出之后,就再也见不到爹了。
事实上,我真的没有再见到爹。
那日,我奉爹之命,去谈一笔药材生意。爹常说做药材生意的意义最大,不但能够救死扶伤,而且倘若有朝一日自己真的犯下了什么过错,也可以赎罪,所以几乎所有有关药材的生意爹都要我亲自去谈。
清早的太阳刚刚露出影子,晨光透过湿漉漉的薄雾映照下来,甚是好看。我照例坐着马车,由府上最厉害的家丁们护送着来到清平郡。对方是位年过半百的老伯,极其难缠,我们一连谈了四个时辰,却依旧没有一丝进展,最后终于不欢而散。
待我们回到文府的时候,已经深夜了,好在一轮满月明晃晃地挂在天上,路还不算难走。夜幕下的文府好像刚打理过庭院似的,府前的地面隐约有些湿滑。院门半开着,想必那守夜的周伯应是关节病又犯了,每次病发,周伯都会温上一壶酒,然后到仓库取些药材来泡,十有八九会喝醉。然而,今晚的文府似乎格外的安静,也不闻丫鬟小厮的声音,只有偶尔传来的几许鸟鸣声,显得异常空灵。
随行的家丁点燃了火种,这时我们才发现地上沾的并非是水,而是血。
如今的文府成了座空宅,尸骨也已经被人处理掉,甚至就连青砖都有被擦拭过的痕迹。我翻遍了父亲生前可能去的每一个角落,却始终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也不记得夏日施粥、冬季施衣的父亲得罪过什么人。
不过,能在一夜之间将偌大个文府悄无声息地灭门的,江湖之中也就只有“有钱必应”的玉锦山庄了。
我依旧没有找到书里记载的破庙,所以依旧在街上游逛。
大雪染白了整个视野,不远处翠绿色的身影显得格外扎眼。佩环轻晃,凌波款款,看样子应是个妙龄少女。人影一点一点地向这面靠近,我紧忙躲到墙角,从未觉得自己如此狼狈。只见那少女停在了一家院子的后门处,似乎向我这面望了望,见并无人影,稍微地愣了一下,也就不再在意了。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就好像偷吃糖的孩子躲过了爹娘的责骂似的。正要起身前行,却发现游逛了大半夜之后骤然停下来,力气好似被抽空了一般,腿上的伤虽不再流血,却异常的疼痛。便不再挣扎,倚着墙角慢慢地坐下,渐渐的竟是睡着了。
待我醒来的时候,天已有些放亮,估计过不了多久街上就会布满了行人。想到这,我赶忙起身,却发现自己身上原是压着一床翠绿色的锦面棉被,夹杂着好闻的冷香。
“你醒啦?就只睡了这么一小会儿,还好我回来的快,不然的话保准你会跑掉。”眼前的少女双手藏在身后,微微地侧了侧身子,仿佛夏日的剪水之燕,轻盈灵动,衣服不似昨晚那般华贵,却依旧是一身绿色。
“嘻嘻,我叫江时碧,时间的时,碧绿的碧,所以我天生就喜欢绿色,衣裳大多都是绿的,现在穿的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少女似乎看出了我在打量自己,笑着解释道,声音甜美空灵,“你叫什么名字?介不介意多个随行的?”
“文墨,”面前的少女身子微微前探,带来一股淡淡的冷香,和被子上的一样,我不由得侧了下头,将目光转向别处,“只是你跟着我要饿肚子了。”
我从来都没有这么自私过,从文府出来的时候,连一个家丁都没带,就是不想把旁人牵扯进来。可如今面对这样一个萍水相逢的局外人,脑袋却仿佛被这铺天盖地的大雪冻住了一样,连一个拒绝的理由都想不出来。
“嘻嘻,既然这样,那这个就赏给你咯。”少女似乎对我的回答很满意,两只幽静明亮的眼睛弯成了新月状,说话间从身后拿出两只烤红薯,朝我晃了晃,“趁热吃吧,吃完赶快离开这里,估计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发现我不见了,到那时……恐怕我们就不能结伴了。”说着便坐到了锦被上,自顾自地吃起来,仿佛那是世界上最香甜的东西。
我忽然感到一种久违的轻松,拿起另外那只红薯,挨着少女坐下,下意识地摸了摸挂在腰间的夙玉剑:“若是有人追来,也是他们的不幸……你、就放心好了。”

江时碧:何处相思明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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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未出生之前的事了,如今已不再被人提起。
昔年,祖父带领着陈国的九千精兵一路北上,大败许国,迫使许皇不得不将南临关割让出来,并且把年仅十岁的次子许书遥只身送往陈国作为人质,以求息战。
据说祖父班师之际,朝野上下一片欢腾。陈皇还特地摆了庆功酒,亲自为我祖父斟酌,荣宠一时。然后同所有的故事一样,因为功高震主,鸟尽弓藏,被随便找了个理由抄了家。按照陈国的律法,男子悉数处以极刑,女子则被充入乐籍。
千娇坊是个吃人的地方,妙龄女子比比皆是,轻歌曼舞之下,彼此间相互攀比、压榨是再常见不过的事。那个时候娘怀有身孕,行动不便,只得做一些伺候人的活,因此常被欺凌。在我五岁那年,娘得了一场重病,管事的嬷嬷舍不得医药钱请大夫,只是给了一块生姜让煮些水喝,于是挣扎了几日,娘终是撇下我,撒手人寰了。
后来我长大了一些,便跟着其他女孩子一同学习歌舞诗画。嬷嬷常说我不愧是名门之后,坯子很好,将来定能赚得大钱,因此对我倒有几分耐心,生病了也能舍得给我买药吃。
但起初我还是不甘心,逃了几次,只是每次都被抓了回来,一顿毒打。渐渐地,我便放弃了,变得顺从起来,也更加努力地练习技艺。终于在十六岁那年,成为了千娇坊的头牌。每次轮到我出场表演绝技“孤凤舞”,场下都会坐满了人,其中不乏从各地赶来的官人公子,我甚至暗自幻想,只要我继续红下去,日后定能跟了其中的一个。
直到那日,我到一位官人的府上祝寿,回来时已经深夜了。四周静悄悄的,我走在皑皑的雪上,忽然觉得这世间变得从未有过的干净。快到千娇坊后院的时候,我忽然瞥见一个人影,后来那个人影似乎也注意到了我,于是便不见了。
回到屋内,我愈发觉得不安,满脑子都是那个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但却丝毫不觉邋遢的路人。于是便胆大起来,抱了一床被子,带上了我所有值钱的东西,想他应是需要。
不过我没想到的是,当我看着他熟睡的模样,竟有些心疼,仿佛他比那一望无际的白雪还要纯净。我不禁伸手碰了碰他的眉眼,他或许是很久没这样睡着了,只是轻微的动了一下,并没有醒。
我就这样坐在他的身边,忽然想要离开那个醉生梦死的地方,哪也不去,就跟在他的身边。
夜晚似乎格外的幽静,夜空中并无星星,月亮也有些昏暗,只有几朵乌云,时隐时现着。
这一天,我们来到玉锦镇。镇子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繁华,总觉得街上的人眼神死板,没有些许生气。但是文墨却破例陪我在镇上逛了许久,绕了一圈又一圈,仿佛要把这一辈子的路都走完。
翌日,文墨起得很早,向店家借了一盏蜡油灯,开始烤他的剑:“你醒了?今天我出去下,天黑之前就会回来。如果……我希望就算我没有回来,你也能很好的活下去。”说着,递给我一枚白玉,那是他一直挂在脖子上的,就连当时蜷缩在街角都没有想过取下来换钱,有着他身上特有的温度和墨香,“如果你愿意,可以拿着它去文府,我……我本想亲自带你回去的。时碧,原谅我……”
文墨的声音越来越低沉,仿佛在压制着什么,冰块儿似的脸上流露出一股悲戚之情。我感到胸口疼得透不过气来,泪水在眼眶中徘徊不止,那个传说中的玉锦山庄,他终究是要自己去,怪只怪我不会武功。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有小二敲门,说是有故人请我们到府上一叙。
店小二把我们领到一家农户门前,便回去了。我们不明所以地等了许久,终于有人来开门,隐约飘来几许兰花香。
眼前的男子一袭兰青色粗布长衣,头戴灰色方巾,腰间别着一把雕花折扇,袖口微微挽着,露出白皙修长的十指,透着一股书生气。可是当我看向他的脸的时候,瞬时惊得说不出话来。
男子虽然看起来虚长几岁,面色有些苍白,但五官相貌却和文墨的没有一丝差别!
见状,男子的笑意愈发浓盛:“正如姑娘所料,虽然我看起来要年长一些,但确是你身边那位贵公子的孪生弟弟……对了,岂有站着的待客之礼,二位不妨到里屋坐坐。”不似文墨冷冰冰的、总板着个脸,男子话语轻缓,谦逊有度,唇边自始至终都挂着浅笑。但我却越发地觉得恐惧,总想往文墨身后躲。
“姑娘不必害怕。在下许清泓,如今请二位来,只是想问问我的好哥哥,还记不记得自己是谁。”

许清泓:何处春江无月明

我虽然先天不足,是个药罐子,但若算起来,倒还是个皇亲。
在质子许书遥来到陈国的第八年,其妻任氏便诞下了一对男婴,长子取名许清汐,次子便是我,许清泓。
后来许书群弑君篡位,并派“御剑”和“明器”两名暗卫秘密杀死远在陈国的爹娘,以绝后患。当时新君并不知爹已有后人,于是良心发现的两名暗卫决定瞒着新君,在陈国隐姓埋名,分别抚养我们兄弟二人,以告慰爹娘的在天之灵。其中,“御剑”化名为文钦竹,在云州做起了生意,富甲一方;“明器”化名为封泉,隐居乡野,自小向我言明身世,收我为徒,传我暗器和奇门术数,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够为父母报仇,之后在我十六岁那年,自杀谢罪了。
后来我听人传言,在街上看到了和我相貌相同,却略显年轻的男子,我便知道他终于来了,贪图安逸的缩头乌龟,我的哥哥许清汐。
两年前,我绑了本地富商之女楚茗笑,狠狠地敲诈了一笔。然后悉数送到玉锦山庄,拜托他们替我除掉文钦竹一家,但却要瞒着我大哥。我要他循着线索自己送上门来,然后再告诉他事情的真相,我要亲眼看着他一点一点陷入痛苦之中,无力地挣扎。
我和他明明就是同父同母的双生兄弟,但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他可以锦衣玉食,乐游山水,不问人间疾苦;而我却要躲在荒野,自幼背负起这血海深仇,师父是我的救命恩人,但同时也是杀父仇人之一,报恩不能,报仇也不能。就连我喜欢了十一年的楚家大小姐,楚茗笑,也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
第一次和茗笑相遇是在上元灯节的时候。那天有些微冷,她穿了件蝶恋花的粉色罗裙,披着雪狐皮做的大衣,头上戴着百鸟朝凤的金步摇,通身上下华贵又素雅,走在街上吸引了无数目光。她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跟着,直到她逛累了回府,我才知道她就是那个才艺双绝却又飞扬跋扈的楚家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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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我的眼线遍布楚家的每一个角落。每当茗笑出门,我都会事先探好路线,在她必经的地方早早地等她路过,然后远远地看上一眼。后来,在我完全地掌握了暗器和奇门术数的时候,我终于鼓起勇气向她表明真心,谁知却被她当做笑话一样,茶余饭后随便讲给人听。并说她生来就是要嫁给世间最清雅高贵的男子的,最次也得是做个王妃才行,怎么什么穷苦薄命的人都来凑趣,不可理喻。
就在这时,眼线回报,探查到了我大哥的下落。如今的他正是茗笑喜欢的样子,不问江湖世事的贵公子,永远一袭白衣不染纤尘,如同谪仙一般。
手中的杯子应声而落,我仿佛看到自己的心碎了一地。
我绑架茗笑并非是为了报复,无论她如何看我,在我心里她永远都是世间最高贵美丽的明珠,理应高高在上,不被任何人企及。
只是她的性格太易得罪于人,而我却没有办法始终守护在她的身边,因为她永远不会比我报仇重要,尽管早就超过了我的生命。因此,在我正式踏上那条不归路之前,我要让她学会自保。如果她一定要遭遇什么不好的事情才能长大,那就由我亲自来做,因为只有我不会真的伤害她。
另一方面,我希望她能恨我,这样就能最大程度地避免让她知道,这十一年来我为她拦下了多少桩事,结下了多少仇家。那样她就不会觉得亏欠,做起事情来也就不用考虑我的感受。那么就算我真的没能回来,她也可以安心地参选王妃,嫁她喜欢的人,过她想过的日子。
大哥和江姑娘在我这里住了三日,我将我知道的细节全部告诉了他们,并且制定了具体的报仇计划。这次的目标是远在庙堂之高的许书群,所以只能铤而走险,采取暗杀。
然而就在这时,江姑娘却不见了。

楚茗笑:滟滟随波千万里

我叫楚茗笑,自幼琴棋书画、诗书礼易均有涉猎,是爹爹最疼爱的掌上明珠。
但是我却是个庶女,甚至连庶女都谈不上,只是曾经爹爹外出一年多之后,带回来的,寄养在正室夫人名下,也不知道真正的娘亲到底是谁。我曾问过爹爹几次,爹爹只说是塞北的一位医女,不肯提及姓名。
因为有爹爹的吩咐,所以楚家每个人都不敢宣扬此事,所以这一点外人并不知道。然而爹爹四处游历,常常不在家,每当这个时候,楚家上下总会对我议论纷纷,有时甚至当面说我是没娘养的野孩子。
于是我便加倍的努力,别人会的才艺我都要求自己样样精通;只要爹爹在我身边,所有嫡出的大小姐应该讲究的东西我都要加倍讲究,脾气也要加倍的大。总之,凡是可能提高身份的事,我都不会放过。
这其中,最有效、长久的办法,就属嫁个身份高贵的相公了。
然而,那天却遇到了一个让人过目难忘的少年,一身蓝白色的长衣,已经半旧了,但却洗得很干净,隐约有兰花的香味。手执一枚红笺,上面系着金色的丝线。
“楚姑娘,”少年的双眸微微有些狭长,看起来很幽深,目光纯净、清澈得没有一丝杂质,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眼睛,微微笑着,有好看的弧度,“这个给你。”
这七个字他说得很慢,说完的时候已经垂下了头,脸上露出些许红晕。直到我接过红笺,然后离开,他都保持着这个姿势定在那里,好似出了神。
红笺上记载着他所有的信息,从生辰八字到他平时喜欢养哪种花、吃什么药,甚至几点起床几点就寝都用蝇头小楷写得清清楚楚,字迹清秀,有力。
落款:许清泓。旁边还画了几株他最爱的君子兰。
如果说不动心是骗人的,给我寄红笺的人为数不少,但不是自我吹嘘就是大谈家业,夸赞的不是我的容貌就是楚家的家产,只有他,是喜欢我这个人,自怨自艾的我、飞扬跋扈的我,他都觉得好。甚至看出来我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快乐,问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烦心的事。
可是我不能嫁给他,我应该嫁一个身份高贵的男人,然后好好地趾高气昂一番,而不是隐居乡野,过平淡的日子。这十九年里,我都是靠这个理由才活下来的,已经无法改变了。
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大哭了一场,然后画好蛾眉妆,穿上锦服,叫来丫鬟婆子,告诉她们我不是什么人都能见的,以后像那种衣衫粗简的人,直接替我拦了就好。
可是从那以后,我却增加了外出的次数,因为我总觉得在人潮熙攘的街上,有一双清澈纯净的目光伴我始终,我开始期待不经意的相遇,但又怕真的相遇会不知所措,只能偷偷地打量每一个可能是他的身影。
后来,我被绑架了,吓得要死。可是当我认出是他的时候,竟然长出了一口气,觉得很安心,甚至期盼爹爹不要那么快就送钱来。
我隐约觉得,或许这是我和他唯一的时光了。
果然,他消失了。我在街上游逛了一年,始终不曾感受到那炽热却不灼人的目光。
一年后,他的家僮找到我,让我将当初的红笺用火烤了来看,上面有他的身世。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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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皇宫内,曾经年轻的君王鬓间已然生了白发,面色也苍老了许多。
虽然是篡位,但许书群自觉对得起这个位置。自从登基以来,没有误过一次早朝,书案上从来也没有过隔夜的奏折,哪怕是在病中,只要能睁开眼睛,便要把所有事情处理完再睡。
但是还是有百姓不满意,趁着他回许氏发源地祭祖的机会布下埋伏,欲截而杀之。好在当时带了足够的暗卫,所以尽管那两人逃走了,但无疑都受了重伤,应不足为虑。但是,许书群实在想不通自己有哪里做得还不够好,以致招来如此民怨。
甚至就连新纳的嫔妃都想置自己于死地。
那是个让人觉得欢喜的姑娘,喜欢穿一身绿色的长裙。虽算不上绝色,但却活泼灵动,笑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新月状,让人不自觉的就会跟着开心。
然而最惊艳的还是那曲“孤凤舞”,盈盈如剪水之燕,活泼如塞北灵狐。许书群第一眼就觉得她和后宫中所有的女子都不一样,是世间最美的出水芙蓉。
可是弑君之罪姑息不得,就算身为皇帝,愿意原谅,却也拗不过百官,终是处以极刑。谁知那姑娘却依旧笑着,笑得真实而自然,口中喃喃地念叨:“文墨,虽然没能为你报仇,却也终于能去陪你了。”
许清泓的双眼终于能看到东西了,气息也逐渐变得平稳。
他隐约觉得刺杀失败之后,有个话语冰冷,却心思细腻、带着墨香的人,一路带着他逃到塞北极寒之地,求医女妖罗救其性命。可是当他醒来的时候,却不见其他任何人的身影,妖罗也对整件事只字不提。
于是许清泓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流浪。他走过一座又一座村庄,几乎踏遍了塞北每一寸土地,只是他始终没能找到那个身上带着墨香的男子。
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遇上了他最害怕见到的人,楚茗笑。
此时的茗笑已经成为了北安王陈玉的王妃,身穿金红色的锦绣华服,一头乌黑的长发盘在脑后,插着细雨登萍的翡翠簪子,依旧那么优雅、高贵。
楚茗笑似乎已经忘记他了,只是稍微愣了一下,便放下轿帘,并未命人停下。
许清泓仿佛又回到了年少的时候,定在那里直到心上人逐渐离开了自己的视线。然而此时的他突然觉得无比的心安,他这一生终是没有辜负过任何人,尤其是他的明珠。
然而他却不知,作为救他的条件,文墨将所有的武功都传给了医女妖罗,身受重伤又失去武功的文墨,已是命不久矣;而茗笑在误以为他已为报仇而死的情况下,为了让他泉下安心,为了让自己不曾欺骗于他,才真的当了王妃,嫁到塞外这个与他无关的地方,却不想当年的少年还活着。
直到这时,悲喜交加之下的茗笑,突然被一种无力感所侵袭,如今的她已为人妇,怎么忍心再让清泓挂念自己,只要他能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想到这,茗笑赶忙放下轿帘,用力克制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假装不识,暗自离去。
不久后,文墨也终于回到了府中,留守的家丁误以为公子已客死他乡,整座院落挂满了白灵,见他回来之后,赶忙摘去,全府上下顿时喜气起来。
然而,当文墨问到可有人来过的时候,有个小厮说,曾经有一位美丽清秀的绿衣姑娘,拿着文家祖传的白玉找到这里,住了许久,将文家日渐凋零的生意重新打理起来,说是就算赎不了祖辈攻伐他国的债,也要多为公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直到不久前有传言,说在荒山之中拾到了折断的夙玉剑,以为公子已死,便亲手布置起灵堂来,守了三天三夜之后,不知去向。
原创简介
作者 :盈盈彧。惟愿三五篇文,悦人悦己。开心时岁月静好,不开心时打马江湖。
排版 | 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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