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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抵押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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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01: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产抵押书合同(精选22篇)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1  根据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财产作抵押,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附详细抵押物清单及抵押人所有权证明)
  1.抵押物名称:______
  2.规格:______
  3.数量: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
  5.存放地点:______
  6.保险险种及金额:______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本抵押书第一款所列用作贷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过,今后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行的监督检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将立即负责补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并办妥以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权益转让手续。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件一项或数项时,行有权依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以所得款优先偿还行在本抵押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或本抵押书规定事项。
  对行根据本抵押书及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以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抵押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2  编号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  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元,有价证券  元;其它  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  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  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1.抵押物清单  张。
  2.
  3.
  4.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抵押物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帐面原值: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现值:_________________
  折扣率: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价值:_________________
  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单:____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4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元(大写)。
  5、利率为月息‰。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5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
  5、利率为月息 ‰。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
  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6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贷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请求以乙方名义向金融机构为其融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贷款
  1.甲方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请求乙方以乙方公司名义向金融机构为其贷款,乙方并将所贷得的款项向甲方出借,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整_)。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甲方的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第二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乙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并按每月还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日。
  3.首次还款本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贷款的发放:乙方贷得款项后将所贷款金融转入甲方以本公司名义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甲方指定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贷款的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还款(按乙方与金融机构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6.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每月还款期限前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的担保
  1.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甲方真实资料与物质作为本次借款的凭证及抵押物:
  1) 甲方公司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法人及股东身份
  证等证件),并保证相关证件的合法及有效性。
  2) 甲方将甲方名下的 作为甲方
  借款的担保物质。
  第四条 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借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4.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否则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5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否则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8.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
  9.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0.甲方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信誉及金钱损失的,或因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甲方将按乙方与金融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执行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将有权依法处臵甲方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同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月日 签署日: 年月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7  借款人(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机动车做质押,向乙方申请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利息为: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汽车一台质押给乙方。车辆牌号为: ,型号: ,机动车驾驶证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双方评估价值 万元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 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甲方出现足以影响乙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全额偿还借款,并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5日不偿还的,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乙方自行出售。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8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很广,但《担保法》
  第37条规定的不可抵押的财产就除外,包括: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抵押财产
  抵押人用作抵押的财产为_____________,并附上抵押财产清单(详见附件1);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财产保管
  1.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待双方清点后,由抵押人自行保管;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由抵押人交抵押权人保管。并由抵押权人向抵押人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抵押权人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三条财产保险
  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约定的还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还款延期,抵押人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四条权利限制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抵押人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第五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六条优先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抵押人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抵押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第七条抵押权撤销
  抵押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抵押权人保管的抵押人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抵押人。
  第八条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2条第1项的约定,由抵押人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抵押权人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2条第2项的约定,由抵押权人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抵押人由权要求抵押权人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抵押权人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抵押人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抵押权人可视情况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款项本息,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4.抵押人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抵押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章确认,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抵押财产清单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9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抵押人住所地: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权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了确保乙方与 于 年 月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完全产权的房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具体如下:
  1、房地产产权证号:
  2、坐落在:
  3、用途:
  4、建筑面积:
  5、结构:
  6、房地产价值: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 甲 、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保险、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声明及保证如下:
  1、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2、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债权债务清理完毕时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 企业法人: 公司(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10  抵押贷款指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作为抵押而取得的银行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作为一种补偿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 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抵押物事项 :
  1)、房屋所有权证:潭房权第 号房屋共有权证:潭房共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潭第 号
  2)、名称:
  3)、座落:
  4)、建筑面积: m2 ; 用地面积: m2
  5)、抵押房地产价值:
  2、抵押范围:
  3、借款金额: 元人民币(¥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种类: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于 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 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8、借款利率:
  9、还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1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 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12、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 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13、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管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______%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12  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元,有价证券_____元;其它_____元,评估现值共计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1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特订立本合同:
  1、贷款总金额:______元整。
  2、贷款总期限:______。
  3、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一)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一条龙所需要的质押、抵押贷款额度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2、为甲方提供第三方形式的担保,提供信用卡等供信贷部门审查使用
  3、乙方向借款方(银行)提交的一切资质证明、抵押权属文件、责任认定等都由乙方负提供并且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甲方不存在承担后期可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甲方为保险受益人,保险单乙方负责保管,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能以次通过非法手段占为己有,侵占乙方抵押财产。
  2、乙方根据甲方透支借款款额大小具体收费详情为:甲方如接受以上收费请立即下载贷款抵押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贷款额发送到本公司电子邮箱,本公司即马上办理。当日即可放款到你指定的银行卡上!
  抵押物名称:____。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收到甲方申请的借款材料后,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可提交给银行;银行受理通过后即可将借支款一次性转到甲方开立的.帐户上
  3、如甲方通过银行各方面认证收到银行的借支款,甲方需在24小时内付清乙方的办款服务费
  本合同系经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进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14  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因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周转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 元整),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借款利率为月 %,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甲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号 ,使用权人为: 。
  三、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等情况,乙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甲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约归还乙方借款及利息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甲方担保抵押财产,乙方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如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权另行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未近期返还借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甲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或以任何形式抵押资产。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内,甲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甲方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有权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每月按时支付利息,并以各种理由恶意拖欠,或合同期满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的,属甲方原则性违约。以上约定甲方完全出于自愿,绝无异议。
  九、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乙方赔偿,并赔偿乙方主合同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中介公司备案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15  致____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附详细抵押物清单及抵押人所有权证明)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
  5、存放地点:_________
  6、保险险种及金额:_________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本抵押书第一款所列用作贷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过,今后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你行的监督检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将立即负责补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并办妥以你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权益转让手续。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件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以所得款优先偿还你行在本抵押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或本抵押书规定事项。
  对你行根据本抵押书及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以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抵押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16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 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元,有价证券 元;其它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 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贷款额度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1.抵押物清单 张。
  2.
  3.
  4.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抵押物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
  单位:元
  ┌───────┬────────────┬─────┬───────┐
  │ 企业名称 │ │经济性质 │ │
  ├───────┼────────────┼─────┼───────┤
  │ 地 址 │ │ 电 话 │ │
  ├───┬─┬─┼─┬─────┬──┬─┼──┬──┼───────┤
  │抵押物│规│单│数│帐面价值 │抵押│折│抵押│存放│ 保险单 │
  │ │ │ │ ├──┬──┤ │扣│ │ ├───┬───┤
  │名 称│格│位│量│原值│净值│现值│率│价值│地点│保 险│起 止│
  │ │ │ │ │ │ │ │ │ │ │号 码│时 间│
  ├───┼─┼─┼─┼──┼──┼──┼─┼──┼──┼───┼───┤
  │ │ │ │ │ │ │ │ │ │ │ │ │
  第2/3页
  │
  └───┴─┴─┴─┴──┴──┴──┴─┴──┴──┴───┴───┘
  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产在_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
  借方公章: 贷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年 月
  经办人: 年 月 日 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17  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18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20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年__月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贷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为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附详细抵押物清单及抵押人所有权证明)
  1.抵押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5.存放地点:
  6.保险险种及金额: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本抵押书第一款所列用作贷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过,今后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你行的监督检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将立即负责补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于____年__月__日向____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并办妥以你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权益转让手续。 ( 励志天下  )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件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以所得款优先偿还你行在本抵押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 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或本抵押书规定事项。
  对你行根据本抵押书及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以清偿贷款本金、 利息及费用,抵押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 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年  月  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21  编号:
  抵押权人: 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抵押人:
  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为确保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
  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
  人的财产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名称:(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2.抵押物总价值为(大写) 元整,即(小
  写) 元,用于本次融资的抵押担保额为(大写)元整,即(小写) 元。
  3.抵押期限为 。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三条 抵押物登记
  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执主合同、本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书及其它相关文件到抵押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抵押人应全力配合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赠予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3.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主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或提前实现抵押权。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六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3.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
  讼。
  4.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1.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物权消失。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条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超过应偿还部分的,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3.如果债权未受清偿是因抵押权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得再行使抵押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抵押财产。
  2.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视情况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该债权总额 %的违约金。
  3.抵押人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 %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仲裁或诉讼。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3.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份,相关登记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盖章): 抵押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财产抵押书合同 篇22  贷款人(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借款人(乙方)1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借款人(乙方)2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名下房产(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大写)::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坐落地址:
  3、抵押物价值: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4、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款。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还款,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或由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将房屋过户至甲方名下。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订立时间: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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