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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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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5 11: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精选21篇)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1  1、图书馆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馆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2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2、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3、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4、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6、爱护室内设施。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3  1、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图书馆定于x年5月4日成立。
  第二条图书馆全名临时定为"图书馆",以后可以由冠名原则更改。
  第三条图书馆的宗旨:培养阅读兴趣,启迪智慧人生。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一条图书馆免费开放给办理图书证后的学生、老师和当地居民。
  第二条阅读课、读书讨论会、电影放映、演讲比赛、自由写作比赛、辩论赛、冬夏令营等。
  第三条特殊情况或发展需要,可拓展活动范围。
  第三章理事会
  第一条在年度筹款、募书活动中,任何捐款捐书捐物者自动成为"之友",按捐款捐书的时间顺序,获得图书馆的"之友"称号,获得唯一的之友编号。年度捐款达100元(或捐书捐物价值达100元)的"之友"可以竞选参与理事会管理。
  第二条符合本章第一条中条件的"之友"可以竞选成为理事会理事,共设理事5名,对不能亲自参与管理的贡献者另外设3名以内的名誉理事。获得10名或以上的"之友"联名支持时可以正式成为理事。当申请人数多于5名时,获得"之友"支持者最多的前5名当选为理事。
  第三条理事会内部协商或民主竞选成为理事会主席。
  第四条当有15名或以上的"之友"联名反对时,理事(包括主席)必须辞职,并重选。4名理事联名反对可以罢免理事会主席,并重选。
  第五条由5名理事组成的理事会拥有图书馆运行事务的最高处理权力。理事会主席可以直接任命在校老师成为图书馆馆长,可以直接任命财长和事务长;但需要经过多数理事会成员的同意,才可以罢免在任的财长或事务长。
  第六条凡未谈及而会发生的事务,理事会主席负有责任并拥有最高解释和处理权力。理事会理事协助理事会主席完成事务。当4名理事同时反对时可以否决理事会主席的决定。
  第七条理事会主席、馆长、财长、事务长必须由4个不同的人担任。
  第八条所有的人事任免必须在图书馆博客公布;并在图书馆馆内粘贴告示。
  第九条理事会每两年换届一次。理事会主席最多连任两届,理事可以连任任意届。
  第四章馆长
  第一条校长可优先选择兼任图书馆馆长;当全体理事、财长和事务长的同时认为不合适时(如工作及教学任务繁忙,无暇图书馆事务),可以和校长协商,邀请其他在校(或退休)老师当任馆长。
  第二条当校长不担任馆长时,任何在校(或退休)老师也可以向理事会主席提出申请成为馆长,或由校长推荐并经理事会主席同意成为馆长。此时,只有当所有的理事反对,并和校长协商,获得校长同意,才可以更换馆长。
  第三条馆长负责图书管理和图书馆的活动等,并向理事会负责。负责的内容包括书籍物品缺损情况、图书证的办理情况、图书室和书籍的安全。
  第四条馆长的任期为4年,最多连任两届,即8年。
  第五章财长
  第一条任何"之友"可以向理事会主席提出申请,通过理事会主席同意可以被任命成为图书馆财长。
  第二条图书馆财长需由多数理事反对才可以被罢免。
  第三条财长负责管理图书馆的财务,图书馆银行卡和支付宝与财长的.手机绑定,只有财长拥有支付权。理事会主席和馆长拥有财务的查看权,但不拥有支付权。
  第四条馆长和事务长购买书籍、物品等需由有效的凭证,获得财长的确认后才可报销。
  第五条财长有义务在一周内(筹款阶段48小时内)在图书馆博客上公布财务收支,需附上有效凭证的图片。
  第六条图书馆的财务来源为图书馆之友的捐款,书籍、物品的来源为用图书馆资金购买或图书馆"之友"的捐赠。
  第七条财长的任期为两年,最多连任两届,即4年。
  第六章事务长
  第一条任何"之友"可以向理事会主席提出申请,通过理事会主席同意可以被任命成为图书馆事务长。
  第二条图书馆事务长需由多数理事反对才可以被罢免。
  第三条事务长负责每年的筹款、募书活动,并负责购买书籍和物品。协助馆长布置图书馆、贴书籍二维码、整理图书等。
  第四条一些拓展活动如自由写作比赛、冬夏令营等也可以由事务长负责。
  第五条事务长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任意届。
  第七章冠名权和所有权
  第一条一次性捐款超过10万元(¥100,000)的图书馆"之友"可以获得永久冠名权。有多位图书馆"之友"达到要求,若捐款的额度差超过5万(¥50,000),捐款最多者可以拥有冠名权;否则协商联合冠名。
  第二条凡所捐书籍、实物,所有权自动归图书馆所有,"之友"有权监督捐赠物品和图书馆资金之用途。
  第三条图书馆之图书、募捐资金所有权及自筹、自购、受捐之设备和器具归图书馆所有,其所有权变更,须经过超过半数的"之友"同意。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
  第一条有百分之二十(或10名)以上的之友同意时,或由任意理事,可发起修改章程的议案。
  第二条提出议案后,只有当所有的理事同时同意时,才可以修改章程。但章程修正案需由30名以上的非理事会成员的"之友"签署同意后才能生效。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第二条本章程若与宪法及相关法律冲突,以相关法律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自图书馆成立之日起生效。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5  图书室是学校防火的重点单位,为保证图书室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全馆工作人员均须切实遵守,严格执行。
  一、室内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图书室安全的责任。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其它事情的处理。
  六、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启开,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七、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本部所属门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配制,违者将严肃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6  一、珍惜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珍惜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学校的借阅制度借阅图书资料。未装订成册的'报刊杂志一律不借。每期期末,老师借阅的教学参考、老师用书、教学挂图、生字卡片、幻灯片、录音、录象资料等教学类资料必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四、定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别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凡超过借书期限而未归还者,按遗失图书处理。
  五、珍惜好借阅的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依据实际情况按书原价的1—5倍赔偿。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7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育同学的阅读喜好和本领,适时为老师供应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订立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绝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适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适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老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同学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同学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细小损坏者予以批判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常常保持室内乾净,积极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同学休学、转学、毕业要自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8  一、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馆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馆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馆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9  一、图书室由学校布置兼职老师管理。
  二、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轮番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同学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室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珍惜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判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判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室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10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11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他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
  (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按0。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借阅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指定购买计划、整理、盘点,并由采购部配合,负责图书的购买等;
  (二)每周五进行盘点;
  (三)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保护书籍
  (一)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二)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七、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12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料全部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别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持续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礼貌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珍惜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自动热诚,带给咨询;读者要敬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13  1、图书馆主管领导应经常对本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本馆各书库、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使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方法,掌握本馆电源的'控制方法。
  2、各书库、阅览室管理员是其管理库、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图书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库、室的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3、馆舍门、窗、电由各库、室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库、室无人时,必须关闭好门、窗和电源。
  4、本馆各种设备,由使用人保管,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
  6、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及库房内吸烟或用火。
  7、图书馆外借开放期间,学生必须安全有序的进出,不得拥挤。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疏散。
  8、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非本馆人员须在本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房。
  9、寒暑假或节假日闭馆期间,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0、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14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
  三、消防器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分布在各处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年进行两次检查,过期失效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预防科更换。全体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四、每天闭馆前、下班时,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和附近公共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自来水龙头,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如发生忘记关灯、关机等问题,应及时到岗消除隐患,并报告有关领导。对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扣奖金。
  五、不准私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或技术部门负责安装。
  六、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易燃物品,如书刊、纸张等,应有专人管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部(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负责和监督安全和防火工作。
  八、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准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距离。
  九、书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箱、电冰箱、电视机、微波炉等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十、馆内空调设备须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时或长时间离人,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夜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夜间巡逻,确保馆舍夜间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馆领导到馆处理。
  十二、节假日闭馆期间,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门卫要加强责任心,防火防盗。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15  一、室内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图书室安全的责任。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其它事情的处理。
  六、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启开,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七、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本部所属门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配制,违者将严肃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16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育同学的.阅读喜好和本领,适时为老师供应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账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订立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绝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适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适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细小损坏者予以批判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常常保持室内乾净,积极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对具有保管价值的报纸、期刊,每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10、教工调离和同学休学、转学、毕业要自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17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18  一、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二、图书馆的基本任务是:采集各类文献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图书著录符合《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期刊著录符合《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五、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质量,优化馆藏结构。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和破损严重的书刊要及时剔除,及时注销。
  六、新书到馆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及时外借,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工作。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
  七、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书刊和新到书刊。在条件许可下,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对学生进行爱护书刊、公物的教育。
  九、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均需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19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育同学的阅读喜好,适时为师生供应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订立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绝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适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适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老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细小损坏者要给以批判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同学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常常保持室内乾净,积极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同学毕业、转学等,要自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20  总 则
  第一条 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安徽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 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 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 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 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 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 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 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 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 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 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 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 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 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篇21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1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 、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 、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
  5 、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6 、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以诚相待,宽人严己,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小人作风,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7 、关心集体,热爱公益,爱护馆藏及设施,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
  9 、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言语礼貌,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
  二、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 、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上班期间不得闲聊、吃东西、干私事、不准翘二郎腿,不准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
  2 、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或对读者进行训斥、冷嘲热讽、命令等。
  3 、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有"百问不厌,百找不烦"的热情,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
  4 、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没有这本书"来敷衍读者,拒绝给读者借书。
  5 、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要好言相劝,耐心教育,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遇到难办的事,应及时逐级上报,待日后妥善处理。
  6 、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作好班前准备,准时开放,按时闭馆,不得提前催促读者。
  7 、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
  三、 采编室管理制度
  1 、对购入图书按发票、清单进行验收、盖章、核算登记。
  2 、及时对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严格按《中图法》第四版进行分类、编目,新书入馆一月内要求上架,尽量做到不积压。
  3 、及时移交及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 、定期向读者宣传、介绍新到图书,张贴新书导报。
  5 、每学期末要做好采编室的统计工作。
  6 、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乱翻乱放。
  7 、采编室图书和电子出版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外或转借他人。采编室工作人员不准截留图书,违者按学院相关条例严处。
  四、图书管理员的工作任务
  1 、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 、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 、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 、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 、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 、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 、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 、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 、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五、阅览室管理制度
  1 、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 、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 、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 、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 、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 、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 、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 、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 、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六、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 、电子阅览室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入室阅览;
  2 、电子阅览室实行收费上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3 、先交费、后上机,随时交费,随时上机。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到电子阅览室输交费后,即可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4 、凡到电子阅览室上网、上机的读者,均要遵守本室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 、要讲究文明,爱护设备,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 、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机,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室内吃零食。
  七、教师阅览室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爱护室内设施。
  八、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使图书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进行图书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 、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2 、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3 、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期刊遗失其中一期,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且余下各卷不退给赔偿人;
  4 、遗失工具书、孤本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按原书价十至十五倍赔偿;
  5 、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手续。在三个月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索赔偿余额;
  6 、遗失图书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收据退还赔款。
  九、 检索室管理制度
  1 、检索室是供读者利用计算机进行书目查询、读者查询、新书浏览和了解馆藏分布等所需信息的重要场所。
  2 、检索室内配备的终端和各种设施,均为国家财产,严禁随意挪动,不得损坏,衣冠不整者或手有油污者严禁入内。
  3 、不准读者在检索机上做任何与检索图书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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