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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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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1 10: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精选30篇)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乙方共同申请________________项目,对将来项目开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与知识产权协商以下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1.根据课题任务分工,在双方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
  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在课题执行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双方共同申请。
  合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由双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秘密。
  4.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奖励,荣誉称号和奖金等归双方共有。
  5.双方对共有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
  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6.本协议不在协议双方之间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学报》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________________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 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_____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_____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________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 _____元千;增刊版面费标准:_____元千。
  稿件数不足_____的以_____计,超过_____不足_____的以_____计。数以d软件计空格统计的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________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_____元千(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_____元千。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学报》编辑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
  知识产权合同协议书精选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3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xx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l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代理项目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 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相关委托文件以及相应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做完所有前期准备并将相关文件转递申请,但涉及公证认证等无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应保证按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发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5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场内进行产权或股权收购业务的意向受让方委托北交所经纪会员代理产权交易时使用。
  二、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构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双方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如为自然人的,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业务”一般包括产权经纪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他服务仅供双方参考,具体服务内容可根据双方商议自行约定。
  五、产权交易服务费:指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的规定,在北交所内进行产权交易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办理产权交易时应支付的费用。收费标准依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产权交易相关服务时,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双方商定的相关服务报酬。
  八、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指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支付的费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两方当事人在北京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
  身份证住址:
  鉴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将在其职务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开发结果,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种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为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明确乙方作为甲方员工所负有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一)职务开发结果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及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2、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需求说明、设计文档、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程序源码、目标码、运行程序、用户手册;
  3、商标设计、标志设计等;以及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及开发结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源和有关工作条件进行的创作、研究、开发成果”亦归属甲方。
  (二)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类型:
  1、关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客户资源、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需求说明、设计文档、程序源码、目标码、运行程序、用户手册、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图纸、模型及样品等;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4、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的信息;
  5、甲方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及经营管理的各种文档、资料及计算机中存储的有关信息;
  6、甲方企业内部网上的所有应用系统的个人id文件、帐号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职务开发结果的权利归属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报告。
  (二)乙方认可,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
  2、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的著作权;
  3、对商业秘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4、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项下所列明的各项权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条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业务的说明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当然可以不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当然不得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及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为本协议。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终止之后,除非是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第五条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决不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咨询性及顾问性服务,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一)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的信息。
  第七条不存在抵触性协议的保证
  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经签署过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无论甲方或者乙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
  (二)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由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九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条管辖的约定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不能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
  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义务: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三、竞业限制:
  1.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2.保守构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未被公众所知,但未产生该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众知识,这种信息整体仍然具有保密价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处于秘密状态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泄露这些信息,不得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部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4.负责高级管理、掌握技术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因故还是无故终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或相关类似的业务及不向这些企业提供技术性指导等顾问工作,也不得引诱现在是或在其终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时候是甲方职员的任何人离开甲方。
  5.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6.发明的归属及报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创造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和增加上述权利。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透露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
  7.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6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8.时效及时效期内应遵守的规则: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9.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10.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11.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均对对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稳回,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证号为:__________),双方均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至结婚登记以来,甲乙夫妻双方感情发展良好,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平等地协商,自愿就夫妻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约依据: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其依据为我国《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相关法律之规定。
  二、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对于双方婚后现有财产作出如下约定:
  1、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归__________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__________方的__________牌__________型号轿车一部,归__________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__________方的银行存款__________万,归__________所有;
  4、知识产权收益:婚后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__________,归__________所有。
  三、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9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签订。各方为:甲方(原股东):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乙方(原股东):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丙方(新股东):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鉴于:【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XX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_______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_____万元,经______会计师事务所________年________验字第______号验资报告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公司愿意通过知识产权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其董事会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届______次董事会)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该决议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公司的股东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本次增资事宜。
  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甲方,出资额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乙方,出资额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
  3、丙方系在____________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有意向__________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以知识产权方式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需要订立增资扩股协议时,公司现有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引进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需要老股东作出声明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如果没有,现有股东提出异议,该协议将被认定无效。
  5、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风险提示】为了保护投资人的权益,顺利通过验资,公司应当开设验资专户。验资的目的是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注册资本的增加是否真实,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第一条、增资扩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____万元增加到____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3)新增股东用知识产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出资的知识产权具体信息如下:
  (4)以出资的知识产权作价须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如评估价格低于认购的出资额,丙方承诺以现金方式补足。
  2、公司按照第1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______万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风险提示】XX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必须考虑有可能出现的募股不足情况。解决的办法之一是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如果出现募股不足,将由现有股东兜底(当然,前提条件是股东大会就此做出决议),这不但可以增加投资人认购股份的信心,而且可以确保增资扩股的成功。
  3、出资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变更过户到公司名下。
  (2)新增股东自知识产权变更至公司名下之日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二条、增资的基本程序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1、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增资的决议以及提出增资基本方案。
  2、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3、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4、公司就增资及增资基本方案向______报批,并获得批准。
  5、同拟增资的新增股东进行谈判,必要时可采取招标形式进行。
  6、起草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8、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9、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确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
  10、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公司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事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1)在其公司的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2)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并取得适当的批准。
  (3)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公司现有名称、商誉、商标等相关权益归增资后的公司独占排他所有。
  4、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丙方书面告知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
  第三者权益。
  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原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6、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公司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成立以来,除正常经营外,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7、公司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公司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8、公司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丙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9、本协议经原股东签署后即构成对原股东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四条、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1)在其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2)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并取得适当的批准。
  (3)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限制。
  3、丙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公司书面告知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
  第三者权益。
  4、丙方向公司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丙方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丙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丙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成立以来,除正常经营外,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6、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丙方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公司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8、丙方保证用于增资的知识产权,丙方独立拥有完整的权利,该知识产权未设置任何担保、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
  第三方的所有权纠纷等影响知识产权的价值及使用的情形。
  9、丙方保证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状态稳定并适用公司的生产经营,如该知识产权价值受损,丙方保证另行出资补足该受损部分,保证其出资额稳定在元。
  第五条、公司对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
  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订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
  第三方权益,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3、公司对用于公司业务经营的资产与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和其他合法行为取得,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的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订前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4、公司向新增股东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公司及其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且公司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成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没有产生任何未向新股东各方书面告知的额外的债务、欠款和欠税。
  6、公司没有从事或参与使公司现在和将来有可能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公司未就任何与公司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新增股东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第六条、新增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续发展
  1、本次新增资金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2、公司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3、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第七条、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1、在出资日之前,公司已经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已列于评估报告,就该公司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并负责清偿债务以及享有债权。
  2、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后,将优先清偿已经实际发生的本协议约定的公司的到期债务。
  3、公司未披露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收、清偿,并且归其享有债权,承担债务的清偿义务。就此类债权债务应由甲方与相应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调,公司协助办理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手续。
  4、各方特别约定:出资之日后发生针对公司的就原公司已经发生或形成的债权债务纠纷及未披露债权债务纠纷,应由甲、乙方出面了结,所涉全部费用由甲、乙方承担,公司给予必要的协助。若由于出资日之前的公司债权债务及未披露债权债务给公司和丙方带来损失或由此产生债务,由甲、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丙方。
  5、在合资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之后,公司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其享有和承担。【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XX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进行增资扩股的,应当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股款亦不能自行收取,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由银行负责代收。
  第八条、投资方式及资产整合
  1、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____________万元增加到____________万元。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2、增资后丙方成为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应由股东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九条、保密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协议签订前和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向其它各方透露其保密资料和专有资料,以及公司的保密资料和专有资料,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每一方在收到该等资料后,须对这些资料保密,不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这些资料,但向为履行其职责而需要知道这些资料的人员透露除外。
  2、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下列资料:
  (1)在透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非因接受方违反本合同而是公开的资料。
  (3)接受方从对这些资料并无保密义务的
  第三方获得的资料。
  3、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为履行其职责而需要知道这些资料的人员或机构透露。
  4、每一方应通知其收到上述资料的董事、高级职员、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对于上述保密义务的存在和遵守该等义务的重要性。
  5、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条规定将在合资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年内均持续有效,不论公司是否已终止、解散或清算。
  6、如果有一方公司违反本条的任何规定而遭受任何损失,另一方公司应为该损失负责。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本协议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2、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诉讼: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____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其他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各方各自保存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_份,______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以下无正文)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10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费用
  6.1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仲裁及适用法律
  8.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
  9.1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订约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11  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
  乙方: _______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邮箱:_______
  固定电话: 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时乙方愿意受聘;
  鉴于乙方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鉴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将在其职务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开发结果,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种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为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明确乙方作为甲方员工所负有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一) 职务开发结果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及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2、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需求说明、设计文档、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程序源码、目标码、运行程序、用户手册;
  3、商标设计、标志设计等;以及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及开发结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源和有关工作条件进行的创作、研究、开发成果”亦归属甲方。
  (二) 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类型:
  1、关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客户资源、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需求说明、设计文档、程序源码、目标码、运行程序、用户手册、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图纸、模型及样品等;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4、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的信息;
  5、甲方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及经营管理的各种文档、资料及计算机中存储的有关信息;
  6、甲方企业内部网上的所有应用系统的个人id文件、帐号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职务开发结果的权利归属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报告。
  (二)乙方认可,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
  2、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的著作权;
  3、对商业秘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4、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项下所列明的各项权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条 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业务的说明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当然可以不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当然不得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及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为本协议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终止之后,除非是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第五条 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决不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咨询性及顾问性服务,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条 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一)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的信息。
  第七条 不存在抵触性协议的保证
  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经签署过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无论甲方或者乙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 的违约金。
  (二)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由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九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条 管辖的约定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不能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12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为大力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落实《__________ 区经济发展战略纲要》,深入贯彻___________ 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
  _____________ 区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发展,推动“五区”建设,双方经友好协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开展________________ 区“知识产权服务行”活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作为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单位,配合
  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 活动,促进企业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综合能力。合作时间为___ 年月—
  年月。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辖区企业推荐乙方为甲方“知识产权服务行”技术支撑合作单位;
  2、向乙方提供在辖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等相关工作必要的支持;
  3、要求乙方配合甲方为辖区企业开展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指导甲方辖区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4、督促乙方应甲方辖区企业要求,提供及时、高效的市场化专业服务。
  三、乙方权利义务:
  1 、参与甲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所进行的公益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获得必要工作条件支持;
  2、应甲方辖区企业要求,提供及时、高效的专利、商标、版权和标准等各类知
  识产权确权、维权、品牌提升等市场化专业服务;
  3、组织优秀服务团队协助甲方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指导辖区内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4、每____ 个月向_____________ 区知识产权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
  作情况一次。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
  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
  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
  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竞业限制: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14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  订约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15  甲方: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甲乙双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务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基于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时效性,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 日之前向商标局提交相关材料。
  2、如甲方确认过程中发现乙方制作的相关申请文件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予以及时修正,并于甲方确认通过后及时完成相关申请文件的官方申报动作。
  3、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的进展,报告方式为面访、挂号函件、传真等或者将材料发送至甲方。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作为其合同事务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合同事务的执行。乙方合同事务负责人向甲方发出的指令、签发的文件等对其所属方具有法定约束力。
  4、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事务后,应恪尽职守完成合同约定的委托事务,且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利益相抵触的委托。乙方收到国家商标局下达的文书、证书后,乙方应在收到前述文件、证书后天内转达甲方。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务费用款项。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结算
  1、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委托事务的服务费用总额(含税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 元。服务费用总额已包含因办理本合同项下知识产权事务的政府行政收费及乙方的报酬。除该等费用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
  2、合同生效后,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款项全额的专业税务发票后全额
  支付乙方合同服务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 元。
  3、本合同项下款项一律由甲方汇入以下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内: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维护对方权益。
  如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诉损失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过时效,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元。
  2、本协议如因甲方违约解除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合同费用。
  本协议如因乙方违约解除的,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16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______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4.2.1 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4.2.2 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4.2.3 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4.2.4 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17  甲方:北京___-___-___-g___-___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已同企业即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乙方在为企业工作期间会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原材料供应商名单等)、产销策略(市场销售方面的研究情报,折扣或回扣计算表等)、财务数据(价格表、成本核算表、各种明细表等)、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技术、经营秘密信息。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当对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加以明示确认,确认方式包括:
  (一) 加盖保密标识;
  (二) 不能加盖保密标识的,用专门的企业文件加以确认,并将文件送达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人员;
  (三) 保密义务人能理解的其他确认方式。
  二、乙方对在职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交换的企业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对企业的义务,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即除了得到企业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企业内其他职工或企业的外部业务者如供应商、销售商进行保密交流外: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企业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企业或企业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三、企业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被公知但未产生使该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从而破坏价值,因此乙方同意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属秘密的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这些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以证明该商业秘密已不存在。
  四、乙方对其保管、经手的有关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文档、磁盘、实物应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得遗失、毁坏、磨损、污染。
  五、乙方同意将其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为了企业的利益迅速向企业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职务发明归企业所有。
  乙方在职期间所开发的与企业工作有关的软件(含代码、技术文档)属甲方所有。
  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辞职之后________年内所做的与其在甲方任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归企业所有。
  本条不影响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对其所做的非职务发明的权利。
  六、乙方同意为企业利益尽最佳努力,在职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不引诱其他职工离职,离职之前不抢夺企业客户。
  七、鉴于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对企业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企业因投资、培训和提供创造机会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乙方同意: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商业秘密。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离开企业。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或受雇于这样的企业。
  八、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必须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办理移交手续,验收通过并由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离职。
  九、乙方同意如违背上述条款内容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十.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密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
  十一. 本协议书系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1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乙方共同申请________________项目,对将来项目开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与知识产权协商以下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1.根据课题任务分工,在双方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在课题执行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双方共同申请。合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由双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秘密。
  4.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奖励,荣誉称号和奖金等归双方共有。
  5.双方对共有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6.本协议不在协议双方之间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19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20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为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XX个省(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决定加强合作,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全面合作与发展,为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服务。现经各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宗旨,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水平,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原则
  (一)自愿参与。各方自愿合作,参与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合作项目。
  (二)开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发展的平等地位和权利,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区域开放。
  (三)互动互补。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共享,加强优势集成与互补。
  (四)依法行政。坚持_____方针和依法行政原则,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第三条合作要求
  (一)各方应主动创造合作条件,落实合作措施,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优势互补,协商解决相互关联的重大知识产权问题。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提升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第四条合作内容
  (一)政策研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_____优势,加强调研及学术交流与合作,实时研究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战略性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宣传与培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等方面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培养满足区域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_____,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意识。
  (三)中介与信息服务。消除地区障碍,加强规范和管理,统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标准和从业纪律,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及服务质量;加强中介_____交流与合作,促进中介市场规范和繁荣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领域的合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切实提高信息服务和公众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定期交流与考察学习机制,及时交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成功经验,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区域技术创新水平。
  (五)知识产权保护。九省(区)间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区域内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统一、有效、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整体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六)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建立区域专利技术转移促进机制,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及区域间的合作与转移,充分发展各方的产业优势,促进产业优势互补,构建区域产业发展链条,提高泛珠三角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合作机制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成员由协议各方省(区)级知识产权协调机构及相关专利、_____、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研究决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会议由协议各方轮流召集和主持,每届会议确定下届会议的主办方、时间和地点。会议设会议_____,由当年主持会议的省(区)知识产权负责人担任。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省(区)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联络员应加强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畅通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度。根据每年联席会议确定的合作项目,成立相应的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专题工作小组成员由协议各方指定,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制订合作计划,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合作事项,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合作项目落实情况。
  第六条联席会议视合作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订。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九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广州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各成员方代表签字。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其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雇于甲方,担任_________职务。甲方和乙方为明确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与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及竞业禁止有关的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定义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发现、设计、工序、公式、代码、革新、开发、改进,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权的各种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文章、报告、制图、图纸、蓝图、广告、营销材料、标识等),技术诀窍以及商业秘密。
  1.2 "甲方业务"指【 】。
  1.3 "甲方拥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开发、受让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获得所有权的任何成果、依据本协议规定拥有的职务成果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第5.2条转让给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间"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的全部期间。
  1.5 "商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商标。
  1.6 "著作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权。
  1.7 "专利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利权。
  1.8 "职务成果"指聘用期间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离开甲方后一年内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设想、创作、开发、实施或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的并至少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涉及甲方业务任何方面的;
  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职务作品、职务发明创造或其他职务技术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
  聘用期间,乙方应当对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获知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将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将保密信息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不应获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未经公司批准,将保密信息公开发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
  在学术会议、展览会中展示;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传播;将保密信息进行商标、专利申请或著作权登记;
  在非办公场所谈论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
  2.2 乙方应在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的性质对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
  在保密信息载体中标注机密或绝密字样;在传递保密信息时向接收者告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设置密码、加锁等方式进行保密;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掌握的保密信息仅由本人和相关主管领导、有业务合作的本部门人员、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知悉。不得向与其业务无关的公司内部、外部人员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动存储设备、网络途径复制、传输公司的保密信息;
  定期将保密信息做资料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网络问题丢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时采取备份工作导致公司保密信息丢失、不可重现,应承担丢失保密信息责任;
  在对外合作、代理、交易时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应当事先经管理信息管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应当与对方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并在保密协议签署后方可提供相关保密信息;
  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私自开启他人电脑、阅读他人业务文档、文件;不得擅自复制他人文档、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网络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对公司研发、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以纸质、电子形式表现的公司产品、信息等文档保密内容(包括文件、文稿、图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规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无论何时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损失的发生,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4 乙方离职时,应将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载体按本协议及甲方保密制度相关约定或规定进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备份或复制。离职员工应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对在职期限内获知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条 保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术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产品研发计划、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方案;产品创意、设计;产品开发技术文档、产品开发路线图、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产品许可证生成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用户操作手册、产品安装手册、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用例、样品等;工业配方、制作工艺、试验记录、试验方式、工艺流程等;公司商标申请、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计划、方案、内容。
  3.2 经营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诀窍、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等。经营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公司并购、投资、上市、投标计划、方案;产品营销策略、计划、方案;产品销售渠道名单、方案;产品市场推广计划、创意;产品货源情报;客户名称、客户联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还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构、员工名单、数量、联系方式、岗位职责、人事调整信息、股权激励方案、股权分配信息等;
  公司财务信息:____________员工薪资信息、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账目信息等;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条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产生后均应立即(但无论如何不迟于该等成果产生后的3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条 对成果的权利
  5.1 所有职务成果均为甲方单独拥有的财产,而且职务成果的全部著作权、就职务成果的全部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全部专利权以及职务成果的其他所有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地均归属于甲方。
  5.2 除职务成果以外,对于乙方在聘用期间拥有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将该等权益以合理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甲方。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在其中拥有任何权益的所有成果均适用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继任者、受让人、关联公司、被许可人、董事、职工及代理人(以下统称"关联人")因甲方或其任何关联人使用或披露该等成果而对乙方承担的任何责任。
  5.3 尽管有第5.2条的规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转让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乙方没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设备、物品、设施或商业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所创造的;
  在任何方面均与甲方业务无关的;
  不是因乙方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产生的。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披露应被认定为乙方财产而不适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成果的证明文件,而无论该等成果是乙方单独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创造的,也无论该等成果是在受雇前还是聘用期间创造的,甲方应就该等证明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5.4 乙方进一步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无权利且不得直接或间接:____________
  复制、改变、修改、翻译、生产、营销、出版(发布)、发行、销售、许可或分许可、转让、租赁、传送、传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
  将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用于创作派生成果、提供电子方式的访问或阅读或存入计算机储存器;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申请(或申请注册)甲方拥有的成果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其他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为。
  5.5 如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拥有的成果的若干权利(在本第5.5条中简称为"该等权利")必须归属于乙方且不允许合同当事人就归属问题另行约定,则本协议双方同意按照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___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转让的,则乙方应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转让该等权利。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能将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给甲方,或该转让须由政府部门批准而未能获得批准,则乙方在此自动将该等权利中不能转让部分许可给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继任者拥有甲方拥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权和实施权。本第项所规定的权利许可应为不收费、不可撤销、独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转让的,甲方亦有转许可权。
  乙方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行使无法按照以上规定转让或许可给甲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拥有的成果的署名权及其他人身权),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诺,乙方在雇用关系终止后1年内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专利或著作权申请中所述的任何成果,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被视为甲方拥有的成果,但乙方证明该成果同时符合第5.3条规定的三个条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竞业禁止
  第六条 竞业禁止期间
  在聘用期间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论任何原因)(下称"停聘日")2年("竞业禁止期间")内,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开展业务的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任何在任何方面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或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但是这不得妨碍其对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场挂牌的股票的持有(无论是直接持有或通过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过任何一个公司所发行的任何种类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条 全职工作和竞业禁止
  7.1 乙方承诺,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将以其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甲方的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为甲方拓展业务、扩大利益,而不会参与任何甲方业务的竞争、上下游业务或其他业务;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及竞业禁止期间内,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乙方不应:____________
  在开发、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或从事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就甲方届时开展的任何一类的业务而言,唆使、介入或试图诱使其已知晓在竞业禁止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为甲方的重要顾客、客户、供货商、代理、分销商、或职工(但不包括低职位的职工)、顾问的任何个人脱离甲方;
  干扰甲方供应产品、货物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上述任何供应的条件;
  无论是作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东、董事、合伙人或职工实施、进行、参与或牵涉进任何涉及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关时间内进行服务、销售或供应的区域内的顾客销售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或活动,并与甲方正在或在竞业禁止期间内曾经开展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或该等业务为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声称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为甲方的雇员或董事,或者有权以甲方的名义行事;或者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与任何甲方的业务或事务存在利益关系;或者
  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称、标志或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可能与甲方之名称、标志、其他知识产权相混淆的名称或标志。
  7.4 除非乙方在为尽其对甲方的职责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乙方不得在其作为职工、董事、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与甲方存在利益关系的期间内或者其后的任何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披露或与其他任何人交换有关甲方的事务、业务、方法、流程、制度、计划或研发或者其顾客、客户或供货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视为甲方或其顾客、客户、供货商的机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关时间内并非由于其错误披露的原因而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内),并将尽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对任何此类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业务活动的扩充、发展或进步或者适当机遇都只能通过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如适用)进行或实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条 竞业禁止补偿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条与第七条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该补偿金将于竞业禁止期间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任职的最后一个月的月收入的【2】%。首期补偿金应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应于甲方每月发薪日支付。若甲方迟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超过1个月,乙方可在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履行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
  8.2 为避免歧义,乙方确认竞业禁止补偿金并不构成甲方的义务。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体日期由双方共同确认或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后起算。在确认之前,乙方仍负有该等信息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前1个月或竞业禁止期间内每月付款日前1个月通知乙方停止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则自该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担其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或任何其他补偿金。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九条 承诺和保证
  9.1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与其他人达成过可能妨碍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协议。
  9.2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将不会在未经其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单位的任何专有或保密信息带入到其工作中,也不会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单位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进一步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受雇于甲方并不会导致其不履行其对任何其他人的义务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未与其原用人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或该等竞业禁止协议已经失效。
  9.4 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或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需要办理批准或其他手续,则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诺,在聘用期间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时间,将无偿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协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补偿),以保护甲方对所有甲方拥有的成果的权益。这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请或维持任何专利或著作权过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进行的与任何甲方拥有的成果有关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过程中签订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时作证。
  9.6 乙方承诺,如果其离职,其将通知新雇主其在劳动合同和/或本协议项下须继续履行的义务,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向其新雇主发出该等通知。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1 乙方违反本第四章任何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将归甲方所有,且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补偿金,并向甲方赔偿数额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补偿金的5倍的违约赔偿金。如果所赔偿的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甲方将有权就其间的差额向乙方追偿。损害赔偿的支付,不得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1.2 除上述1.1条的规定以外,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将归甲方所有,且应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可预期收益的损失。该等赔偿的支付,不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决的结果,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1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所有对本协议的修改均需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13.2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2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主办方与参展方签约时选择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主办方针对参展方的参展项目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状况进行的展前审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展会期间与参展方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的协调处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关宣传资料等。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主办方(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参展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地址:
  2.展会期限:
  3.展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  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
  :
  我                            公司同意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并接受主办方及其投诉机构依上述办法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届展会结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诺:
  1.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自行检查。
  2.不在展馆内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等。
  3.按照主办方或者其设立的投诉机构规定的投诉程序进行投诉,不影响展会的顺利进行。
  4.积极配合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在展会期间进行的取证、勘验、询问等工作。
  5.在投诉时准确、完整地向主办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利证明等相关信息。
  6.投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7.不进行恶意投诉。如因为恶意投诉给主办方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本展会的规定接受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的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投诉机构及承诺人各持一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号:
  承诺方代表人(签字):
  承诺方(盖章):
  签署时间:
  附件二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维护展会秩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制定本投诉处理程序。
  第二条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1.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投诉机构可以由主办方人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投诉机构人员不得少于2人。
  2.投诉机构依照本程序第三条的规定处理投诉事项。
  第三条  投诉的受理
  一、受理条件
  1.投诉人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2.投诉人与被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
  3.投诉是针对展会现场发生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公司应当提供商业登记资料,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
  2.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具体包括专利证书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凭据,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能够证明著作权的法律文件。知识产权发生有关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事项,还应当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权证明。具体包括涉嫌侵权参展项目的名称、涉嫌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照片、实物等。
  5.境外权利人投诉时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必须有相对应的中文译本。
  6.投诉形式。投诉人投诉必须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不予受理的情况
  1.投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权,或者商标权,或者著作权侵权诉讼的。
  2.投诉人的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
  3.投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调解程序中的。
  4.投诉人的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无效,或者商标权已经被撤销,或者著作权已经超过保护期的。
  第四条  知识产权投诉的处理
  1.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1小时内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的陈述意见和不侵权的证据。
  2.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3小时内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作记录。
  3.投诉理由不成立的,投诉机构可以终止处理。
  4.核实完毕后,投诉机构首先主持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投诉机构督促双方立即履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诉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5.投诉机构对于下列情况有权立即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直接交涉,已经扰乱展会秩序,应当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诉机构负责处理。
  (2)被投诉人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书面陈述意见,也不提供证明不侵权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3)被投诉参展项目侵权事实已经由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4)被投诉人自认侵权的,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第五条  处理决定的执行
  1.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当立即执行。
  2.投诉机构应当督促参展方主动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参展方拒不执行,或者执行后又恢复原状,投诉机构可以指派工作人员直接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参展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
  本程序自展会主办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会主办方(盖章)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23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 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二、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天内将人民币 (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项后开始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三、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 局所发文件为准。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及时转送给甲方,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 为准。
  六、商标申请后,如果被商标局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答辩,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七、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决定,如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委托合作协议书精选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24  国家版权局关于下发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示范《出版合同》的通知              (1990年8月2日)   各省、自治区、____市版权局(处),新闻出版局:   目前,在对台港澳版权贸易活动中,版权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所签订的权利授让合同存在着形式不统一,内容简繁各异,主要条款不完备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不能准确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不利于合同的有效履行,而且也给版权管理机关审核合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我们结合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的特点,本着简便、实际、有效、易行的原则,拟制了适用于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的示范出版合同,以供版权所有者、使用者签订合同时参考。   附:                 出版合同   甲方(权利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地区出版发行该作品之  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
  第三方。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
  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1.版税:版定价  215;  %  215;印数   
  第一版最低印数为  册;每册定价为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版〔  元每千字〕+〔基本稿酬  %每千册〕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月内出版该作品之  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____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以  结算。   
  第六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  进行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合同签字(或 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知识产权合同范本:出版合同(台港澳版权).dc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1187字编辑推荐:d文档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25  甲:
  乙: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 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天内将人民币 (¥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项后开始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二、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 局所发文件为准。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及时转送给甲方,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 为准。
  五、商标申请后,如果被商标局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答辩,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 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六、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决定,如商 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 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26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如下:
  第一条服务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及科研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
  为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注册,专利无效诉讼和侵权诉讼,商标异议,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科研项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设。
  定期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研发管理培训,逐步完善企业研发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定期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科技研发,专利、商标、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知识和重要案例等信息;
  为企业提供科研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级科技专项立项政策咨询辅导等。
  第二条、甲方责任义务
  1、搜集、调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与知识讲座。
  2、努力为乙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条、乙方责任义务
  1、对园区企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及时为园区委托企业办理专利申请,并在企业提交技术交底书和其他所
  3、定期组织专家为园区内企业进行关于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讲座,内容包括:专利法相关知识,专利申请材料的准备,如何利用专利文献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专利申请的策略,如何利用专利群进行专利侵权诉讼等,具体讲课内容可根据园区内企业的要求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
  甲方应制定年度市场开发计划,积极利用自身优势迅速开展工作;
  对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甲方应以书面指令信函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令信函后,迅速指派相关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告甲方;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及时准确的收集传递客户信息及技术资料,依法保障客户的基本权益;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务,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服务人员数量和时间;
  乙方应及时完成服务项目的相关事宜并保证质量,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建议改善工作;
  甲方指定;乙方指定作为甲乙方双方合作事项代理人,负责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工作。
  第五条保密责任
  本合同期内,所涉及本合同条款内容、客户技术情报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透露。
  如因甲方未尽保密责任,造成客户专有技术等技术秘密外泄,形成企业损失,乙方在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权追溯甲方的相关责任。
  第六条费用结算
  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开展工作并与客户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客户相关资料和费用打到指定邮箱和账号,甲乙双方按:比例分配代理费或相关服务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场内进行产权或股权收购业务的意向受让方委托北交所经纪会员代理产权交易时使用。
  二、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构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双方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如为自然人的,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业务”一般包括产权经纪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他服务仅供双方参考,具体服务内容可根据双方商议自行约定。
  五、产权交易服务费:指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的规定,在北交所内进行产权交易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办理产权交易时应支付的费用。收费标准依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产权交易相关服务时,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双方商定的相关服务报酬。
  八、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指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支付的费用。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日期: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28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由以下两方当事人在北京签订: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29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合作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限:
  (一)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商标权:主合同期限内使用商标[注册号:],以下简称合同商标;
  2、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所涉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产品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指标、技术配方、技术决窍、工艺流程、检验方法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广告策略、客户资料和名单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商标权的保护: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美的集团《商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正确使用合同商标,有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合同商标标识由甲方同意的厂家负责印刷(费用由乙方支付)。
  2.对使用合同商标的产品,乙方有生产权,仅向甲方出售,无权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销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标,不得将合同商标标识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扩大合同商标的使用范围。
  4.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使用合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商标专用的模具、样板、菲林片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无权将甲方或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在全球任何地点进行注册。
  (二)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指定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有无偿使用的权利,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菲林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将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四)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一)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设计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使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四、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商标标识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四)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六)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有关法律为准。
  八、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共享协议书 篇30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独家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及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行使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签订本合同。
  一、许可的知识产权种类
  1、甲方的商标(中国商标注册证号码:第号);
  2、甲方商号、商业口号、商业模式;
  3、甲方的配方、服务表、技术秘密、甲方的其他知识产权;
  4、经营方式、商业方法;
  5、在乙方得到授权地区向其他侵权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6、其他与乙方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权利。
  二、许可使用范围
  1、乙方有权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使用本合同第一条所涉的甲方的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称标注、商品提供、服务提供、产品标注、合同签署、商业谈判、侵权诉讼、再许可等。
  2、甲方在中国大陆地区,仅许可乙方使用或者行使有关权利,不得许可其他人使用或者行使本合同所涉的知识产权权利,甲方自己也不得使用或者行使。
  三、许可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许可使用时间,甲乙双方另行续订许可合同
  四、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许可使用费
  (1)乙方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第一家实体店,应当支付甲方每年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自乙方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第二家实体店起,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每家店每年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1)第一家实体店的许可使用费: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第一年的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的下一年度开始前的1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的许可使用费;
  (2)第二家实体店的许可使用费:乙方决定开张第二家实体店前,应当告知甲方,并在告知之日起日内支付第二家店的许可使用费,在第二家店第一年度许可使用期满前1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许可使用费。
  (3)乙方以后开张的实体店按照第二家实体店的方式支付许可费。
  五、知识产权保证
  1、甲方保证其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知识产权权利无瑕疵,不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享有无瑕疵的使用权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应积极参与、协助乙方打击任何第三方侵犯本合同所涉知识产权行为,维权费用及收益由乙方承受。
  六、质量监督及保证
  1、甲方可对乙方生产或者销售的许可使用其知识产权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有权要求乙方撤除甲方商标后作价处理或者作销毁处理。
  甲方检查或者抽检的质量标准:按照中国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进行。
  2、乙方应当保证其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者服务符合中国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七、其他约定
  1、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乙方可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本合同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3、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商标的声誉,保证产品质量。
  4、乙方可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标、商号标牌等样品制作文字、______86.图形商标、包装袋、吊牌、产品宣传书、防伪贴、合格证等辅料以及其他用于产品销售必须具备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自己使用及对第三方再授权使用。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该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及其他标识,剩余的商标标识应该全部退回甲方,或者在甲方监督下销毁。
  乙方已经附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合格产品应当在半年内销售或者处理完毕。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或者未足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许可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迟延交付技术秘密、配方等,并有权禁止乙方在相关实体店使用其所有的知识产权,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2、乙方产品或者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支付有关许可使用费后,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本合同所涉的配方、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权利,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发现其他人侵犯乙方的独家许可使用权的,可以单独提起诉讼或者要求甲方提起诉讼,如果甲方拒不配合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许可使用费,直至甲方配合为止。
  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知识产权权利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者权利有瑕疵,导致乙方受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有关知识产权如被有关行政或者司法机关最终宣布无效的,还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许可使用费并承担乙方为实现权利的合理费用。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备案部门一份,备用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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