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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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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1 09: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精选3篇)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 篇1  为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运城市政府及盐湖区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和要求,镇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规定和市、区政府的要求,今年秋季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禁烧期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叶、落叶等,力争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二、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对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实行村委会是第一责任人,镇包村干部和村包地块干部是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谁的地块发生焚烧现象就追究谁的责任。
  三、开展广泛宣传,进行全面动员,村委会要利用广播、张贴标语、通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到田间,服务到地头,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四、各村要成立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五、禁烧期间,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村委会干部要包到组,直到具体地块。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村委会须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禁烧期间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机、公安、交通、环保、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 篇2  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持续改善我乡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间市委、政府秸秆禁烧工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目标责任书。
  一、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村民委员会是责任主体,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二、各村要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把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严格落实村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工作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要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村广播、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期,各村要成立禁烧巡防应急小分队,每天深入村、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救,。
  五、乡政府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并作为各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各一份。
村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 篇3  为充分调动下属公司管理人员积极性,确保总部下达给下属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总部(以下简称甲方)授权给以 为第一责任人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X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责任书一经签字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目的在完善公司以经理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经营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下属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建立总部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加强总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有效监控;推动下属公司乃至整个XX集团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学、精细和规范的方向发展,用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替代粗线条的考评;推动下属公司管理手段和经营风格的转变,增强下属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XX20xx年度考核期间:200X年1月1日至200X年12月31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为乙方经营过程活动提供必要资金、设备、后勤等支持和保障;
  2、甲方有责任努力降低公共费用开支,减轻下属公司公共分摊费用负担;
  3、甲方必须按双方商定的工资标准和方式按月向乙方垫支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具体标准和方式等另行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5、甲方有权在乙方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乙方又无有效解决办法时,修订责任书有关条款或决定终止本责任书的执行。
  6、连续两月未完成相关业绩指标,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
  7、连续三月未完成相关业绩指标,甲方有权终止本责任书(新建公司适当放宽2-3月);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业绩进行定期的审计与考核;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规定。
  2、乙方应在计划年度内完成下列主要经营管理指标,见附表:
  项目指标 标准权重 指标数 净利润率 45% 300万元 销售收入 45% 6000万元注:(1)、净利润率=税前利润总额/实际销售收入;(2)、净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公共分摊费用-税金;(3)、销售成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费用(水电费用、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生产人员差旅费);(4)、管理费用(标准待定):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办公费;(5)、销售费用(按销售1%-1.2%):佣金、回扣、商检报关费、业务提成;(6)、财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汇兑损益、利息、银行手续费;(7)、公共费用摊销(按实际发生费用):职能部门的费用及上缴国家的各项规费等;(8)、税金(按实际发生额)(9)、应分担的固定资产原值:20xx年度折旧: (10)、其它各项费用依实际发生情况负担。 (11)、以上金额数均以到帐为准。
  3、乙方应在双方签字生效后半个月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可测量的、可实现的、有时间性的目标实施详细计划,在获得甲方批准后以此作为对乙方进行绩效考评、监督和控制的依据。
  4、乙方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报送(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文件和资料,包括:
  (1)年度、月度等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2)各种财务报表。(3)年度销售政策及实施情况的跟踪报告。(4)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5)考核当月未完成业绩指标,乙方必须向总裁说明未完成成绩的原因,并拿出改进措施。
  5、乙方享有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指挥权;
  6、乙方享有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任用和辞退建议权以及中层和普通员工的任用和辞退决定权;
  7、乙方拥有中层及以下全体员工的考评指标体系设计,考评方式和分配方案决定权,但是方案必须提交总裁核准后方可实施;
  8、乙方拥有对集团公司公共分摊费用的异议权,但是在获得合理解释后必须承担相应分摊份额;
  9、乙方拥有原材料采购规模、时机、定价和产品销售定价等建议权,但是每项建议须有书面分析报告,获总裁核准后执行;
  10、乙方在核定的费用管理额度内享有 600 元 以下(含 600 元)单据报销终审权; 600 元以上的单据报销审核权;
  11、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工作能力和态度的考核,占整个考核分值10%,表率作用;工作安全意识;工作认真程度;工作计划性、安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工作主动性、事业心;是否廉洁、诚信正直;对公司的战略、决策的执行程度(细则另行规定);
  12、乙方高层管理人员实得工资跟考核结果挂钩,实得工资=考核分值X双方商定岗位工资,考核总分值不足50%,按50%计算。其中:考核分值=实际完成利润指标÷利润考核指标100分45%+实际完成销售收入指标÷销售收入考核指标10045%+乙方高层管理人员工作能力与制度考核分(百分制)10%
  13、完成年度计划指标,甲方奖励乙方所在单位轿车一辆(10万元左右)。三年后,轿车产权归乙方第一责任人所有。
  14、净利润超额部分的 30 %作为对乙方所在的单位的奖励,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乙方确定报集团审批。
  五、其它本责任书相关内容分别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核算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本责任书由集团总裁和下属公司第一负责人签署后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核算中心、下属公司各持一份。
  集团总裁: 公司第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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