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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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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1 09: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造价管理制度(精选11篇)
造价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发挥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陕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和《石油产品经销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结合hb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hb公司遵循产品经销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统一制度和分级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统一制度:统一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统一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人员数据库。
  (二)分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两级实施'。'三级管理'即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hb公司分级管理;'两级实施'即产品经销公司和hb公司分别实施。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作为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限上工程项目造价的管理、审查工作;设立的预算岗位作为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岗,负责公司权限下工程项目造价的审定及限上工程项目造价的初审工作。(对于限上/限下工程项目的规定见《产品经销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工程造价管理职责包括:
  (一)转发国家、地方、集团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制订和修订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审核工作;
  (五)参与限上工程项目招标、工程设备招标、材料招标、合同审查工作,负责限上工程项目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的审查工作,负责限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审核;
  (六)配合集团公司和产品经销公司做好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理论培训、业务交流及资质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具体职责
  (一)负责限下工程项目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结算审查,限上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结算的初审工作。
  (二)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核实工程量及工程变更内容。
  (三)负责限下工程项目招标、工程设备招标、材料招标、合同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组织采集、筛选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审批乙方自购材料价格。
  (五)负责向公司投资管理领导小组反映定额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六)认真参加上级公司组织的工程造价人员专业理论培训、业务交流工作。
  第三章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管理
  第六条工程造价计价包括:
  (一)编制施工图预算;
  (二)编制工程量清单;
  (三)编制招标标底或最高限价;
  (四)编制投标报价;
  (五)约定工程合同价;
  (六)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
  第七条计价依据包括:
  (一)定额依据
  1.工程概算定额;
  2.工程预算定额;
  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4.工程消耗量定额;
  5.配套价目表及参考费率。
  (二)工程量计算依据
  1.初步设计;
  2.施工图设计;
  3.设计变更;
  4.现场签证单;
  5.竣工资料
  6. 合同约定。
  (三)其它计价依据
  1.设备、材料价格;
  2.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
  3.承包人的投标文件;
  4.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5.施工组织措施及方案;
  6.工程造价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等。
  第四章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管理
  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遵守投资估算控制工程概算,工程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竣工结算,防止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现象。
  第九条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由设计单位编制。投资估算是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决策和投资控制的依据。工程投资达到集团公司或产品经销公司限上工程标准,其投资估算审查由公司上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由公司或集团公司规划部组织专家会审,造价管理部门参与审查;限下工程标准,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专家会审,并参与审查。
  第十条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概算由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算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一个项目若有几个设计单位共同承担时,由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统一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取费标准等,并汇编总概算。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是投资计划的最高限额,工程概算投资一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突破,应控制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之内,最多不得超过10%。
  工程投资达到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限上工程标准,由hb公司上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由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财务中心预决算部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确认;限下工程设计概算,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管理
  施工图预算由公司相关部门或者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施工单位分别编制。施工图预算是考核设计单位限额设计水平、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是拨付工程进度款、办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基础;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及确定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
  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概算以内,超出工程概算应修改施工图设计或报审调整工程概算。
  工程投资达到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限上工程标准,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进行审定;限下工程预算,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审定。
  第十二条依法招标的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或者最高限价既可以由公司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
  第十三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中标价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价应控制在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内,合同应当对下列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事项做出约定:
  (一)工程合同价;
  (二)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支付方式;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四)工程施工中
  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十一)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十二)双方认为应当给定的其他工程造价计价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编制要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计价依据(或工程预算书)、甲乙双方供应材料、设备价格等明细表,应注明所包括的主要工序内容。
  第十五条合同价款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固定费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取费费率,暂估合同总价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的管理
  工程签证是甲乙双方实现索赔的唯一依据,必须量价清、责任明。工程签证必须先经造价管理人员测算并签署意见后,经甲乙双方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签章、甲方主管领导审查签章后生效(与设计有关的还需经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签章)。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甲方代表、工程造价人员对工程签证要逐一审核,对不合理的应予以废除。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管理
  由承包方根据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合同价款及其调整原则自行编制工程结算。限上工程项目先由综合办公室初审,再报产品经销公司投资规划部审核;限下工程项目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财务部复审。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决算管理
  竣工决算由财务部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编制,将限上工程项目的财务决算报表(附决算资料)上报产品经销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产品经销公司财务资产部进行复审。重点审查工程竣工决算是否控制在投资计划的额度内、各项费用是否符合工程概算列项范围。
  第十九条上报的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审核人或负责人工程造价员专用章。
  第二十条推行限额设计制度
  工程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在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要按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按工程概算推行限额设计。对设计单位优化施工图设计而降低工程投资的,在以后的设计招标中作为优先选用的条件。对因设计单位设计错误、漏项或扩大规模、提高标准而引起工程投资超标的,相应扣减设计费,并由委托单位记录备案。
  (一)工程概算超投资估算10%的,要重新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减设计单位设计费5%。
  未经公司投资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单位任意提高设计标准或选用高档材料,按超投资的50%扣减设计费;
  (二)设计单位应提交高质量的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由于设计文件低劣,经审查不合格者,设计单位除无条件返工使其达到合格外,还要扣减设计费的10-15%;
  (三)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凡由于设计单位设计错误、漏项或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而导致工程投资超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要扣减设计费。
  累计超过原批准概算或施工图预算2%-3%(含3%)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3%;超过3%-5%(含5%)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5%;超过5%-10%(含10%)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10%;超过10%以上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20%。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公司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要从保证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及hb公司的整体利益及经济安全运行的角度,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造价管理或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导致工程投资超过工程概算的,由公司对其项目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公司处理。
  第二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建议调离原岗位、取消资格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没有如实反映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条件的;
  (二)有意少算和高估冒算,造成工程概算、工程预算、招标标底、工程结算、决算价款失真引起经济损失的;
  (三)泄露标底,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无证、伪造资质证、出卖转让图章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拒绝、妨碍和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检查、审查及抽查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工程造价管理质量及考核评比管理
  第二十五条综合办公室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质量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质量包括工程各阶段造价控制的准确性、及时性,上报施工图预算、结算、决算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等。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预结算计划工作进度。所属企业于季末20日前上报下季度预结算工作计划,综合办公室25前上报公司下季度预结算工作计划。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项预算一项,完成一项结算一项。
  第二十七条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预结算工作考核评比制度。综合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程结算完成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造价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造价咨询业务管理,拓展公司造价(预算、结算)业务市场,明确公司投标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造价咨询工作效率,明确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造价人员。
  三、薪酬组成及奖励制度
  (一)、固定工资(底薪)、加班费、提成工资、福利、绩效奖、职务工资、保险,其他。根据各人选择的计薪方案(以上所列几种工资的组合)结合公司制度计算。每个人的计薪方案一经确定,不能随便变更,必须经部门负责及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
  1、保底工资:
  各专业造价员保底工资4000元/月,辅助造价员保底工资2500元/月,年【季】度计算,达不到保底工资,按保底工资发放,超过则按实际发放。
  2、提成工资
  造价咨询的生产提成以该项目最后造价为基数标准核算,提成计算是以作业合同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为计算基础,确定提成比例,各人应得提成是以其各自完成的工程造价与该项目的各专业提成比例的乘积计算。
  3、每单位工程(按建筑安装、市政、公路、水利四大专业)的提成最低标准为100元/次。
  4、项目负责人单独提取本项目提成总额中的10%,作为项目的总体协调费用,全过程负责该项目,包括(并不限于)项目的收款、作业人员的提成计算以及审核核对工作。各项目需形成责任协议(盖谁的章谁负责),项目内部可合适订立奖惩措施。
  5、提成工资的发放方式:
  预算成果打印盖章送业主时支付以预算总价计算的提成的30%。 审核报告文件审定时支付以审核价格计算的提成的30%。 项目完全完成之后并收回来款项后发余款,并结合奖惩方案。 未核对工程量清单前,提成按标准80%发放,核对后发放余下的20%。
  6、以上系数为可叠加系数。
  (二)、奖罚条款产:
  1、每个人的业绩按季度累计完成工程超过5千万的予以奖励500~1000元;年终奖按照个人为单位计算.1亿为0.03‰, 3亿为0.025‰,5亿以上为0.02‰。(计算基础为审核后的建安费,分段累加计算)
  2、咨询作业价和最终价相差10%以上,其提成按标准乘0.8系数;相差15%以上,其提成按标准乘0.6系数;20%以上无提成费用。园林差值可放宽*1.5,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无本专业造价员证书提成按此标准乘0.9系数,医社保照常缴交。
  因某证书注册于其他单位致公司无法使用,社保由其注册公司缴交,公司不予缴纳,并由员工填写,自愿不交纳医社保申请,不管是否已取得证书,提成按此标准乘0.9系数计算;
  4、部门经理根据个人能力合理安排项目责任人,被安排人员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各种理由推脱;
  5、作业成果要求:
  (1)、合格品:内审和外审造价误差在±3%以内,资料归档完整;
  (2)、造价基数:为业主或政审批部门或收费结算确认的该项目造价作为提成的基数,不得将项目投资拆分计算基数,基数仅指项目责任人自身完成的工作部分;
  (3)、提成包括项目奖励、加班、交通电话等所有生产中发生的费用;
  (4)、非项目责任人成果原因造成的坏帐,生产提成正常发放,若因项目责任人成果原因造成的项目收入打折,生产提成按打折同比例发放。
  (5)、若因项目责任人成果问题导致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取消提成发放,并对项目责任人员予以500~20xx元的处罚处理;
  (6)、钢筋建模导出砼、模板:建筑面积10000m2以下250元/幢,10000m2以上300元/幢,特殊情况另行调整;
  四、差旅补贴: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2、出差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3、出差人员自行坐合适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一般以公共汽车、动车为主。如公司派车则不另行交通补贴报销;
  4.其他未详细单列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五、违章处罚制度
  作业人员故意不遵守规章制度,违章违法给公司造成的经济与名誉损失,公司保留对作业人员依法追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造价管理制度 篇3  1.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编制公司施工项目的预、结算文件,负责一般合同洽谈和合同稿的起草工作。
  2.负责招投标书组织和编制工作,负责投标报价,标书施工方案审核、编撰工作。
  3.负责招投标规范化管理,制定规范化投标材料输入电脑,编制和分类项目业绩。
  4.负责招投标规范化相关单位的资料输入电脑,资料的协调、组织及联系,协调编制和分类项目业绩。
  5.负责组织和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负责投标标书编制和技术标组织编撰工作。
  6.负责公司招投标文件汇总和归档工作,检查督促分公司投标后上交标书情况。负责公司招投标统计工作,按月、季、年度统计分析,按时提供公司会议需要的资料和数据。
  7.负责对分公司结算工作检查,汇总资料,报处长和主管领导。
  8.负责对公司上报预、结算书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主管处长审定。
  9.负责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确定,与产品有关要求审评。
  10.负责工程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
  11.负责对分公司、公司的土建项目预、结算审核工作。负责公司土建合同初审工作,并提出意见报处领导决定。
  12.负责公司分包商名册制定,对分公司分包商要定期检查汇总,并负责编制年度分包商评审计划和评审条件及时间安排。
  13.每月检查和汇总分公司分包项目。负责分包合同的初步审核和组织审评工作。
  14.负责采购分包职责。
造价管理制度 篇4  工程造价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内部在工程合同的价格控制下依法得到合理利润而开展的管理活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现在根据我们目前的工程状况及组织架构情况,从几个方面来阐述工程造价有关管理规程。
  一、合同管理
  从目前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亟待加强,在对强势的建设单位时,已经有很多对施工方不利的条款,施工方应仔细研究分析,也要灵活对待,力求减少经济损失。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总包合同在签约阶段:先由预算部牵头组织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在公司内部进行合同条款的讨论,再由项目经理组织预算部、材料经理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条款协商,并把讨论主要问题汇报于严银峰总经理(下面简称“严总”);如果管理层面经过多次努力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再由严总出面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总包合同在实施阶段:预算部和项目经理应对合同主要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及掌握,相互之间应做到良好的沟通;在每个项目开工时,预算部和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资料员需开会讨论项目的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以做到“防患于末然”。项目经理在生产过程中应贯穿“工程造价”这个主线,也就是生产过程中的“工期、质量、成本、索赔资料”。
  3、分包合同,目前仍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实施,但要从形势上及程序上要规范化管理。
  二、工程造价资料管理
  工程造价资料,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条件,也是造价产生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人员必须重视这个工作。在审计结算时,建设单位及审计单位只根据竣工图及资料来进行审计活动,不会根据实际操作来进行审计,他们要的就是依据甚至是咬文嚼字,否则很难算到。
  1、施工方案施工前,要结合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身的机械设备、施工经验、管理水平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编制一套切实经济可行的施工方案。该施工方案是工程实施的行动纲领,是竣工结算的依据之一。现从在施工的几个项目中总结,编制施工方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1土方工程;挖土(若有几次翻驳需写出)、运土(运土公里数)、填土的具体过程,土质的情况介绍;
  1、2大型机械的使用名称及数量;1、3施工平面布置图,包括塔吊与人货电梯的布置个数;
  1、4二次结构的预埋或种植钢筋(最好写种植钢筋)、受力钢筋主筋的连接形式(细钢筋最好写电渣压力焊或直螺纹连接);
  1、5砼面及加气砼面刷界面剂一道;施工方案在初稿出来后,需及时交予预算部看,沟通之后再交与监理单位。
  2、图纸会审图纸会审,在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中,也应当做重要工作来抓;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谈任何要求都很难,而把问题在图纸会审中给予认可,则相对容易些,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应抓住机会尽可能提出对自己有利的施工作法,包括结构调整。这里主要提醒以下几点:
  2、1地下室砼抗渗:是否包括顶板及内墙、是否写“掺”膨胀剂;
  2、2工程预制管桩的砼填芯深度:因图纸只写按图集,而图集的砼填芯深度是1~2m,这就需要明确具体深度;
  2、3二次结构的预埋或种植钢筋(最好写种植钢筋)、受力钢筋主筋的连接形式(细钢筋最好写电渣压力焊或直螺纹连接);
  2、4二结构的设置,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窗台梁、腰梁、止水带及砖垛
  2、5挑檐及挑出墙面砼构件模板是否能方便拆除,否则就提改用其他作法(一次性摊销一般设计院不管);
  2、6砼面及加气砼面:刷界面剂一道;
  2、7砼楼地面描述要完整:随捣随光、按规定留设分格缝;
  2、8内外墙涂料、乳胶漆面,应注意是否写明满批白水泥腻子二道;
  2、9成品烟道、成品塑料滴水线是否有注明;外墙保温水泥砂浆刮糙层
  2、10建筑作法是否完善;包括地下室、地上部分的室外、室内地坪、内墙及顶棚是否分部位分不同作法描述清楚;
  3、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在工程生产过程中,由于图纸的不完善及建设单位、分包单位的繁琐复杂性、每个工程的特性,必定会产生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分为建设方与施工方分别发出的。这些单子也构成结算的主要依据。
  3、1技术核定单,相对简单些,由设计院发出;而工程联系单,相对复杂些,要多分析多研究。
  3、2由建设方发出的联系单,施工方应该及时跟进,是直接按联系单实施,还是不便实施,若是不便实施,需及时回复,以免责任在我一方。
  3、3由施工方发出的联系单,需有专人负责;在联系单管理上,必须编号,每次发出的单子,都必须有监理方、建设方人员在签收本上签字,同时施工方资料员留备份一份(因为建设方的回复时间都很长)。
  3、4施工方的联系单描述要灵活、要相对完整;描述的原则,一有利于施工生产,二有利于结算;三能够不担当过错。总之,以经营管理为中心,以节约成本为目的。
  3、 5根据我司目前人员情况,联系单内部流程:项目经理(资料员)写好→预算部与其沟通并修改→资料员→登记上报监理、建设方,项目经理(资料员)在上报以后,得及时跟进催促(按合同规定14天内必须回复)。若1个月左右还没回复,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继续提出(不论哪种形式,要以文字方式表达),在结算发生纠纷时,使施工方不至于处被动地位,至少有依据争辩。
  3、6联系单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合同指定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司公章”,方能成立有效。
  4、签证单签证,也成索赔,是构成工程造价的重要要部分。索赔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这就要求项目经理和预算人员对合同基本条款及涵盖内容有较深入的了解,认真细致地发现和寻找索赔机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对待。
  4、1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两种索赔同等重要,工期索赔表面上看仅是对工期延长的要求,实际上它也和造价紧密相连,由于材料价格的极不稳定,且合同结算条款中一般规定“材料价格取定,按施工期间平均值”,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施工期间”的范围。
  4、2签证单,需有专人负责,及时发出索赔意向(根据合同里规定时效性);在签证单管理上,必须编号,每次发出的单子,都必须有监理方、建设方人员在签收本上签字,同时施工方资料员留备份一份(因为建设方的回复时间都很长)。
  4、3施工方的签证单描述要灵活、要相对完整;描述的原则有利于结算和能够较顺利的签下来。
  4、 4根据我司目前人员情况,签证单内部流程:项目经理(资料员)写好→预算部与其沟通并修改→资料员→登记上报监理、建设方,项目经理(资料员)在上报以后,得及时跟进催促(按合同规定14天内必须回复)。若1个月左右还没回复,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继续提出,这在结算发生纠纷时,使施工方不至于处被动地位。
  4、5签证单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合同指定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司公章”,方能成立有效。
  5、开竣工时间工程必须有完善的开工时间、主体封顶时间、竣工时间(我方已完成,不包括分包单位是否完成)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在报给建设单位时也需经过项目经理、预算部审查后再报与建设单位。
  三、工程进度款管理
  1、由各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申报工程进度款,同时将申报“工程进度款”复印件给预算部一份;工程进度款的跟进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负责。
  2、若建设单位在超过合同规定一定时间(1个月左右)还没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提出。
  3、建设单位的每次付款时间及额度(可用付款支票的复印件)由项目经理交与预算部一份,预算部据此汇总,将来用于结算的纠纷(说明建设单位违约)。
  四、成本控制管理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关系到施工项目是否盈利。在工程总价承包的情况下,成本越低,盈利越高。成本控制是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一起同步地进行,成本控制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用。
  1、我司目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主要由项目经理和材料经理共同把握,在人工使用方面应采取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在机械使用方面应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机械的进出场时间,合理调度和充分利用,减少设备的闲置。每个项目,应采取独立成本核算(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综合计算)
  2、材料费约占整个费用的60%~70%,节约材料,建立完善的采购和收发料制度十分必要。混凝土、钢筋、砖砌块大宗材料,工地实际采购数量应与预算部门计算的预算量相互检查,保证数量的准确性。
  五、预结算管理
  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为了占领市场,承包到工程项目,往往以低价中标签订合同。然后靠对工程精心施工,降低成本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而降低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施工预算的管理。工程预结算管理始终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自工程招投标开始,至整个工程竣工结算为止。
  预结算工作以预算部为主,项目经理和资料员配合。
  1、工程开工时,预算部需提供每个项目的预算,因我司目前承接的主要是土建及部分安装,土建部分可以分为主体结构和其它两部分,到主体结构封顶阶段,土建主体部分预算,再随实际施工期间调整材料预算价格(注意工期不能拖久,否则无意义)。这样一方面利于项目成本的控制,另一方面有利于将来结算的预期控制及资金的计划安排。
  2、施工过程中,预算人员必须与施工技术人员、材料机械人员密切结合,互相了解,出现的问题可以随时与项目经理、材料经理沟通,及时改正、准备有利于施工方的基础资料。要加强索赔意识及熟悉索赔程序,实施索赔并跟进。
  3、竣工结算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结算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的利益。
  3、1收集整理编制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是做好竣工结算工作的基础。任何一个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和竣工图为依据,工程的工期、成品质量、材料价格、费用的结算方式等要以工程承包合同、相关协议、补充协议为依据。
  3、2绘制竣工图,一定不能遗漏,要全面完整;所有资料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签证单要完整且必须要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主体结构的“砼配合比通知单”、工程例会(重要部分)、工程进度计划表均需交与预算部。
  3、3预算人员根据完整的资料进行结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最终结算稿时上报严总,必要部分与项目经理、材料经理沟通;同时与预算做对比分析,以便杜绝问题和为其它工程的开展提供有益帮助。
  六、其它管理
  1、安装工程的管理安装工程结算主要取决于材料价格;我方现承建的雅都广场、滨河名墅、豪门府邸三个项目均有普通的水电安装工程,建设单位都要求施工方报材料品牌,但施工方一旦报材料品牌并经过核价,在价格方面利润就微乎其微,所以在安装材料管理方面需要项目部与预算部的密切合作。安装材料的原则:灵活处理,若建设单位一再给我们提出报送材料品牌及核价,就适当报些材料(权重较小的材料),若建设单位抓的不紧,就拖延;另建议工地用安装材料是否考虑几种品牌搭配,取较好的品牌做进资料里,结算时由预算部提供给审计方
  2、钢筋下料单项目的钢筋下料单应完整保存,尤其是即将开工的“豪门府邸”,须分栋号(每种房型选一个做典型代表)完整保存并交与预算部。
  3、工作的移交项目经理、预算员、生产经理、技术员、资料员在离开本公司时,工作应按规定移交,移交完毕后再转至财务部结算工资。
造价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范围:通过对项目从开发策划、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建造成本,以利工程顺利进展,保障开发效益。
  2、职责:
  2.1造价管理部负责在项目策划阶段向策划中心提出建安成本控制目标分析意见;在设计阶段提供委托设计的经济指标限制以及在扩初阶段负责审查设计成果是否在限制指标范围内,如超出限制,负责向设计研发部提出调整意见或向策划中心提出追加投资建议;在理想状态下,负责在施工合同签署前完成造价预算。
  2.2造价管理部负责提供售楼面积,审核工程合同中工程造价篇章和工程进度款、预结算,确定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负责在施工过程中阶段性地向总经室反馈造价控制是否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如有超出,及时提出预警。
  2.3工程材料部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材料规格、数量、品牌及询查市场原价;
  2.4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审查工程项目预、结算和进度款资料;
  2.5财务部负责工程预、结算的复核,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复核;
  2.6总经理批准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
  3、工作程序
  3.1新开发项目投资成本的估算;
  根据总经理的指令;造价管理部收到设计研发部提供的新开发项目各项技术指标概况,配合总经室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成本估算。
  3.2售楼面积计算
  3.2.1根据设计研发部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经营销售部提供的项目统一标识及功能等资料,造价管理部即于15天内提供售楼建筑面积。
  3.2.2施工图纸如有修改,设计研发部应通知经营销售部和造价管理部,经营销售部提出需重新计算售楼建筑面积内容,造价管理部将提供相应售楼建筑面积。
  3.3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的商谈与签订;
  3.3.1造价管理部参与编制招标说明书。
  3.3.2造价管理部参与商谈并审核合同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
  3.4材料单价及综合施工单价的签认
  3.4.1材料单价的签认
  3.4.1.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数量、品种、规格)后的材料单价报表,并注明监理单位签收时间,填写请示单送工程材料部;或工程部提出的甲供材料采购申请。
  3.4.1.2工程材料部填写详细的询价单,向造价管理部提供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市场原价等信息;
  3.4.1.3造价管理部根据材料计价有关规定计算材料到工地的综合市场价格,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1.4造价管理部在合同规定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将商定的材料市场综合价格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签价单必须明确厂家品牌、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
  3.4.1.5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将签价文件送交施工方,并办好签收手续。
  3.4.2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综合施工单价签认;
  3.4.2.1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单价的签价按3.4.1条款完成后,造价管理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造价管理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测定现场施工用量,分析出综合施工单价由造价管理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商谈、确认施工综合单价,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2.2财务计统部将复核意见反馈造价管理部;
  3.4.2.3造价管理部将综合价格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
  3.4.2.4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方项目经理部,并办好签收手续。
  3.4.3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的损耗率确定;
  3.4.3.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请损耗率确认报表及初审意见后,办好签收手续,送造价管理部;
  3.4.3.2造价管理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造价管理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测定现场施工用量,由造价管理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商谈、确认损耗率,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3.3财务计统部将复核意见反馈造价管理部;
  3.4.3.4造价管理部将材料特殊损耗率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
  3.4.3.5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方项目经理部,并办好签收手续。
  3.5施工图预算审核
  3.5.1不具备预算编制条件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进行施工图预算审核,而采用进度款、中间结算过程把关控制全过程造价;
  3.5.2具备施工图预算审核或采用施工图预算包干的项目;
  3.5.2.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的施工图预算,并办好签收手续,在2天内核查施工图预算资料;
  a、报送资料包括计价表、工程量计算书、抽筋表;
  b、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退回监理单位重报;
  c、报送资料符合要求,于收到资料第三天转交造价管理部;
  3.5.3其余办理程序同3.7条款
  3.6工程进度款审核
  3.6.1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单位初审后,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转交项目经理部。
  3.6.2经项目经理部确认转送造价管理部审核。
  3.6.3造价管理部提出工程进度款确认单,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通知项目经理部。
  3.6.4项目经理部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单位,准许办理付款手续。
  3.7中间结算(含分项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
  3.7.1造价管理部负责组织办理中间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3.7.1.1造价管理部预算员整理、分析工程签价单,熟悉合同,核查结算资料;
  3.7.1.2造价管理部预算员分土建、水电专业进行工程量、单价审核,并编制审核意见书;
  3.7.1.3造价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各预算员审核结果;
  3.7.1.4造价管理部分管副经理重点抽查审核结果;
  3.7.1.5造价管理部经理根据合同条款复核审核结果;
  3.7.1.6造价管理部发函通知施工单位领取审核意见书,并商定时间核对;
  3.7.1.7造价管理部根据核对结果修改、整理审核意见书;
  3.7.1.8造价管理部将结算资料按规定整理成册
  a、工作请示单
  b、送财务部审核意见书
  c、送总经理室副总工审核意见书
  d、合同
  e、竣工图纸
  f、图纸会审纪要
  g、设计变更通知单
  h、签证单
  i、签价单
  j、施工记录表
  k、乙方送审的结算书
  l、乙方送审的工程量计算书
  m、甲方计算书
  n、委托书
  o、其他
  3.7.1.9造价管理部将结算审核意见书及资料转交财务核算部复核;
  3.7.2造价管理部落实财务核算部复核意见
  3.7.2.1如内部复核结果在结算审核偏差率(见下表)范围内,造价管理部将维持原审核意见;
  单项工程造价偏差率价值
  5万元1.0%500元
  10万元9.8‰980元
  30万元9.5‰2850元
  50万元9.0‰4500元
  100万元8.0‰8000元
  300万元6.0‰1.8万元
  500万元4.0‰2.0万元
  1000万元3.0‰3.0万元
  3000万元1.6‰4.8万元
  5000万元1.5‰7.5万元
  8000万元1.2‰9.6万元
  1亿元1.0‰10.0万元
  3.7.2.2如复核结果大于结算审核偏差率,则
  a、本项目无遗留争议项目,造价管理部将修改原审核意见书;
  b、本项目有遗留争议项目,造价管理部将暂不修改原审核意见书,在遗留争议项目中一并修改、解决;
  3.7.3造价管理部将财务核算部复核意见及结算审核意见书提交总经理室复核;
  3.7.4造价管理部将正式审核意见书交施工单位确认签字盖单(一份三联);
  3.7.5造价管理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7.6造价管理部将双方确认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第三联)发给施工单位,并记录签发时间;
  3.7.7造价管理部将总经理批准的审核意见书(第二联)送财务部付款,并记录签发时间;
  3.7.8造价管理部将总经理批准的审核意见书(第一联)存于造价管理部,待该项目财务决算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8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零星项目结算审核
  3.8.1~3.8.1.8同3.7.1~3.7.1.8
  3.8.1.9造价管理部将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及资料转交财务部复核;
  a、偏差在规定范围内,执行3.8.2;
  b、偏差大于规定范围内,返回造价管理部修改、重报;
  3.8.2造价管理部将正式审核意见书交施工单位确认签字(一份三联);
  3.8.3造价管理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8.4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95万元以下零星工程结算审核
  3.9.1项目经理部收到结算资料,对零散工程即事后难于或无法核实的项目、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应及时确认,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填写可办理结算请示单,转交造价管理部审核;
  3.9.2造价管理部对项目工程量抽样审核,对单价全面审核,并编制审核意见书;
  3.9.3其余办理程序同3.7.4~3.7.8条款;
  3.10装饰工程结算审核
  3.10.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后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上报造价管理部;
  3.10.2造价管理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造价管理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到现场丈量工程量;
  3.10.3造价管理部组织财务计统部、总经理室联合审核装修单价并与施工单位核对;
  3.10.4造价管理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10.5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11广告制作费用审核
  3.11.1经营部收到广告制作结算书,如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可由监理单位初审其工程量及施工内容,报造价管理部;
  3.11.2造价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落实、丈量工程量;(有委托监理的,可由监理单位主持)
  3.11.3造价管理部参照广告制作业费用审核,并与广告商核对;
  3.11.4造价管理部编制审核意见书转交财务部;
  3.11.4.1广告制作费小于50万元,参照3.8条款;
  3.11.4.2广告制作费大于50万元,参照3.7条款;
  3.11.5造价管理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11.6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12限额造价管理(用于设计与施工为一体的工程)
  3.12.1公司确定高级装饰工程、景园工程最高投资限额;
  3.12.2造价管理部阶段性反映过程累计工程成本,及时上报总经理;
  3.12.2.1监理单位按项目经理部要求提供分部分阶段落实的工程量;
  3.12.2.2造价管理部亦分部分项分阶段复核经监理单位初审后的工程量及单价,并提出过程累计发生成本,上报总经理;
  3.13资料管理
  3.13.1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性文件资料由造价管理部负责设专人管理、编号存档;
  3.13.1.1签价单资料分项目待竣工结算完成后,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13.1.2工作请示单分项目,待竣工结算完成后,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13.1.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分项目按统一编号造册存档(见表单);
  3.13.1.4工程预算审核意见书分项目按统一编号造册存档(见表单);
  4、相关文件
  4.1工程定额及相关文件并造册登记;
  4.2标准图集、规范并造册登记;
  5、相关表单记录
  5.1融侨/元洪房地产材料认价单;
  5.2工程进度款审核相关表单;
  5.2.1建筑安装进度结算审核意见书;
  5.2.2工程进
  度款确认单;
  5.2.3工程进度款结算审核意见书;
  5.3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审核意见书;
  5.4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审核相关表单;
  5.4.1送财务部审核意见书;
  5.4.2送总经理室审核意见书;
  5.4.3结算资料目录;
  5.4.4结算资料汇编封面(编号四~十五);
  5.4.5工程结算阶段性审核通知书;
  5.4.6分项工程量确认单
  5.4.7分项工程过程造价确认单
  5.5工程结算审核记录表
  5.6造价管理部内部审核程序表(见附表)
造价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范围:通过对项目从开发策划、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建造成本,以利工程顺利进展,保障开发效益。
  2、职责:
  2.1审计核算部负责在项目策划阶段向策划中心提出建安成本控制目标分析意见;在设计阶段提供委托设计的经济指标限制以及在扩初阶段负责审查设计成果是否在限制指标范围内,如超出限制,负责向设计研发部提出调整意见或向策划中心提出追加投资建议;在理想状态下,负责在施工合同签署前完成造价预算。
  2.2审计核算部负责提供售楼面积,审核工程合同中工程造价篇章和工程进度款、预结算,确定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负责在施工过程中阶段性地向总经室反馈造价控制是否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如有超出,及时提出预警。
  2.3工程材料部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材料规格、数量、品牌及询查市场原价;
  2.4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审查工程项目预、结算和进度款资料;
  2.5财务部负责工程预、结算的复核,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复核;
  2.6总经理批准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
  3、工作程序
  3.1新开发项目投资成本的估算;
  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审计核算部收到设计研发部提供的新开发项目各项技术指标概况,配合总经室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成本估算。
  3.2售楼面积计算
  3.2.1根据设计研发部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经营销售部提供的项目统一标识及功能等资料,审计核算部即于15天内提供售楼建筑面积。
  3.2.2施工图纸如有修改,设计研发部应通知经营销售部和审计核算部,经营销售部提出需重新计算售楼建筑面积内容,审计核算部将提供相应售楼建筑面积。
  3.3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的商谈与签订;
  3.3.1审计核算部参与编制招标说明书。
  3.3.2审计核算部参与商谈并审核合同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
  3.4材料单价及综合施工单价的签认
  3.4.1材料单价的签认
  3.4.1.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数量、品种、规格)后的材料单价报表,并注明监理单位签收时间,填写请示单送工程材料部;或工程部提出的甲供材料采购申请。
  3.4.1.2工程材料部填写详细的询价单,向审计核算部提供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市场原价等信息;
  3.4.1.3审计核算部根据材料计价有关规定计算材料到工地的综合市场价格,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1.4审计核算部在合同规定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将商定的材料市场综合价格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签价单必须明确厂家品牌、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
  3.4.1.5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将签价文件送交施工方,并办好签收手续。
  3.4.2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综合施工单价签认;
  3.4.2.1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单价的签价按3.4.1条款完成后,审计核算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审计核算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测定现场施工用量,分析出综合施工单价由审计核算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商谈、确认施工综合单价,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2.2财务计统部将复核意见反馈审计核算部;
  3.4.2.3审计核算部将综合价格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
  3.4.2.4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方项目经理部,并办好签收手续。
  3.4.3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的损耗率确定;
  3.4.3.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请损耗率确认报表及初审意见后,办好签收手续,送审计核算部;
  3.4.3.2审计核算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审计核算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测定现场施工用量,由审计核算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商谈、确认损耗率,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3.3财务计统部将复核意见反馈审计核算部;
  3.4.3.4审计核算部将材料特殊损耗率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
  3.4.3.5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方项目经理部,并办好签收手续。
  3.5施工图预算审核
  3.5.1不具备预算编制条件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进行施工图预算审核,而采用进度款、中间结算过程把关控制全过程造价;
  3.5.2具备施工图预算审核或采用施工图预算包干的项目;
  3.5.2.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的施工图预算,并办好签收手续,在2天内核查施工图预算资料;
  a、报送资料包括计价表、工程量计算书、抽筋表;
  b、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退回监理单位重报;
  c、报送资料符合要求,于收到资料第三天转交审计核算部;
  3.5.3其余办理程序同3.7条款
  3.6工程进度款审核
  3.6.1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单位初审后,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转交项目经理部。
  3.6.2经项目经理部确认转送审计核算部审核。
  3.6.3审计核算部提出工程进度款确认单,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通知项目经理部。
  3.6.4项目经理部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单位,准许办理付款手续。
  3.7中间结算(含分项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
  3.7.1审计核算部负责组织办理中间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3.7.1.1审计核算部预算员整理、分析工程签价单,熟悉合同,核查结算资料;
  3.7.1.2审计核算部预算员分土建、水电专业进行工程量、单价审核,并编制审核意见书;
  3.7.1.3审计核算部复核人员复核各预算员审核结果;
  3.7.1.4审计核算部分管副经理重点抽查审核结果;
  3.7.1.5审计核算部经理根据合同条款复核审核结果;
  3.7.1.6审计核算部发函通知施工单位领取审核意见书,并商定时间核对;
  3.7.1.7审计核算部根据核对结果修改、整理审核意见书;
  3.7.1.8审计核算部将结算资料按规定整理成册
  a、工作请示单
  b、送财务部审核意见书
  c、送总经理室副总工审核意见书
  d、合同
  e、竣工图纸
  f、图纸会审纪要
  g、设计变更通知单
  h、签证单
  i、签价单
  j、施工记录表
  k、乙方送审的结算书
  l、乙方送审的工程量计算书
  m、甲方计算书
  n、委托书
  o、其他
  3.7.1.9审计核算部将结算审核意见书及资料转交财务核算部复核;
  3.7.2审计核算部落实财务核算部复核意见
  3.7.2.1如内部复核结果在结算审核偏差率(见下表)范围内,审计核算部将维持原审核意见;
  单项工程造价偏差率价值
  5万元1.0%500元
  10万元9.8‰980元
  30万元9.5‰2850元
  50万元9.0‰4500元
  100万元8.0‰8000元
  300万元6.0‰1.8万元
  500万元4.0‰2.0万元
  1000万元3.0‰3.0万元
  3000万元1.6‰4.8万元
  5000万元1.5‰7.5万元
  8000万元1.2‰9.6万元
  1亿元1.0‰10.0万元
  3.7.2.2如复核结果大于结算审核偏差率,则
  a、本项目无遗留争议项目,审计核算部将修改原审核意见书;
  b、本项目有遗留争议项目,审计核算部将暂不修改原审核意见书,在遗留争议项目中一并修改、解决;
  3.7.3审计核算部将财务核算部复核意见及结算审核意见书提交总经理室复核;
  3.7.4审计核算部将正式审核意见书交施工单位确认签字盖单(一份三联);
  3.7.5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7.6审计核算部将双方确认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第三联)发给施工单位,并记录签发时间;
  3.7.7审计核算部将总经理批准的审核意见书(第二联)送财务部付款,并记录签发时间;
  3.7.8审计核算部将总经理批准的审核意见书(第一联)存于审计核算部,待该项目财务决算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8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零星项目结算审核
  3.8.1~3.8.1.8同3.7.1~3.7.1.8
  3.8.1.9审计核算部将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及资料转交财务部复核;
  a、偏差在规定范围内,执行3.8.2;
  b、偏差大于规定范围内,返回审计核算部修改、重报;
  3.8.2审计核算部将正式审核意见书交施工单位确认签字(一份三联);
  3.8.3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8.4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95万元以下零星工程结算审核
  3.9.1项目经理部收到结算资料,对零散工程即事后难于或无法核实的项目、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应及时确认,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填写可办理结算请示单,转交审计核算部审核;
  3.9.2审计核算部对项目工程量抽样审核,对单价全面审核,并编制审核意见书;
  3.9.3其余办理程序同3.7.4~3.7.8条款;
  3.10装饰工程结算审核
  3.10.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后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上报审计核算部;
  3.10.2审计核算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审计核算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到现场丈量工程量;
  3.10.3审计核算部组织财务计统部、总经理室联合审核装修单价并与施工单位核对;
  3.10.4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10.5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11广告制作费用审核
  3.11.1经营部收到广告制作结算书,如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可由监理单位初审其工程量及施工内容,报审计核算部;
  3.11.2审计核算部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落实、丈量工程量;(有委托监理的,可由监理单位主持)
  3.11.3审计核算部参照广告制作业费用审核,并与广告商核对;
  3.11.4审计核算部编制审核意见书转交财务部;
  3.11.4.1广告制作费小于50万元,参照3.8条款;
  3.11.4.2广告制作费大于50万元,参照3.7条款;
  3.11.5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11.6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12限额造价管理(用于设计与施工为一体的工程)
  3.12.1公司确定高级装饰工程、景园工程最高投资限额;
  3.12.2审计核算部阶段性反映过程累计工程成本,及时上报总经理;
  3.12.2.1监理单位按项目经理部要求提供分部分阶段落实的工程量;
  3.12.2.2审计核算部亦分部分项分阶段复核经监理单位初审后的工程量及单价,并提出过程累计发生成本,上报总经理;
  3.13资料管理
  3.13.1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性文件资料由审计核算部负责设专人管理、编号存档;
  3.13.1.1签价单资料分项目待竣工结算完成后,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13.1.2工作请示单分项目,待竣工结算完成后,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13.1.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分项目按统一编号造册存档(见表单);
  3.13.1.4工程预算审核意见书分项目按统一编号造册存档(见表单);
  4、相关文件
  4.1工程定额及相关文件并造册登记;
  4.2标准图集、规范并造册登记;
  5、相关表单记录
  5.1xx房地产材料认价单;
  5.2工程进度款审核相关表单;
  5.2.1建筑安装进度结算审核意见书;
  5.2.2工程进度款确认单;
  5.2.3工程进度款结算审核意见书;
  5.3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审核意见书;
  5.4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审核相关表单;
  5.4.1送财务部审核意见书;
  5.4.2送总经理室审核意见书;
  5.4.3结算资料目录;
  5.4.4结算资料汇编封面(编号四~十五);
  5.4.5工程结算阶段性审核通知书;
  5.4.6分项工程量确认单
  5.4.7分项工程过程造价确认单
  5.5工程结算审核记录表
  5.6审计核算部内部审核程序表(见附表)
造价管理制度 篇7  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通过对工程总造价构成的分析,加强动态管理,做好整个监理工作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严格执行计价原则,严格控制、审核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预防违约事件发生,减少索赔事件发生。认真进行工程款的支付审核工作,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力争把实际工程造价控制在预算造价目标范围内。
  第一节 工程造价控制依据和原则
  一、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1、《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施工图纸、合同协议书、工程变更等。
  2、国家以及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3、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报验表》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有关会议纪要、监理指令、施工变更协议或工程变更和其他文件。
  二、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1、总原则:总体控制、重点把握、工程量准确计量、工程款合理支付、完工和各项目结算、竣工完整结账。
  2、合同原则:造价控制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进行。
  3、技术原则:优选合理的施工措施和合理的施工方案降低技术成本。
  4、计量支付原则:只对按设计图纸施工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予以计量和支付工程款。并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照计量支付管理程序、合同规定的时限上报计量文件。在工程承包合同计价范围内,对有争议的工程量的计量和工程款的支付,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对于工程变更与费用索赔增加的工程量与工程费用,经监理审核后按照合同约定报建设单位核定,再按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第二节 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一、事前控制
  做好工程准备阶段投资控制工作是做好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熟悉工程设计图纸,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拟提出的工程设计修改建议做好工程预算分析报告,及时报送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签定,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造价控制文件编制投资控制计划。
  1、在施工准备阶段熟悉合同文件,了解工程,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预测。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
  2、深入研究、[[用好现有制度及相关法律。熟悉掌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明确施工工期、工程承包范围,特别要求熟悉本工程合同采用的计价方法的有关造价控制方面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工程款计价等方面的原则与条款。
  3、在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技术先进。
  4、在进行设计交底与施工组织分析时 , 尽可能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以及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和部位。并与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提出制定防范性的措施及对策,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
  5、在接到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图纸后28天内,找出本工程控制要点,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6、掌握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析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与其他项目清单计价的内容,做好施工阶段的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报价的控制。
  二、施工阶段事中控制
  施工阶段的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其关键:一用好'清单规范'中子项工程量计量、计价原则; 严把工程量计量关;二是合理控制工程洽商;三是严格审查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四是做好材料的性能价格比及加工定货。
  1、要求承包单位于施工进度计划批准后十天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合同内价款分解切块,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相应工程款支付计划。
  2、严格执行报量制度,准确核定工程量, 在熟悉了解施工现场施工、工程进度情况下,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完成的建安工程量认真实地核实。对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部位实地进行工程计量,对不一致或有疑义的部分,需与承包单位对应人员洽谈或澄清。严格执行'三不报量'的规定: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不报量;未完工程不报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不报量。
  3、审核过的工程量是支付工程款的依据,通过严格、准确核实工程量促进质量、进度的控制。将三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有机地联在一体,相互促进。
  4、监理工程师建立工程量计量、工程款支付台帐。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实际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造价控制的建议,分别随支付证书与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5、对承包单位申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审核,按承包单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结合现场实际发生情况,分项目、分阶段进行审核。
  6、对其他项目清单审核: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甲供材料费、总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费用均为估算、预测数量。结算时,应按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或协议以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现场计量结算。
  7、加强洽商管理。对工程变更、洽商和工程索赔所发生的费用进行严格的控制。严格审核工程索赔事项,是否正当、索赔程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
  8、对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驻地代表与承包单位共同实地进行联测。并在业主规定的时效(14天)内审核完毕,在每月25 日前将与承包单位商核定的费用上报建设单位确认。
  9、工程款支付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单价,对于由于变更而引起的超出控制值的子目,应对其所做子目的单价分析,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与'清单规范' 原则认真审核。所有工程款的支付证书,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签。
  10、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及价差,并提出处理办法,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计算、核实相关工程量和增量。
  11、监理工程师需审核承包单位的材料核算与物资申请计划,通过材料核算掌握工程材料的损耗与拨付,控制材料费的使用。
  12、每月审核完工作量与月工程款支付写一份报量与付款分析,便于今后工程量与工程款支付审核与查对。同时使建设单位明了工程进度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动态信息。
  13、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通过《工作联系单》主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及时提出控制工程造价的建议,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投资动态。
  14、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及时限要求。
  三、工程洽商的控制及建议
  (一)工程洽商项目应从严掌握
  1、工程洽商项目一般出现在下列情况:
  l)使用功能的变更--由于建设单位在某些部分要求使用功能的变更,设计进行修改,涉及到材料、设备做法上的变动。
  2)设计图纸上的错误或遗漏--这是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大意造成。
  3)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的改变--由施工单位提出。
  凡是工程洽商,至少要经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涉及到设计问题应经过设计单位签字认可。
  2、为控制造价,一般情况要尽可能少的办理工程洽商,特别是由施工单位主动提出的工程洽商,应特别关注合理性、必要性。
  (二)工程洽商工程量的控制和建议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的确认把握两条:一是施工单位已经按工程洽商的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合格,二是在施工现场按实际情况计量认可。
  (三)工程洽商的单价问题
  工程洽商的单价有两种情况:相关定额中,有对应项目的单价;相关定额中,无对同的单价。当定额中有单价时,按合同约定的定额中的项目取费。当定额中无明确的单价可查时,应采用组价的方式或市场价。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组价的内容及合理性(如材料费、人工费、小型设备摊销费)。对于市场价应对市场进行相应调查,取其合理的价格。
  四、事后控制
  竣工结算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按建设单位的授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施工方申报的竣工结算进行全面审核,以达到最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一)竣工结算审核原则:坚持 ' 公正、合法、协商 ' 的原则。
  1、竣工结算审核方法:以造价师为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以核实工程量、设计变更为重点,全面审核竣工结算中各子项套用单价 ( 定额 ) 是否准确,材料价格和取费是否合理;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审完一个结一个;对于争议较大、又一时难以定论的问题列出明细,然后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等几方共同协商解决。
  2、竣工结算审核内容:核实工程量。这是审核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核减重复计算的工程量、高估冒算而虚增的工程量,因工程变更该核减而未核减工程量,因承包单位施工不当、技术措施更改而增加的工程量,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返工返修的工程量等。
  3、审核各子项套用的单价(定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清单子项工作范围与内容。有无重复套用,以小套大,以低套高的问题。
  4、审核材料计价。重点是审核材料单价取定是否合理,合价计算是否准确。
  5、审核各项取费的费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等。
  6、审核设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减、发生索赔增加费用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原则、程序与时限。
  (二)竣工结算后做好竣工结算审核分析:
  l、合同价款与实际结算结果的比较、分析。
  2、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的累计申报数和项目监理部的累计核定数。
  3、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报价数和项目监理部的核定额及建设单位、审计的审计数的比较、分析。
  4、索赔、工程变更费用增减情况分析。
  5、在造价控制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效总结。
  6、将工程竣工结算结果、工程竣工结算分析以及竣工结算详细计算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供给审计处进行审计。
造价管理制度 篇8  1对造价业务精细化管理
  1.现将根据确定的造价管理模块,进行精细化管理,才能 与'细节成就品质'的指导思想配备。
  2.以下是根据公司的现有管理构架及相应的框架文件下,编制的造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在运行过程将根据执行效果定期按法定程序进行补丁升级。
  2对造价管理进行标准化管理
  1.造价管理离不开数据处理,为了便于利用电脑的excel或专业软件对造价数据进行标准分类,统一定义述评,利于从下而上的统计口径的统一或平等职能部门业务流转接口的一致性,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造价数据的数理处理。
  3对造价管理员工内部培训
  1.在造价管理部对全体造价人员进行内部培训,统一造价管理方法,进行造价管理的标准作业。
  2.在造价管理部建立统一的造价管理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归口采集,积累电子化数据库。
  3.在造价管理部建立统一的造价资料电子存档系统,以利于造价资料的快速索引,以利于造价资料使用者的借阅调用。
  4.对人的总结,从个人业绩方面进行考核,可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保证造价管理的深度、确保地产开发全造价管理的效果和质量。
  4对乙方单位进行培训,统一申报文件,实行双版申报制。
  1.造价管理部编制造价申报文件标准版本,并对乙方单位进行分批培训,要求乙方统一提供电子版及书面版,对造价管理实行'双版制',以对造价管理实行无纸化、电子化管理。
  2.建立乙方单位通讯管理系统,并由信息工程师进行定期维护更新,以确保造价管理的外部信息的通畅。
  5 建立造价管理标准作业模块,统一造价管理尺度
  1.由于造价管理人员的专业、年龄、从业经验的不一致,导致造价管理的尺度不同,有必要统一造价管理各模块中的作业程序、作业版本,以减少人为主观失误风险。
  2.造价管理部建立统一的造价信息控制点采集系统,以便对造价数据进行归集数理统计分析,多次生成种类造价信息报表。
造价管理制度 篇9  1 注重造价档案电子化管理
  1.工程造价档案以各种文字、图表和多媒体、电子文件等多种形式表现,是造价管理过程中的历史记录,是公司十分重要的档案资料,建立科学的造价档案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2.应重点进行造价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应以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和科学管理方法与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的进行有机结合,提高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3.要注重要运用电子计算机对档案进行编目、检索、借阅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能力,应注重造价业务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双版制度的实施。
  2造价文件的收文管理
  1.造价管理人员应对乙方单位报审的造价资料审查,审查资料的完整性、充分性。对于未按《造价业务须知》规定的格式及版本、份数等方面的要求的资料提供者,资料审核人员可行使否决权,应不予收文受理。
  2.造价管理人员应对接收的造价业务处理文件进行电子台帐的登录工作,形成统一规范的电子信息库。
  3.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造价管理部可对外接收资料的时间进行集中时段受理制度理,可告知地产合作商在约定的时段内受理造价档案资料。
  3 造价业务内部流转管理
  1.造价信息工程师应负责将已办理签收手续的项目录入电子台帐,再先交部门经理阅处,部门经理根据各业务板块的分工,对造价业务进行分级受理或交经办人进行具体业务实施。该项业务完成后,经办人再交信息工程师登录度对外分发并存档。
  2.造价工程师在处理具体造价业务时,应妥善保管领取的造价业务资料。对于在造价业务受理过程丢失造价资料的造价工程师,将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3.造价工程师在处理完成造价业务后应形成统一要求的造价业务成果文件,再交信息工程师进行统一存档。
  4造价档案对外移交管理
  1.造价业务处理完成后,由造价管理部每月5日向公司档案室或部门外相关部门移交造价档案,移交时,移交人与接收人须办理签收手续
  2.造价档案资料存放、保管按下表
  层次
  发放部门
  一审项目
  二审项目
  原件
  复印件
  电子件
  原件
  复印件
  电子件
  a1
  造价管理部
  1
  1
  1
  1
  a2
  公司财务部
  1
  1
  a3
  公司档案室
  1
  1
  a4
  公司审计监察部
  1
  b
  乙方单位
  1
  1
  合计
  总份数
  5
  6
  5造价工具的保管
  1.造价工具是整个造价管理部门的资产,必须做到电子台帐登录制度、对造价工具的使用动向必须做到可追溯性。
  2.造价管理部应有合理的造价工具保管办法,以确保造价工具的不丢失同时又能做到造价工具资源共享。
  名 称保 管 办 法
  书 籍 类集中保管,工程师根据需要领用,但应建立借阅台帐
  定额依据
  造价期刊
  专业书籍
  软 件 类集中保管,工程师根据需要领用,但应建立领用台帐
  专业软件
  管理软件
  配 置 类个人登记领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可移支配置
  3.造价工具的品种、配置数量应与造价管理人员的人数、造价业务量相匹配,既要足够又要尽量共享
造价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三章资质许可
  第十一条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七)企业营业执照;
  (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
  第十四条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第二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托人书面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执业规程规定的行为。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七条以欺骗、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二)违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第四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资质许可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月25日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六)项和第十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暂不适用于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
  2、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一、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方;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二、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三、业务管理制度
  1、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由经理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3、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应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外发的文件经经理审核、签发后再安排发送,传真等文件在审核后可立即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6、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除业务以外的文本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7、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按统一格式使用表格;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每周一中午开例会,11点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下周工作的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表;
  12、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待定)。
  注:业务文件统一一式两份、正本文件应交经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2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
  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守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a、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专有技术;
  d、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
  e、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f、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
  g、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保密”样,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六、差旅费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经理审核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
  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a、出差前依单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经理审核批准。
  b、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c、出差人返回后3日内应填写差旅
  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标准: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需向经理讲明;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6、市内外出工作无宿费补助,伙食补助为午餐补助,标准为15元,交通费依票据实报(交通工具同第5条);
  7、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筏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2 、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体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男员工护理假7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5、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标准)。
  3、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1、忠诚
  忠心者不被解雇
  单位可能开除有能力的员工,但对一个忠心耿耿的人,不会有领导愿意让他走,他会成为单位这个铁打营盘中最长久的战士,而且是最有发展前景的员工。
  1、站在老板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2、与上级分享你的想法;
  3、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
  4、琢磨为公司赚钱;
  2、敬业
  每天比老板多做一小时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的知识背景越来越趋同。学历、文凭已不再诗司挑选员工的首要条件。很多公司考察员工的第一条件就是敬业,其次才是专业水平。
  1、工作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报酬;
  2、提供超出报酬的服务与努力;
  3、乐意为工作作出个人牺牲;
  4、模糊上下班概念,完成工作再谈休息;
  5、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3、自动自发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一个人只要能自动自发地做好一切,哪怕起点比别人低,也会有很的发展,自发的人永远受老板欢迎。
  1、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2、主动分担一些“分外”事;
  3、先做后说,给上司惊喜;
  4、学会毛遂自荐;
  5、高标准要求:要求一步,做到三步;
  6、拿捏好主动的尺度,不要急于表现、出风头甚至抢别人的工作。
  4、负责
  绝对没有借口,保证完成任务
  用于承担责任的人,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一个人工作能力可以比别人差,但是一定不能缺乏责任感,凡事推三阻四、找客观原因,而不思自己,一定会失去上级的信任。
  1、责任的核心在于责任心;
  2、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
  3、言必信,行必果;
  4、错就是错,绝对不要找借口;
  5、让问题的皮球至于你;
  6、不因一点疏忽而铸成错。
  5、注重效率
  算算你的使用成本
  高效的工作习惯是每个可望成功的人所必备的,也是每个单位都非常看重的。
  1、跟穷忙、瞎忙说“再见”;
  2、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3、量化、细化每天的工作;
  4、拖延是最狠毒的职业杀手;
  5、牢记优先,要事第一;
  6、防止完美主义成为效率的敌。
  6、结果导向
  咬定功能,不看苦劳
  “无论黑猫、白猫,抓得到老鼠就是好猫!”,无论苦干、巧干,出成绩的`员工才会受到众人的肯定。企业重视的是你有多少“功”,而不是有多少“苦”。
  1、一开始就要想怎样把事情做成;
  2、办法永远要比问题多;
  3、聪明地工作而不仅仅是努力工作;
  4、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
  5、把任务完成得超出预期。
  7、善于沟通
  当面开口,当场解决
  不好沟通者,即便自己再有才,也只是一个人的才干,既不能传承,又无法进步;好沟通者,哪怕很平庸,也可以边干边学,最终实现自己的价值。
  1、沟通和八卦是两回事;
  2、不说和说得过多都是一种错;
  3、带着方案去提问题,当面沟通,当场解决;
  4、培养接受批评的情商;
  5、胸怀局,既报喜也报忧;
  6、内部可以有矛盾,对外一定要一致。
  8、合作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不管个人能力多强,只要伤害到团队,公司决不会让你久留不要认为缺了你一个,团队就无法运转!
  1、滴水融入海,个人融入团队;
  2、服从总体安排;
  3、遵守纪律才能保证战斗力;
  4、不做团队的“跺”,如果现在是,就要给自己“增高”;
  5、多为别人、为团队考虑。
  9、积极进取
  永远跟上企业的步伐
  个人永远要跟上企业的步伐,企业永远要跟上市场的步伐;无论是职场还是市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参与者都不希望被淘汰。为此就一定要前进,停就意味着放弃,意味着出局!
  1、以空杯心态去学习、去汲取;
  2、不要总生气,而要争气;
  3、不要一年经验重复用十年;
  4、挤时间给自己“增高”、“充电”;
  5、发展自己的“比较优势”;
  6、挑战自我,未雨绸缪。
  10、低调
  才高不必自傲
  才高不必自傲,不要以为自己不说、不宣扬,别人就看不到你的功劳。所以别在同事面前炫耀。
  1、不要邀功请赏;
  2、克服“材小用”的心理;
  3、不要摆架子耍资格;
  4、凡是人,皆须敬;
  5、努力做到名实相符,要配的上自己的位置;
  6、成绩只是开始,荣誉当作动力。
  11、节约
  别把老板的钱不当钱
  节约不是抠门,而是美德。不要把公司的钱不当钱,公司“锅”里有,员工“碗”里才有;同样,“锅”里多,“碗”里也自然就多。而掌勺的,恰恰就是你自己。
  1、报销账目,一定要诚信;
  2、不耍小聪明,不小便宜;
  3、不浪费公司的资源,哪怕是一张纸;
  4、珍惜工作的每一分钟时间;
  5、每付出成本,都要力争最收益;
  6、记住:省下的,就是利润!
  12、感恩
  想想是谁成就了今天的你
  为什么我们能允许自己的过失,却对他人、对公司有这么多的抱怨?再有才华的人,也需要别人给你做事的机会,也需要他人对你或或小的助。你现在的幸福不是你一个人就能成就的。
  1、老板给了你饭碗;
  2、工作给你的不仅是报酬,还有学习、成长的机会;
  3、同事给了你工作中的配合;
  4、客户你创造了业绩;
  5、对手让你看到距离和发展空间
  6、批评者让你不断完善自我。
  4、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部门处理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每月3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奖励,一次扣罚30元;
  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聊天,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违者扣罚5元/次;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3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5、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公司将竭诚为每位员工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科学的竞争机制和良好的发展平台,助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真正达到员工自身利益和公司效益“双赢”的目的。
  一、试用期和正式聘用
  雇佣条件:公司对员工招聘录用,均列出必要条件,并根据公司特点,按工作积极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综合素质等择优录用。
  测试: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面试、笔试、试用等方式)。
  报到手续:经择优录用的人员于报到时间,带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报到时出示原件)
  人事档案: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员工登记表、聘用合同、绩效考核文档),公司承诺档案资料严格保密,同时,公司要求员工提供个人资料是真实的,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要求在员工登记表上签证明其真实性。
  二、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作为考核员工、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之一。
  每个广告人都知道,广告行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工作需要,管理者有权变动工作日巢排。自己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不按点按日加班计算月薪。
  公司员工应按时出勤,当你缺勤时,意味着其他员工将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之,其他员工缺勤时,你也要承担更多的工作任务。你应当严格执行并有责任将自己的缺勤次数控制在最低限度。当你知道要迟到时,有责任事前通知你的上级主管,缺勤和迟到将作为你工作记录的一部分,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未经领导同意的缺勤将受到纪律处分、罚金,甚至辞退。
  1、公司作息时间规定
  8:3017:30(12:0013:00为用餐休息时间)
  2、惩罚: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超过1小时扣半天)
  3、考勤按当月实际工作日统计,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1)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须无条件上岗,不批假。
  (2)病假需经领导批准后休息。
  (3)事假需本人以书面形式讲明真实情况,总经理批准后休假。
  (4)手头工作未完成,未交接,应以局为重,考虑客户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职业道德观念。
  (5)工作时间未经准许,私自外出,视旷工处理。
  (6)员工在休假期间应打开手机,保证通讯畅通,如遇公司有重要工作需要,应配合完成。
  (7)员工请假不得以短信或代请方式,应直接向公司领导请假。
  (8)周日如需加班,请假原则上不批,如特殊情况需书面写明情况特批。
  4、离职:辞职员工需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按要求与主管或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整理清查以往客户资料、设备、财产及以往使用的公司财物,方可离职。
  5、自动离职:无故三天不上班旷工者,均作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6、解雇:聘用期内,因工作表现、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雇,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日结算当月工资。计算方式为:日工资=基本工资÷30天(不含福利、奖金等)
  7、开除:违劳动纪律,予以革职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提出警告或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一月内缺勤三次以上,工作效率低,业务水平不达标,经提醒无明显改观)
  (2)、玩忽职守、带情绪工作,业务中多次出差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严重违公司劳动纪律,带走公司资料或财物,泄露公司秘密,谎报事实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个人原因给客户留下不良影响,说不利企业言语,流露对企业不满、自成小团体,消极怠工、无理取闹的。
  (5)、品行不端,有人格缺陷,缺少基本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名誉者。
  (6)、工作无效率,影响合同履行的或给公司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工作无主动性,无所作为,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完成,月内无显著业绩或提高,予以警告或劝退。
  (8)、以个人利益为先,自由散漫,找各种借口搁置手头工作。
  (9)、私自动用公司微机软硬件,致使电脑无法正常工作。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员工必须保证其提供一切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实说明在原单位的辞职原因,否则一经查出,予以辞退。
  (11)、偷取公司及同事财物。
  (12)、利用公司资源(耗材、微机、光盘、打印机、扫描仪等)加工自己或他人成品。以公司名义承揽私活,牟取私利。
  (13)、隐瞒传染病或其他病症不报。
  三、工资制度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支付能力及社会物价涨跌情况,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调整工资金额。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绩效工资,企业工龄工资。
  工资发放:当月20日发放员工上月工资,如发薪日正好赶上节假日,工资会提前或延后发放。员工转正前后月薪一般不会有太变化,因为公司对待员工的试用期主要是考核其德行操守、积极态度、工作能力、职业道德,而非幅度降低月薪,月薪如有疑议,应当时提出。为便于管理,公司采用半月压薪制度(基本工资的一半),待员工合理离职后,予以退还,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退还。
  1、离职时,未提前一个月提出。
  2、擅自离职,手头工作未交接,影响全局工作。
  3、严重违劳动纪律,被开除。或有不法行为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福利待遇
  各项社会保险需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现,个人档案、身份证明齐全,企业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业务水平、出勤率等综合因素考虑。
  公司为员工上保险后,三个月将退回原抵押的半个月工资。
  (1)、人身保险。
  1、公司负责员工工作期间的免费午餐。
  2、加班在20:00点以上者,有夜餐或餐补。
  3、周日加班者,公司负责餐或餐补。
  5、员工需外出(工作时间)每餐补助5元/人,超出部分自理。
  6、正式录用员工的工资待遇含各项补贴:副食补贴、书报、交通、洗理、通讯、等计30元,医补计10元,全勤奖50元,任何形式的迟到、早退、请假除按每日扣除外,无全勤奖。(鼓励员工全勤)
  五、岗位责任制度
  1、保质、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2、热诚、谦逊、耐心地服务于客户。
  3、维护公司设备、财产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随时整理客户文档、资料及电脑内存文件,确保不丢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处理,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应有责任赔偿或从工资里扣除。
  5、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及客户业务。
  6、工作单由主管领导分派,如完成时间有困难,应尽早提出,如客户急需,应主动加班完成。接单人签,另一名设计复核。
  7、私人电话应简短。禁止用公司电话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8、因个人原因给工作下一环节造成影响,相关设计人员有义务马上到位予以解决。
  六、工作日志制度
  要求员工每天填写工作时间分配表,具体到每个员工每天的时间分配。多少时间花在哪一项工作上,花在哪个客户上,关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
  七、呈报制度
  1、员工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进程,如遇难题或突发事件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汇报,因个人延误造成不良后果,应予以处罚。
  2、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动用他人微机,个人电脑有问题立即上报,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电脑硬件。
  3、无工作需要、工作期间不得上网看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严禁网上聊天,严禁电脑游戏、观看影碟或做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
  4、当日值班员工应随时查看电卡、电量。办公耗材的使用情况,呈报负责人提前购买。
  八、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的申请、耗材(打印纸、墨、光盘、标签)应提前记录、随时查看。
  2、节约成本,养成好习惯(打印纸双面使用),不得用公司耗材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资料管理制度
  1、设计作品确认后,随时归类收存。需刻盘的,标注清楚。
  2、定时删除电脑中的垃圾文件。
  3、定时查看公司电子邮件并及时处理。
  十、后勤管理制度
  1、钥匙管理
  公司钥匙为专人管理,管理者做好钥匙的登记、领用、收回工作。
  2、门、窗、水、电、气管理
  (1)每位员工应节约水、电的使用,用完后及时关闭。
  (2)下班时应检查门、窗、灯、电脑等设施是否关闭,是否安全。
  3、卫生管理
  (1)保持办公区域、用餐区域、卫生间的整洁。
  (2)定期擦拭电脑显示器及设备,保持其洁净、整齐。
  (3)定期为花浇水,为鱼换水。
  十一、安全保卫制度
  1、员工应有安全防范意识。上班期间锁好公司门。
  2、谢绝推销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3、图库、图书推销时间不宜太长。
  十二、保密制度
  1、专业书籍、图库、光盘、文件资料,阅后放回原处,不得带出。
  2、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3、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为了培养健康向上的工作观、道德观、价值观,提高每位员工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本规定是您作为企业员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
  6、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师、家长服务。
  第二条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者以自助。
  第四条对于求助电话和来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者。
  第八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九条对来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第十条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第十一条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二条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三条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7、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学生的自身权利,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8、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三章资质许可
  第十一条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七)企业营业执照;
  (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
  第十四条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第二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托人书面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执业规程规定的行为。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七条以欺骗、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二)违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第四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资质许可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月25日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六)项和第十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暂不适用于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
造价管理制度 篇11  工程造价管理细则(建议此项条款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1. 本合同总价未含甲方分包工程、三方施工合同、三方供货合同的总包配合费用。
  2. 现场签证(含设计变更签证、增加工程签证):计价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八条执行。
  2.1. 甲方增加工程量,或者对工程进行变更,如乙方认为按甲方要求完成签证工程的施工,将引致合同造价外的金额而要求补偿时,应在接到甲方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单15日内将签证单(附相对应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单、详细预算及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监理及甲方,逾期视为乙方放弃补偿要求。所有联系单在施工前须得到甲方成本人员的确认,否则不作为计价的依据。
  2.2. 甲方一般应在签证工程施工完成后30日内将签证签认完毕,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调整。乙方在上报进度款申请时,应将上月已签认的签证(含相关资料),一起上报,签证工程款随进度款一起支付给乙方(支付比例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逾期上报或未上报甲方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项签证权益,结算时不再计入。
  2.3. 签证造价确认套用本补充合同有关规定,包括计费方式、施工组织措施费等,全部项目按定标综合单价计费,缺项部分套用相应或相近定额项目计算,乙供材料设备价格按甲方限价为准,工程量以甲方审定量为准。
  2.4. 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有可能被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原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2.6. 现场签证统一使用招标单位制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单格式,此单须由施工单位填写,甲方及监理经办人审核工程量和单价,经总监、甲方项目经理审定后方为有效;违反本要求的签证为无效签证。
  2.7. 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不予办理。
  2.8. 乙方违约金、罚款等应扣款项,由甲方办理扣款单,从当期进度款中扣回。
  2.9. 劳动保险费等甲方代收费用,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
  3.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交纳。
  4. 其它事项按工程造价计算规定执行。
  5.工程分包:
  5.1. 乙方负责对三方施工合同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配合,由甲方或分包方支付该工程合同价(不含设备费)的2%作为乙方总包管理配合费(含税金),
  5.2. 在乙方对甲方分包工程提供了总承包配合的情况下,甲方支付该工程合同价(设备费除外)的2%作为乙方总包配合费(含税金)。
  5.3. 以上两种情况,乙方在收取合同中规定的总包配合费外,不得向分包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6. 材料、设备:
  a、甲供材:此部分材料价格按投标文件的附件7计入预算,结算须在税前扣除甲供材价款,甲方按照实际采购成本价计取1%保管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b、三方订货材料:此部分材料价格不计入综合单价,甲方按照实际采购成本价计取2%保管费用支付给乙方;并直接支付材料款给供货单位。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c、以上两种情况,乙方在收取合同中规定的保管费外,不得向分包商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d、材料最高限定价格:此部分为甲方要求使用的特定品牌、规格的材料,乙方已根据自行询价的结果承认此价格或另行报价,结算时不论材料价格如何变化,以此报价为准。(注:乙方报价不允许超过甲方限定的最高价格,否则该种材料按照甲方限定价格x0.8计入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中。)
  e、甲方未指定的常规材料价格:乙方已根据市场情况编制材料单价,结算时以此报价为准。
  f、如使用未在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材料时,或在施工中需要更换材料的种类,甲方有权重新确认此部分材料采用何种方式供应,乙方无条件接受,如果采用限价,以甲方审定的材料限定价格为结算依据。
  7. 三方施工或供货合同工程的结算(特殊工程由甲方划分):
  7.1. 甲方只根据图纸、定额、限价、签证、设计变更、三方合同条款与乙方对接,而不直接与分包方交涉。如分包方计算和结算的工程量与甲方、乙方核对的工程量有出入时,差量由乙方负责;即分包方的结算工程款以甲方、乙方核对的工程量为准。
  7.2. 最后乙方工程总结算价款须先减去甲方按照三方合同中实际支付给分包方的工程款或材料款。三方合同中的分包商和乙方之间的结算由分包商和乙方自行结算。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商材料、人工的浪费,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任意苛扣分包方结算款,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扣分包方结算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7.3. 在没有明显证据表明分包商有违约现象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在三方合同中分包方工程完工并经乙方报请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的15天之内完成其与分包商之间的结算。
  8.甲供材及三方订货材料的结算:
  甲方按照定额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单方用量支付材料款,超出部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9. 工程预(结)算划分细则
  施工图拿到后,乙方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分部位、分专业编制施工图预算。
  a.土建:地下车库、地下室、裙楼、架空层、塔楼(住宅)
  ⑴ 地下车库:
  基础:以地下车库底板为界(含底板)。包括挖地槽、土方回填、基础、承台、地梁;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地下车库的顶板钢筋砼;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金属构件、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地下室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屋面隔热及防水;
  ⑵地下室:
  基础:对于高层项目,以地下室底板为界(含底板);对于多层项目,以±0.00(首层)处楼板底为界。包括挖地槽、土方回填、基础、承台、地梁;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
  50%、地下室的顶板钢筋砼;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金属构件、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地下室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⑶架空层: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架空层顶板钢筋砼;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阳台地砖、屋面地砖、屋面瓦、金属构件、屋面隔热及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架空层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⑷塔楼(住宅):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超高费的50%;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超高费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阳台地砖、屋面地砖、屋面瓦、金属构件、屋面隔热及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塔楼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⑸其他:
  地下室、裙楼、架空层飘出部分,其屋面结构和建筑全部计入该部位。
  对于结构错层的,参照上面的部位划分,按其使用功能进行划分;
  屋面装饰架由特殊构件制作的应进行单独列项。
  b. 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通风
  ⑴各专业按地下室、管道井或强弱电井(密闭式)、裙楼、架空层、塔楼分别列项;
  ⑵消防工程分消防水(下分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电、火灾报警系统设备、火灾报警系统工程)、防排烟、配电房co2灭火系统(弱电、管道)、配电房通风工程;
  ⑶弱电预埋分电话、电视、智能、煤气、门铃、消防电、宽频。
  ⑷电气工程分动力、照明、防雷接地。
  10. 预算核对原则
  a. 审核进度及人员安排
  (1)乙方必须安排充足人员,并报送人员名单,此名单上的人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离。
  (2)乙方在收到甲方资料及全部图纸后按甲方要求30天内报送施工图预算书。甲方收到乙方施工图预算书后5天内提出反馈意见,如甲方认为需要核对,由乙方提供工程量计算书及汇总表。
  (3)乙方在接到咨询公司的审核意见后,必须在5天内提出反馈意见。
  b. 甲方委托咨询公司对乙方报送的《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核。
  (1)乙方预算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分类及格式编制,否则影响进度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提供该部分的《工程量汇总表》和《工程量计算书》,以便核对;工程量计算书必须按 省、 市有关规定正确列式计算,否则以甲方、咨询公司为准。
  (3)乙方本着对自己利益负责,对自己所报的《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中少算、漏算的内容负完全的责任,40天内(自收到施工图纸后计)乙方未提出补充预算的,甲方视其为已经综合考虑,核对时不再计入。
  (4)核对时乙方必须及时提供钢筋计算书,否则以咨询公司计算为准。
  (5)咨询公司对甲方的利益负责,对乙方所报的《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进行审核。
  (6)咨询公司审核乙方《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 计算书》的过程中,意见出现分歧时,按合同规定执行;其他(工程量计算、套项计价等)首先考虑咨询定额站,其次再考虑由甲方协调解决。
  c. 咨询公司和乙方核对确认后所出的《工程预算书》作为初审结果报甲方最终审定。
  d. 乙方不得向咨询公司人员赠送钱物、行贿,亦不得向咨询公司人员请客送礼。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e. 咨询公司人员指出乙方《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中不合理多算、重算的部分,乙方人员必须予以解释,在双方人员沟通后按正确的方法修正、调整,否则以咨询公司计算为准。
  f. 在核对过程中,对已经核对完成的部分(指按部位、分项目),于第二天由双方核对人员签字确认。双方复核人员在第三天进行签字确认。在复核时发现错误的,由发现方指出错误所在,双方核对人员重新核对及签字确认结果,并及时做好预算项目的备忘。
  g.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核对完成预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预算核对工作,甲方将不予支付进度款(不含前三次付款)。
  11. 结算编制、审核原则
  a.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1) 实行变更、签证(已施工完成)进行月结制度,变更按预(结)算划分细则进行分类,分为结构变更、建筑变更。乙方按以上规定必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25日前签发的变更、签证的结算书。结算书必须按本合同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也必须采用预算软件进行编制。
  (2). 变更、签证结算必须按变更、签证号码进行分项,不得进行不同号码(有互相联系的号码除外)工程量汇总。同时,乙方还必须提供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底稿给甲方。
  (3). 对于结构变更、建筑变更、签证、水、电、风各专业应分别编制结算书。
  (4). 变更、签证结算费用编制应按'一单一价'的原则,即每一份变更、签证附一份结算书。一份签证单上只能申报一项内容。签证原件一式六份,乙方保留三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工程部一份,成本管理部一份)。
  (5). 一次设计变更导致增加工作量超过合同总价的1%,且该工作在关键线路上时,工期才可增加,增加工期按下式进行计算:
  变化时间= 变化工程量× 合同工期
  总工程量
  本公式计算出的时间与实际发生不一定完全相同,但为方便管理,甲、乙方同意按此公式进行工期调整。
  b.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30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 90天内(含乙方与甲方的核对时间)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c. 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额,不得高出甲方审定后的结算额的5%,否则,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d. 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按 市的预(结)算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编制,缺项部分采用
  预算软件进行编制。同时也必须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整的变更签证等相关的结算资料。在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
  e. 结算造价主要分五部分:
  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
  施工图预算价以外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
  施工图预算价未施工部分;
  修改变更、签证增减工程造价;
  材料、设备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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