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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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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09: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精选17篇)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1  出借方:(甲方)借款方: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因收购的某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某某煤矿,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及使用
  (1)乙方向甲方借款,仅用于收购某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某某煤矿。资金使用以乙方于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_年5月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20_年7月2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付款方式为依据。
  (2)甲乙双方协议签订,甲方支付万元,其余资金在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完毕,甲方资金全部到帐,双方进行增资,按资本额度确定各自的股比,增资后甲方处于控股地位。如甲方资金未能按期到位,影响乙方收购协议煤矿,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资金进入乙方账户,账户资金共同管理,直到增资结束,股权变更完毕后,按款项约定用途,支付给某某煤矿。
  二、借款金额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壹亿元人民币(100000000。00元),期限暂定为一年(以具体借款协议签订及使用期限约定为准)。
  三、借款风险保证及操作方式
  1、经协商,以乙方收购某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实际股权做抵押。甲方以增资乙方形式(乙方原注册资本3000万元,增资后为1。3亿元,乙方原股东股本占比23%,甲方占77%)借款资金进入乙方账户,上述增资股权工商登记完毕后,乙方将账户资金支付给某市某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借款偿还,乙方股东回购股权如产生税金由乙方承担。
  3、股权质押借款协议如到期未能如数归还:
  (1)如已归还借款本金,约定固定回报未足额支付,所欠部分按日千分之一回报执行,直到归还为止;
  (2)如到期借款本金与回报都未还,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所收购煤矿的股权;
  (3)乙方按协议将借款及固定回报归还甲方,甲方无条件将所持乙方股权转回让给原股东。
  四、借款资金回报办法
  乙方约定借款时间内作为投资及固定回报给甲方,具体借款时间及有关事项如下:
  1、借款使用期限为1个月,到期投资款及固定分红为壹亿壹仟万元(110,000,000元)。
  2、借款使用期限为3个月,到期投资款及固定分红为壹亿贰仟伍佰万元(125,000,000元)。
  3、借款使用期限为6个月,到时投资款及固定分红还壹亿肆仟万元(140,000,000元)。
  4、借款使用期限为12个月,到时投资款及固定分红还壹亿捌仟万元(180,000,000元)。
  五、其他约定
  该笔借款到期,乙方无条件按照上述约定回报归还给甲方,本协议解除。本协议未完善部分,经协商另行补充。本协议发生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率。
  甲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2  债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第三条 本约抵押借款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3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本金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
  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双方加盖公章)
  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机动车抵押借款合同 月 日签订 甲方: 乙方: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签订的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ず牛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货款用途为 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______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6  (借款人、抵押人):证件号:(借款人、抵押权人):证件号:
  第一条、为了保障房地产抵押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公平的原则,借款人与出借人年月日签订《借款合同》。
  第二条、借款人因资金周转向抵押权人借款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并自愿将坐落于新疆喀什市疏附县商品楼作为抵押,房屋结构:房产证号:,使用年限:,使用面积:,抵给抵押权人,作为向抵押权人归还借款的保证。
  第三条、抵押期间,该房产由抵押权人监管,相关权证由抵押权人保管,上述房产占管期间抵押人应维护好该房产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还款办法:借款人于年月日之前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按月分支付利息。
  第五条、借款利息:按借款人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抵押期满,抵押人如果不能清偿债务,但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条、担保范围本金及利息为实现债权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归还贷款又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抵押人必须支付违约金(按贷款本金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2、借款人(即抵押人)逾期不能归还抵押权人的借款,借款人(即抵押人)自愿接受市人民法院对上述房产的强制执行,且不提出任何异议。
  3、此笔借款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如借款到期不能归还将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归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费用。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于出借人各持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抵押人(签章):
  出借人,抵押权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年月日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7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 即(小写) %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项下的合同及手续办理完毕后两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债权权力。
  第九条 债务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第二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8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抵押贷款资讯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_年。本条所约定的贷款金额及年限最终以银行审核结果为准。
  二、甲方用于抵押贷款的房屋/土地状况
  1、产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土地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5、他项权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房地产抵押贷款所需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证件原件、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收入证明、资信证明、贷款申请表的签署等)全部交于乙方。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代办工作,按乙方要求提供房屋抵押贷款相关银行所需材料,按乙方指定时间到达现场予以协助。
  四、咨询费
  乙方就办理上述贷款事宜为甲方提供资讯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
  支付方式为:甲方应在此协议签订当日支付乙方咨询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元
  注:咨询费不包括公证费及牵扯垫还银行贷款等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中途未办理成功,乙方将全额返还已收取的甲方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甲方应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房地产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因该房地产的原因而未被审批或者部分审批,则不利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应足额支付咨询费。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致使贷款未能审批的,则不利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应足额支付咨询费。
  4、如甲方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超过15日未履行该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足额支付咨询费。
  5、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咨询费。
  六、其他约定。
  1、甲方承诺本合同中约定的关于甲方的义务,甲方已经征得甲方的配偶、房地产的共有人的同意;甲方保证如因甲方的配偶、房地产的共有人致使甲方违约的,甲方不得以此进行抗辩。
  2、因甲方未及时提供贷款所需相应材料,银行系统改造升级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发放贷款时间延后,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银行放款,视为贷款手续办理完毕,乙方完成委托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如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由该房产所在地法院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10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
  年__月__日订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11  借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借款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承包工程需要,向乙方借款作为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房产、挖机股份(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承包工程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个月,即自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借款利息:每元月息五分,甲方主动按月付息。
  5、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二、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置放地点:
  6、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7、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甲方马上主动归还乙方全部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借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本息。甲方自愿加1倍归还本息。
  3、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甲方负违约责任。
  4、甲方提供的借款凭证等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
  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6、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或者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由担保人负责偿还乙方本息。
  六、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12  签约时间 The date of Signature of
  贷款方(Lender):
  身份证件号码(ID Number.):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 职务(Title):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是一家从事生产销售喷砂和抛光研磨纤维石产品;(砂石品业务)的公司:
  The Borrower operates Manufacture and sale of the spray-stone (the Stone Business);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
  For it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the Borrower intends to borrow money from the Lender. For the mutual benefits, both Parties agree to conclude this Contract.
  第一条 借款金额 Article 1 Amount of Loan
  借款金额280,000美元 (大写:贰拾捌万美元)
  US$280,000(Capital Letter: Two Hundred Eighty Thousand US Dollars)
  贷款方在签订本书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280,000美元贷款。借款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贷款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的280,000美元贷款。
  The Lender agrees to advance the Loan US$280,000 to the Borrower prior to 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hereby confirms that it has received the Loan US$280,000 advanced by the Lender through bank transfer.
  第二条 借款用途Article 2 Scope for Use
  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仅用于借款方生产销售砂石品业务,不得挪作它用。
  The loan hereof is only for Borrower’s Stone Business and shall not be appropriated for other use.
  第三条 利率及还款期Article 3 Interest and Term Repayment
  1. 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还清借款,贷款方则不收取借款利息。
  The Lender agrees that no interest will be payable on the Loan for the term of the loan while the Borrower is not in default of repayment.
  2. 借款方应按照以下还款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
  The Borrower agrees to repay the Loan to the Lend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repayment schedule: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24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36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3. 借款方应根据贷款方合理要求的时间、场所和方式还款。
  All repayments shall be made at the time and place and in the manner reasonably required by the Lender.
  第四条 管理费用Article 4 Management Fee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金额为借款方砂石品业务销售总额1.4%。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o the Lender a sum equivalent to 1.4% of the total income received by the Borrower, from the sales turnover of the Stone Business, during the term of the loan.
  2. 借款方同意按第4.3条约定自每一财务季度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付款时间表如下:
  Subject to clause 4.3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to the Lender in arrears on or before the date 30 days following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financial quart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payment schedule: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anuary – 31 March each year.
  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April – 30 June each year.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uly – 30 September each year.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October – 31 December each year.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首个季度管理费用自2019年 月 日起正式开始计算。
  Management Fee due in respect of the financial quarter within which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falls will only become due on the date of 2019.
  4. 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前还清借款280,000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In case the Borrower repays the loan US$280,000 within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then the obligation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will cease at the end of the 2 year period.
  第五条 浮动抵押 Article 5 Floating Mortgage
  1. 借款方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贷款方提供抵押。
  The Borrower agrees to Mortgage to the Lender all equipments, raw materials, finished and unfinished goods owned now and in the future by the Borrower.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贷款方依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贷款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tipulated in the  shall neither be deemed as the price of sale nor as any limit on the Mortgagee’s right, while the Lender exercises its right.
  3. 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借款方交与贷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Subject to an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y information and certifications in respect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hall be handed over by the Borrower to the Lender after sealed.
  4. 浮动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金、利息、管理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The floating Mortgage hereof secures the principal, interests, management fees, compensation, and any other cost arising from the enforcement of the Lender’s right pursuant to this Contract, including but without limitation court fee, cost for notarization, arbitration fee, attorney fee, fee for custody, traveling expense, compulsory execution fee, assessment fee and auction fee.
  5. 借款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的审批、备案和登记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The Borrower shall apply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cord-keeping and registration on its own fee in thirty days from 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6. 借款方应当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价值比本合同签订时的评估价减少15%以上的,借款方应当在三日内通知贷款方。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方继续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The Borrower shall use and keep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in a reasonable manner, in case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 been reduced by 15% from the agreed value at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shall inform the Lender.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require the Borrower for appropriate securities or for repayment immediately.
  7. 贷款方在借款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抵押权: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exercise its Mortgagee’s right, in the following cases:
  (1)借款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The Borrower is in default of its obligation hereof;
  (2)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减少注册资本;
  The Borrower’s business has seriously deteriorated or reduced the registered capital.
  (3)借款方分立、合并; The Borrower is to be or has been divided or merged;
  (4)借款方涉及重大纠纷诉讼,涉案标的30万元人民币以上;
  The Borrower is involved in an important litigation or any other dispute of which the amount is above 300,000RMB.
  (5)借款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The borrower risks to bankruptcy or goes bankrupt, closes out, dissolves, has been asked to suspend business to raise standards or has its license revoked;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The business place or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has been changed;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导致贷款方拥有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形。
  The Lender could not enforce the Mortgagee’s right because of any other event due to the Borrower.
  借款方发生或很可能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贷款方书面通知借款方之日为浮动抵押财产确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签收通知回执的,贷款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示方法通知,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If any case above said occurs or more than likely to occur, the floating Mortgage converts into being fixed Mortgage at the date of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f the Borrower refuses to sign receipt, it is deemed to have received the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n according article 14.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Article 6 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借款方在此陈述并保证以下事项属实,否则承担欺诈的法律责任:
  The Borrower hereby presents and warrants all the following facts, otherwise it shall be liable for fraud.
  1.借款方是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财产不存在权属方面的争议。
  The Borrower has the entire, valid and legal ownership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without any dispute or claim.
  2.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不存在瑕疵。
  No defect on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3.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依法可以设定抵押,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are legally available for Mortgage without any limitation.
  4.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n’t been sealed or seized.
  借款方在此保证在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不从事以下行为:
  Without the Lender’s prior written consent, the Borrower hereby warrants that during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it will not:
  1. 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
  Pay any dividend in respect of its profits to its shareholders;
  2. 在一个财务季度内购买价值合计25,000美元以上的生产设备;
  Not acquire an aggregate of more than US$25,000 worth of plant or equipment in a calendar quarter;
  3. 对抵押财产再次设立抵押、质押或者出租、赠予抵押财产。
  Remortgage, reMortgage, rent or give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to any other person;
  第七条 经销Article 7 Distribution
  借款方同意贷款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在世界范围内销售借款方生产的喷砂和抛光研磨纤维石产品(“砂石产品”)。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the Lender may distribute the “spray-stone” and “super-stone” products (“Stone Products”) anywhere in the world and on whatever terms it sees fit for the term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方向贷款方出售砂石产品的价格不高于当次交易时最近三个月借款方出售砂石产品的最低价格。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until 31 December 2019 it will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the Lender at a price no higher than the lowest price for which it sold the Stone Products in 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3 month period.
  本条所赋予的经销权是非独家经销权。
  The rights conferred by this clause are non-exclusive.
  贷款方同意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向借款方签订本合同时已有的顾客出售砂石产品。该客户名单以签订合同当天本合同双方书面确认的名单为准。
  The Lender agrees that it will not prior to 31 December 2019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any existing customer of the Borrower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Only those customers of the Borrower confirmed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hereof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have the binding effect.
  第八条 监督检查Article 8 Supervision
  贷款方和保证人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和记账凭证,查核物资库存,生产情况以及其它与借款人的清偿能力有关的信息,必须给予方便。
  The Lender and the Surety have the right to supervise the use of loan. The Borrower shall provide all kinds of facility to the Lender and Surety to check the relevant documents, accounting books, accounting vouchers, inventory, production and any other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solvency of the Borrower.
  第九条 违约责任Article 9 Liability
  1.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1. As if the Borrower appropriates the loan from use stipulated herein,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interests on the amount of loan appropriated at the rate of 12%/year.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As if the Borrower fails the repay the loan in time,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delayed repayment interest at the rate of 0.05% per day.
  第十条 法律适用Article 10 Governing Law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释均适用 有关法律法规。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 term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are governed by law.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Article 11 Dispute Resolution
  对本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释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termination or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may be settled by negotiation. If an agreement could not be reached, then both Parties agree to submit the dispute to the court which has the jurisdiction over the matter.
  第十二条 通知Article 12 Notice
  1.贷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联系人为 。
  The Lend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联系电话 (Tel):
  传真 (Fax):
  地址 (Address):
  电子邮箱 (Email):
  2. 借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联系人为 。
  2. The Borrow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联系电话 (Tel):
  传真 (Fax):
  地址 (Address):
  电子邮箱 (Email):
  借贷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条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人或其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Any 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 arising from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nt to the contact stipulated by this Article. During the Term, if one Party changes its particular for receipt of notices or the latter’s contact, shall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Article.
  通过普通邮寄方式寄出的,在寄出的三日内视为送达;通过挂号专递方式寄出的,在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All notices shall be deemed served three days after the date of posting or, if hand delivered, on the actual date of receipt.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解释 Article 13 Validity and Interpretation
  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三份送有关部门审批、登记或备案,本合同自借贷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 in five copies; the Lender and Borrower respectively hold one, the rest copies are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gistration or record-keeping. This Contract comes into force from the day on which its signed by the representative of each Party.
  贷款方(Lender): 借款方(Borrower):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13  抵押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 号: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权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14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双方加盖公章)
  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15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16  抵押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 号: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权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2022 篇17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乙方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号借款合 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币种)元贷款。
  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 方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 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条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 抵押财产由本合同 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见附件),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甲方承诺:
  (一)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二)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 养、保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 了解,甲方应给予合作;
  (三)对乙方要求保险的抵押物,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 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并保证到期续保;
  (四)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 公证、 保险、 鉴定、 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四条抵押期间,由于甲方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 30 天内向乙方增补与减少的 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
  第五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 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 (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条在抵押期间,甲方出租抵押物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 价款应(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八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 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抵押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人代表、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甲方发生前款(一)的情形应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 其他情形在事后 7 日内通知乙方。
  第九条甲方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给乙 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如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 其借款合 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 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贷 款本息。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 借款人与乙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 行期限,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 登记,延长抵押期间。
  第十二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乙方 有权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以 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 副本份,登记部门一份,由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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