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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是生活中最常见的现象之一,各种人和人之间的吵架,各种方式的吵架,各种程度的吵架,司空见惯。
如果你仔细观察和总结,会发现吵架中一些很有意思的地方或者说一种非常一致的特点,那就是每个吵架的人,其实都在讲道理,是在想用道理来说服对方或打败对方。
即使你和一个小孩子发生争执,也是靠道理来决定对错的。有一次我在滨江大道的一处饮水机边坐着看风景,来了个小孩子,玩起饮水机的水来,我就阻止他道:“小朋友,这水是用来喝的,你不能玩。”
他听了就觉得很委屈的样子,要哭了,跑开了。过了片刻,有大人带着那个孩子再一起经过,孩子就很委屈地向大人告状说:“他说这水不能玩。”
大人笑着道:“不能玩你就别玩呗,怎么会要哭了呢?”
那个小孩子却依然不依不饶地跑到我面前,用质问的语气冲我道:“你说这水能不能玩?”
我看他又委屈又生气的样子,尴尬地笑着没有回答,然后大人过来带着孩子走开了。
他们走后我一想,这事确实是我不对啊,小孩子非常敏感地发现了我的不对,因为他感觉到了我在欺负他。
本来他玩一玩水,并不是不可以的,属于可纠正也可不纠正的事情,而我却用教训的语气阻止他,教育他,他当时是一个人过来在玩的,没有大人陪伴,如果旁边有他父母在场,我还会这样去阻止教训他吗?恐怕就不会了。所以,我这个行为,确实是在欺负小孩子了,而小孩子发觉了我行为的错误,等父母在的时候,就来质问我,那意思就是:“我看你还敢欺负我!”
以教训的口吻教育别人,其实是一种非常我执的行为,有时候其目的很少是真正为了帮助别人,而纯粹是为了我执的满足,从感觉自己高过别人中得到自我的满足。
我甚至有一次,被一条狗教育了一番。那次我在路边拿着一根棍子在椅子上闲坐,两个路人牵了一条很小很笨拙的小狗经过,路人走过后,小狗经过我的面前时,我带着点搞恶作剧的心理,举着棍子微微朝那条小狗伸了伸,那条小狗愣了片刻后,忽然就很愤怒的样子冲我非常凶的汪汪叫起来。
那两个遛狗的人回身立即呵斥小狗并且牵走了它,还在议论这狗怎么无缘无故冲人家乱叫。
其实在那条小狗忽然冲我汪汪叫的时候,我是有点心慌的,并不是害怕它咬我的那种心慌(它非常小),而是觉得自己做错事受到惩罚了的那种心慌,小狗也是要尊重的,不能随便调戏。
这两个事情中的道理其实非常明确,就是以大欺小,以强凛弱,是错误的行为,这是人人都默认的道理,谁的行为是这样的,那他就是不讲道理的一方,应该受到指责。而神奇之处在于,无论我、小孩子、小狗,都知道这个道理,都承认这个道理,都是在以这个道理来定义自己和对方行为的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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