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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是一个自愿的原则。不能一刀切。记得张国立在《我这一辈子》里演的警察,换了个局长,让大家跑,多少时间以后被关在门外,丢了饭碗。如果今天真有这样的局长,估计仍然会有许多老民警下岗另谋职业了。警校里的那些孩子生龙活虎,可是一到基层单位三个月的班一倒,也就焉了萎了。这是工作性质决定的,也是目前一大批领导的无能操作造成的。
我认为警龄25年退休是合理的。这个年龄段应该在五十岁左右。工作上的疲劳已经让这批人积劳成疾了。另外根据组织架构来讲,这个年龄到了一个没有上升空间,却又有很长一段时间要熬的时候。没有那么多办公室可坐,没有那么多文案要写,他们也只能在街头巡逻,或者三班倒。今时今日的基层民警工作已经与马天明时的社会环境完全不同了。需要民警能说能跑甚至能打,寄望于一批“老家伙”们是不现实的。而且这个情况还不是最差的,人口老龄化,警察也老龄化。而犯罪份子的多样性和破坏性却要和国际接轨了。无论你怎么加强思想工作,怎么严格管理队伍,都会应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话。我们现在就是需要在队伍人数编制无法迅速扩张的情况下,把结构优化。这是社会效益。
还可以从经济效益上来看。一名五十来岁的民警,应该到主任科员了。月薪在七千以上一点,如果提前退休打七折计为五千少一点(有人说折太狠),一名新警入职应该在四千多。那么八千多给两个人饭吃,而且这两个人一个是社会的稳定力量,一个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肯定是要比七千多养一个有心无力的老同志要好很多。当然如果嫌钱少可以选择正常年龄退休。这就是经济效益,花一份钱做更多更好的事。等十几年以后提前退休的老同志划入社保,国家还能再省点。年青人有更好的上升空间,有更强的干劲,肯定会比中年人更能出成绩。
退休的民警,不会与组织完全脱离关系。就如同军队退伍转业回来还是预备役。民警提早退休也可以作预备役。上海外滩的踩踏事件后,许多群众的集体活动被减少了。因为实在是缺乏警力来维持嘛。如果有大批预备役老民警,到时候每年征调一两次不用干别的就是站站人墙也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当然改变管理思路,改革组织架构,大力的削减机关处室也是需要赶紧干的。以本单位为例,某个处一个处长,三个副处长,配三个干事。某些领导实在没什么事干,又要刷存在感,到处以他个人喜好搞改革,对于放牛娃出生的他来讲对自己要求实在是太高了。我们戏称这是集体化疗。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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