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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 - 具体内容
一【象形】
象形字京
六书之一。字形摹写实物的形状,或用比较简单的线条来摹写事物的特征部分。《说文解字?叙》: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如《牙部》:牙,壮齿也,象上下相错之形。《皿部》:皿,饭食之用器也,象形。
象形字有独体象形与合体象形之分。合体象形所合之二体,有一体不能单独成字,有一体可以单独成字。如石,其中厂(han四声)成字,意思是山边岩石突出覆盖处;口象石块之形(非口舌字),不成字。王筠说:石与果一类,本以~象石形,而此形多矣,乃以厂定之。(《说文释例?象形》)这说明合体象形的产生是由于区别象形形体的需要,即加上一个表示同类事物的字,使所摹写的对象能够确定,不致产生误解。
象形造字法及象形字是汉字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奠定了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等造字方法的基础。
二【指事】
指事字果
六书之一。也叫象事、处事。以点画等象征性的符号来表明意义。《说文解字?叙》:指示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指事字在汉字中为数不多,这可能与以符号表意的局限有关。指示字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所谓纯指事字,全部用指事性的符号来表示,如一、二、三、四;+(甲骨文七字);丨(甲骨文十字)等。这类指示字可能是来自原始的刻划符号。另一类是在象形字的某一部位加上点画性符号,以表明造字的意图所在。如刃是在刀口处加一点,指明刀刃。本是在木字下方加上一短画,指明是树木的下端,末与此相反,指明是树木的上端。这一类指示字,有些文字学著作称为合体指事或加体指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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