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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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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0 00: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只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从乡下被带到了纽约繁华的时代广场,生活在一个地铁站旁边的废墟里。一天,一个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抓住了它,装进了一个开口的小火柴盒作为给它居住的房子,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柴斯特。在时代广场生活的那段时间,柴斯特认识了两个好朋友,分别是塔克老鼠和不吃老鼠的亨利猫。塔克发现柴斯特很有音乐天赋,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停止行动,停下来聆听蟋蟀柴斯特的演奏。柴斯特的名气越来越大,成为了受人瞩目的明星。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但柴斯特发现这样的日子并不是它想要的,它满心失落,思念以前在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蟋蟀柴斯特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
  这本书讲述了柴斯特和塔克、亨利之间的友情故事,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被别人左右,也不要被光鲜的表面所迷惑,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才是最开心和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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