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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我国的国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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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18: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九章   我国的国家制度
一、【考点扫描】
(1)我国的国体:①国家的性质和职能;②我国民主政治建设;③我国的国家职能。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①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②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③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④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⑤“一国两制”的含义、内容和意义。
(3)我国的国家机构:①国家机构及其组织体系;②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③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4)我国的公民与国家:①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②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③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⑤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
二、【重点难点解析】
1.国家性质(国体)与政体、国家职能的关系
    第一、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因为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统治阶级历来十分重视政权组织形式。但是,并不是说,国体相同的国家,它们的政体都完全一样。由于各国的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影响的不同,在相同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所以,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一个国家采用何种政体形式是由具体国情、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第二,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不同性质国家其职能有着本质差异。这就是说:
   (1)任何国家的统治阶级掌握政权,都要运用它来维护自己阶级的根本经济利益,实现其阶级统治。所以,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性质不同,国家职能的性质和作用也就不同。
   (2)任何国家的职能,无论是对内对外的职能,还是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都是要维护统治阶级的国家政权,虽然它们的具体内容不同,但都是国家性质的直接体现。
   (3)国家性质不同,其职能性质和作用也不同。
   (4)国家的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相互依存,服从于共同目的。对内职能是基础和后盾,国家有了巩固、稳定的政治统治和雄厚的经济实力才有利于对内职能的执行;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延伸和继续、对外职能对对内职能也有影响,某些对外政策的重大失误会引起国内局势的动荡,而祟高的国际威望和有利的国际环境,则有利于巩固国内的安定和保证本国经济的繁荣。
2.我国的国家制度、根本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区别。
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这是从广义上来说的,狭义的国家制度是指国体。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它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的总称。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等。
3.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总统制民主共和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与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之异同比较:
(1)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与议会制民主共和制的异同
   ①不同点: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互相妥协的结果;作为国家元首的君主是世袭的,实行终身制。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且有一定任期。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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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相同点:a、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并为之服务的;b、都是由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国体)决定,并反映这一国家性质的资本主义国家管理形式(政体),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c、议会都是国家权力中心,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政府(内阁)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d、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e、政府官员及议员会可以相互兼任;f、都实行三权分立制。
    随 堂 笔 记
    (2)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总统制民主共和制之异同
    ①不同点: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国家元首地位是象征性的,只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才是国家权力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取得议会中多数席位是政党上台执政的关键;政府对议会负责不对国家元首负责,当议会通过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政府官员与议员可以相互兼任。
        总统制民主共和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是国家的权力中心;政府由总统任命产生,对总统负责;取得总统竞选胜利是政党上台执政的关键;政府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责任,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反宪法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案。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投不信任票迫使总统和政府辞职,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政府官员与议员不能相互兼任。
       ②相同点:a、都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并为之服务。b、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形式(政体),都由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国体)决定并都维护资产阶级利益。c、都实行三权分立制。d、议会和国家元首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3)部分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与政体的关系
    典型国家 政党制度 政体 政党上台执政的途径
    日本  西班牙  瑞典
    比利时 资本主义多党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获得议会的绝对多数或相对多数席位
    英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新西兰 资本主义两党制  
    美国 资本主义两党制 总统制共和制 取得总统选举的胜利
    巴西  阿根廷 资本主义多党制  
    德国  意大利  印度 资本主义多党制 议会制共和制 获得议会的绝对多数或相对多数席位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相关知识的联系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
         前者是一种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后者是国家机关,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联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我国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等,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广泛性、真实性的特点。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享有广泛民主权利的制度保障,我国人大已制定了有关公民政治权利的法律法规一千多件,使人民民主有了法律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具有真实性。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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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自己的历史任务。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最重要特征,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现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在我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主要表现在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通过法定程序使之变为国家意志,以确定社会发展的总方向和每个历史阶段的总目标推荐优秀党员担任各级国家机关的主要领导职务,这些都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其职权来保证。
    随 堂 笔 记
    (4)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关系
       ①形式上相似:都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由定期选举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属于间接民主即代议制民主
       ②本质不同:其一,经济基础不同;其二,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利益,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权力主体是人民,而西方议会制议员不对选民负责,不受选民监督,选民无权罢免议员,议员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其三,二者的权力和活动原则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人大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外,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人大处于全权地位,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西方一般按照三权分立原则组织起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互相制约,彼此制衡。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
       共同点:都属于国家形式的范畴,都由国家性质、历史特点决定,并为国家性质服务,都有利于人民更好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区别:前者是我国的政体,即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直接体现了我国国体,因而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后者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我国是实行单一制的国家。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的国家机构
       区别:前者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后者是我国国家机关的总和。
       联系:全国人大可凭借其最高任免权组织建立我国的中央国家机构.并将它们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这正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7)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
         前者是国家机关,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有选举、任免和决定国家重大事务的权力,后者不是国家机关,是多党合作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政协委员列席人大,人大在重大决策前要同人民政协协商,是为了发挥政治协商的作用,这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但不能理解成人大与政协共同决定国家大事。民主党派成员参加人大的身份是人民代表不是代表本党派,更不是在人大中分席位。同时,不要将政协与人大等同于西方议会的上议院(参议院)和下议院(众议院)。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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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和我国的民族自治区的关系
    (1)共同点:二者都享有自治权,都是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2)区别:①设立的地区不同:特别行政区是在港、澳、台地区设立的,而民族自治区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的。②自治程度不同:民族自治区有“一定的自治权”,而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③社会制度不同:前者坚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而后者则坚持社会主义制度。④解决的问题不同:前者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设立的,后者是为了解决民族问题,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愿望而设立的。
    6.全面理解依法治国要正确把握几种关系
      (1)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关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的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统一.更好地保证了党对国家的领导。同时,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2)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依法治国从根本上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
      (3)依法治国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它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4)依法治国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它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的发展客观上要求用法律来引导、规范、制约保障,依法治国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进行。
    7.正确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是讲立法上的平等,因为,我国的法律只反映和体现工人阶级和人民的意志、利益,不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所以,在立法过程中不能对敌对分子讲平等。否则,法律就不能成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障改革开放的有力武器。但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对所有公民而言都是平等的。
    随 堂 笔 记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要求法律赋予一切人以平等地位,而平均主义则是要求取消一切差别,在各方面实行绝对均等,这种主张是不切实际的。如,宪法规定,不满18岁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不等于说符合法定年龄的公民与不足法定年龄的公民之间在不平等,而是由于参与政治生活的公民需要一定的行为能力。
    (3)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反对一切特权。我国宪法规定:任何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说明,法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公民。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者最终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4)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如,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男女之间、民族之间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共4页,当前第4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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