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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赔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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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4 08: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师哈哈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赔偿的批复,仅供参考。
关于赔偿的批复1  xx市征地事务管理所:
  你所乐征请字〔xxx〕85号《关于要求批准xx市xx村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于xxx年7月11日批准xx市xxx年15号地块(xx市xx市xx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旧村改造一期项目)用地面积0.3067公顷,其中:征收xx村集体土地0.3067公顷(计4.6005亩),批准文号为浙土字A[xxx]-0083号。上述征地已完成“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xx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一并批复如下:
  一、核定征地补偿费用57.9664万元。希你所按规定及时筹措,兑付征地补偿费用。
  二、给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人数0名,参保人员按乐政发〔xxx〕37号文件、乐政发[xxx]23号文件之规定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手续。
  三、xx村在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xx市征地事务管理所或xx市统一征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征地补偿费用,抓紧处理好补偿安置政策,及时补偿到位,并依法将上述地块移交给政府。
  四、上述土地征收后,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xx村凭本批复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xx市人民政府
  xxx年9月5日
关于赔偿的批复2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永土资征[xxx]第12号《关于要求批准xx镇浦一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xxx年9月3日以浙土字[Axxx]第10254号批准永嘉县xxx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005区块土地,征用xx镇浦一村集体水田0.1037公顷。具体位置见永嘉县为民土地勘测中心测绘的第xxxxx土地勘测定界图所示范图。上述征地已完成“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被征用村征地补偿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120万元/公顷。
  二、xx镇浦一村及时向永嘉县国土资源局领取征地补偿费用。抓紧处理好经济补偿政策,及时补偿到位,并依法将上述地块移交给政府。
  三、xx镇浦一村凭本批复向县财税、计划等部门办理有关农业税调整等手续。
  四、土地征用后,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碍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和供地使用。
  五、请你局会同县发展计划局、规划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及桥下镇政府按批准方案组织实施。
  xxx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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