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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假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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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4 08: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们在春节这一天都尽可能地回到家里和亲人团聚,表达对未来一年的热切期盼和对新一年生活的美好祝福。下面师哈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春节放假公函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春节放假公函范文一
  新春佳节渐近,为欢度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使全体人员能够开开心心地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20xx年春节,尽可能的与家人一起享受节日的欢乐和喜悦;结合生产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
  公司定于1月**日起开始放年假,年假共计XX天,截止时间为*月*日,*月*日正式上班。
  回家的员工建议通过各种途径提前预订好往返的车票,以免到时"一票难求",计算好返乡的行程安排,并做好回家的理财准备;
  同时,公司要求所有的员工必须在*月*日到达深圳,确保*月*日能够正常上班;届时公司一律不接受电话请假,逾期未到者按旷工处理。
  为了让不回家的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也方便公司在春节期间的食宿安排和管理工作的开展,特通告好下:
  1、决定不回家并留厂的员工(包括外宿员工)如果仍未登记的员工,请尽快到各部门主管/文员处登记,登记时注明员工姓名及部门/级别以及是否在厂内食宿,是享用管理餐还是员工餐等。
  2、各部门文员/主管请将增加的统计名单于元月XX日前将留厂人中名单交到行政部
  3、行政部将根据留厂人员情况安排用餐及住宿保安
  春节放假公函范文二
  春节放假公告
  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学员:
  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内蒙古会计网定于20xx年2月14日至3月1日春节放假。放假期间,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内蒙古会计网正常运行,网上培训的学员可以正常听课。需要缴费的学员,请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支付后可以立即开通课程。通过银行转账(包括网银转账,现金汇款)方式汇款的学员,汇款后请登陆系统填写银行汇款信息,我们将在3月2日以后开通课程。为防止发票丢失,20xx年1月23日之后的培训费发票将在3月2日以后寄出。学习中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系统【自助答疑】寻求帮助。
  祝各位学员春节愉快!
  特此通知。
  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内蒙古会计网编辑部
  20xx年2月12日
  春节放假公函范文三
  关于20xx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托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精神,20xx年春节放假、调休时间为2月7日至13日,共7天。2月6日(周六)、2月14日(周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学区、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苍南县教育局机关20xx年春节假期值班安排表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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