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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高淮生:看清红学真相的方法论佳作——洪涛著《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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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16: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11月22日至24日,“纪念伟大作家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河北省廊坊市举行。22日晚,笔者拜访胡文彬先生,胡先生激赏香港学人洪涛所著《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北京图书馆2008年出版社)一书,尤其该书所体现的学术规范意识,备受其嘉许。

纪念伟大作家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大会暨学术研讨会
胡先生以《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为例,谈及该著作的体例、文献引用、注文等方面,认为这些方面均堪为当今学术著述之模范,大陆红学学人尤其年轻学人应当好好向他学习。
胡先生恳切地向我推荐这本《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并希望我仔细读一读,一定收益非浅。胡先生当时谈讲《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一书时所表现出的感情色彩比较地浓厚,在笔者的印象中这是并不多见的情境。
其实,笔者2013年3月18日的日记中已经记录了阅读这本书的体会:
这几日读周汝昌著《天地人我》,以及香港的洪涛著《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尤其《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对写作颇有参考价值。
由此记载可见,笔者在撰述《红学学案》过程中的确参阅过《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一书,所以并不隔膜。笔者的阅读感受:规范严谨,旁征博引;客观平实,肃然起敬!
冯凌在《[港]洪涛:》一文中说:“《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一书在红学浪潮之中独辟蹊径,以诠释学理论为架构,追溯《红楼梦》由产生到被接受的过程,考察作者、文本、读者三大关键于诠释活动的关系,俨然一部专题性红学批判史。全书理论稳固,条理清晰,资料全面,论据充分,思考有关红学的关键点,聚焦红学之众多争议。”①

冯凌《[港]洪涛: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
冯凌的评价是中肯的,如果读者仔细阅读《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一书的章节目录,即可看得该书的基本面貌和异于流俗之处。
笔者照录该书目录以下:

第一章 导论
    1 引言
    2 前贤讨论红学史的模式及其局限
    3 本书的研究范畴及取向
    4 结语
第二章 《红楼萝》作者的身份及其超强的诠释功能
    1 清代关于《红楼梦》作者的记载及附会
    2 遗民著书说的兴起
    2.1 王梦阮、沈瓶庵的设想
    2.2 蔡元培的说法:“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
    2.3 邓狂言与“汉人作者说”的确立
    3 《红楼梦》作者的种族与诠释的关系
    3.1 《红楼梦》与作者决定论
    3.2 新红学的“旗人作者说”
    3.2.1 胡适的研究和诠释转向——“夺取”作者,夺取诠释权
    3.2.2 俞平伯封反满说“民族主义”理论的抨击
    3.2.3 周汝昌对“反满说”的猛烈攻击
    3.3 索隐派对“旗人作者说”的反应
    3.3.1 寿鹏飞和景梅九另立作者
    3.3.2 反满说对自传说作者论的消解
    3.3.3 潘重规:原作者是“石头”(“消解曹雪芹威胁”行动之一)
    3.3.4 杜世杰:曹雪芹是个化名(“消解曹雪芹威胁”行动之二)
    3.3.5 李知其:曹雪芹是说书人(“消解曹雪芹威胁”行动之三)
    3.4 余英时的“调和论”——曹雪芹的“汉族认同感”
    4 马、列红学家对作者世界观的超越
    4.1 马、列红学家论曹雪芹的世界观
    4.2 创作论:马、列红学家眼中的曹雪芹“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
    4.3 作品论:作品自身的客观效果论
    4.4 批评论:不重视作者意图的批评方法
    5 后四十回的作者与作者的分类功能
    5.1 俞平伯的“性情说”
    5.2 隐含的作者(implied author)及作者的分类功能
    6 结语
第三章 《红楼梦》的文本地位与诠释问题——贯通论、有机说、优劣论、结构学、探佚学
    1 《红楼梦》程高百廿回本在新红学以前的稳定地位
    2 文本的“贯通”、“内在结构”和“有机说”
    2.1 后四十回“续书说”的提出
    2.2 俞平伯的“贯通论”与文本地位
    2.3 《红楼梦》的“内在结构”与“有机说”
    3 前八十回异文研究的各种问题
    3.1 “作者原本”与“作者最后定本”的观念
    3.2 文本的不稳定性与诠释的关系
    3.3 文本的修订与作者意图
    3.4 文本的残缺与贯通
    3.5 作者本意与文本的地位
    3.6 文本的优劣真伪之辨与作者功能观念
    3.6.1 优劣与真伪问题
    3.6.2 繁简二系的关系和作者问题
    3.6.3 近年校注本对第六十七回的取舍
    4 “独特的结构学”与无形的文本
    5 结语:对文本特徵、结构、探佚等问题的思考
第四章《红楼梦》的特殊读者与《红楼梦》的诠释 
    1 脂批的出现及批者身份的特殊性  
    1.1批语出现的时间特早  
    1.2批者身份的特殊性 
    2 新红学以前脂批的命运  
    2.1 批者的权威  
    2.2 脂评的消亡及其重大影响 
    3 新红学时期的脂评研究  
    3.1 脂评重出  
    3.2 批者的身份与批语的建立   
   3.2.1 读者反应批评(Readel-response criticism)的启示   
    3.2.2 关于脂评的可信性:胡适的“堂兄弟说”与“作者自注”   
    3.2.3 俞平伯的犹豫:“讦者之意”与“作者之意”的分野   
    3.2.4 周汝昌的“脂砚即湘云”:“取其所需”、“循环论证”的诠释策略   
    3.2.5 依附作者的权威 
    4 脂评的诠释问题:自传说和反自传说的对立  
    4.1 脂批与著作权的确立、自传说的完成  
    4.2 索隐派的反攻:索隐派的“增删说”和“暗合说”  
    4.3 “合传说”及其论证方法 
    5 结语:伪陈述与真历史
第五章 总括及批评 
    1 意义的来源及诠释的目标 
    2 评《红楼梦》的诠释方法 
    3 总结

《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
从以上目录可以看出:作者所考察的问题大都极具话题价值,其密集的提问的确令人目不暇接,阅读的感受可谓十分地过瘾,绝非“师心自用”之类红学著述可以相提并论。
书评作者冯凌称《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俨然一部专题性红学批判史”堪称确评无疑,显而易见,这是一部学术史视野颇为开阔的红学理论批评史新著。
该书第三章第四章对于诸种问题的辨析尤为细密,应该是全书颇为精彩的部分。尽管读者并不一定赞同其观点或结论,却不得不佩服其严谨的学术态度以及绵密的思辨能力,并且,作者对整个红学史的熟稔以及独立思考颇为可佩。
笔者对《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的关注则表现在撰著《港台及海外红学学案》《周汝昌红学论稿》的过程中参考并引述了该书中的相关论述和主要观点,现择录如下:

第3章 潘重规的红学研究:索隐旧途迷不悟,校红述史开新篇
洪涛在谈及潘重规的“索隐”时认为:“潘重规(1907—2003)在1959年出版《红楼梦新解》一书重新提出索隐派的反满说,对胡适一手创立的‘新红学’自传说逐点驳议。潘说是否妥当,容后再议,但他对自传说的攻击是主要红学流派之间的论争,在红学发展史上有一定的意义。”
由以上认识可见,客观地分析潘重规“索隐”的动机和效果之间的是非曲直,要比那种一味地“棒杀”做法更符合学术精神。至于潘重规的《红楼梦》“作者观”,若按洪涛的说法,其实就是一种“诠释暴力”。
当然,不仅只是潘重规在利用《红楼梦》的作者问题施行“诠释暴力”,“总而言之,在‘作者决定论’的影响下,许多红学家都做过‘作者心理重建’的工作。表面上,似乎‘作者的意义’是一种制约诠释的因素,使红学家不作他想。
而实际上,所谓‘作者的心理’本身不过是诠释者的建构(interpreter’s  constructions)。‘作者’在诠释领域中是个‘游移不定’的人物(就‘著作权’和‘著作心理’层面而言),不但不足以制约诠释行为,反而沦为可资利用的人物。”
由以上评述可见,潘重规“索隐”的启示性要比他的观点的正确与否更具有思考价值,即无论“索隐派”红学,或者“考证派”红学,抑或“批评派”红学,都已经在《红楼梦》作者问题上施行过“诠释暴力”,只不过是施行的程度有别或者自觉性不同而已。其实,这种“诠释暴力”又何止仅仅施行于《红楼梦》作者问题上呢?②

潘重规先生
笔者按:
“诠释暴力”的说法留给笔者很深的印象,这是对红学研究中的痼疾的极具形象性的概念化表达,其能指相对宽泛,其表现力则极其鲜明而强烈。
可以认为,“诠释暴力”是造成红学的共识极难达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并且,“诠释暴力”所造成的意气用事的局面又往往使红学风气日益恶化。
在笔者看来,红学论争也罢,红学公案也罢,如果引入“诠释暴力”一词加以反观,至少可以得到更为明晰的诠解。其实,这种“诠释暴力”已然施用于《红楼梦》各种问题的讨论中了。
长期以来,人们对红学乱象的认知往往从意识形态、宗派斗争、人事纠纷诸方面加以理解,而洪涛提出的“诠释暴力”则提供从学理方面加以理解的视角。如果说作者未必如此用心,那么读者又何以不能如此理解呢?
总之,笔者从“诠释暴力”一词使用中看出了作者的“压在纸背的心情”(即为学术而学术的同时保持人间情怀),由其序言则略可测知:“近年来,内地红学界的‘诠释权’、‘诠释权威’之争渐趋激烈。笔者僻处海疆,独学无侣,冷眼隔岸观火之余,或因而更能保持学术客观性也未可知。”③

纪念曹雪芹诞辰300周年学术研讨会
谈及红学乱象,笔者曾在“纪念曹雪芹诞辰300周年学术研讨会”(2015年3月28日于江苏徐州中国矿业大学举办)上提出过基本评估:红学从一度的学术“风向标”,成了现在的“烂泥潭”。
那么,“红学的‘泥潭’是怎样形成的呢?一则走学术的歪道;二则陷入意气之争的深渊。这两者的本质是相通的,即名利二字,走名利之途,为名利而争。红学已经成为‘俗学’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俗学’即‘泥潭’,‘泥潭’之‘烂’,在于其污染学术环境、而且积重难返。所以,红学的历史反思以及红学的学科危机的话题成为本次会议最关心的议题。”④
至今日反观,笔者的以上评估并非“误判”,这一学术自信当然并非源自于“红边看客”般的睿智,而是基于百年红学史考察过程中的清明认知和切实体悟。

伊藤漱平译本《红楼梦》

第11章 伊藤漱平的红学研究:从来考辨见功力,研红何惧费精神
孙玉明的所谓“不能理解”却被洪涛点破,他说:“曹家被抄家和所谓的‘家恨’,成为大部分新索隐的枢纽,这枢纽方便他们在诠释上通向朝廷政争。换言之,曹雪芹的历史性(historicity)成了新兴索隐派的‘种子’(诠释的基本因子)。”“日本红学家伊藤漱平也走上了这道路。”
如果从阐释方面上说,这涉及文本与作者观念之间的关系问题,“所谓‘作者观念’指各种涉及作者的信念,人心中的‘作者形象’,这两项都足以影响研究者的诠释方向和价值判断。”
“《红楼梦》的文本和文本结构未必主宰诠释的结果,相反,有时倒是诠释者主宰了文本的文字、意义和‘结构’。表面上论者追索的是‘作者原本’、‘作者原意’,实际上,往往是以论者一己的诠释和价值判断来代替‘原本、原貌、原意’。”
也就是说,伊藤漱平《红楼梦》研究的考据过程的索隐倾向源自于一己的诠释和价值判断,这从他的《关于七十回本假说》和《成书史臆说——关于七十回稿本存在的可能性》的立意即可看出,其实,“假说”也好,“臆说”也罢,说到底毕竟不过是“笔者认为”而已。⑤
笔者按:
“诠释暴力”同样可以做两面观,它并非仅仅导致负面的或者消极面的影响和结果,它同样可以导致正面的或者积极面的影响和结果,其“能指”显然大于“所指”。“《红楼梦》的文本和文本结构未必主宰诠释的结果,相反,有时倒是诠释者主宰了文本的文字、意义和‘结构’。”

《女体与国族》
洪涛基于这一认识和判断对红学探佚所做的辩证分析不仅中肯而且具有启示意义:
我们当然不能以“主观”、“不科学”的评语就一笔抹杀探佚者的工作,因“伏线”“奇文”还是取自《红楼梦》文本,但是,就连探佚的专家本身也感受到探佚可以探到漫无边际的地步,例如探佚的专家蔡义江也称某些“探佚的结果,无奇不有”、“惊耳骇目”。(《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第171页)……
文艺研究本来就是主客观融合的活动,不能完全避免主观成分,更遑论“科学”。探佚巨擘梁归智强调:从事探佚和研《红》,必须具有“艺术感悟力和深邃的思考力”。
在其他人的心目中,这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道理,然而,如果过分强调这一点,探佚就偏向于上文所说的“reader’s contribution”,亦接近于传统诠释学中的“心理诠释”(pychological interpretation)。
如果探佚者人人都自诩具有“艺术感悟力和深邃的思考力”,自视为曹雪芹的“知己”,将异议者贬为没有“艺术感悟力和深邃的思考力”,这又如何?
这种局面,探佚学作为一门学问、一门“科学研究”,要不要面对呢?这个难题不处理好,虽无妨于探佚的继续进行,但是,探佚所得的“原著整体精神面貌”,恐怕也不易取信于人。这也许是探佚要上升为“探佚学”必须面对的根本问题。

《石头记探佚》
换言之,这个“学”的基础是什么?是否说到底还是探佚者的“感悟”居多?探佚的结果难以得到完全的认同,是有原因的:探佚文章中“可能”、“也许”、“大概”、“似”、“似乎”、“或者”等词使用的频率甚高,因此,他们的说法、探佚的结果,读者恐难完全相信。这些词语在探佚家笔下出现,本身就说明他们自己也不想说得太“实”。
既然这样,为什么《红楼梦》的探佚仍然对一般读者有强大的吸引力?(《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第172页)
在笔者眼中,《红楼梦》八十回以后,就是一个巨大的空白或未定点。探佚家的探索结果,也往往令读者感到曹氏《红楼梦》结构、结局的不凡之处。
法国文伦家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曾将文本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就是“可写的文本”,这类文本让读者积极参与文学本身的“活动”和“生产”,可以给读者一种共同著作的欢乐。我们也可以说《红楼梦》的文本内部就有这种特征。(《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第173页)
洪涛不仅看到了《红楼梦》探佚的困境,同时看到了探佚的前景,这就比那种一味的“棒杀”或者“捧杀”的做法更加有说服力,这是他借镜西方文论以拓展视野之际的通观认知。
洪涛在《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序言中说:“我始终没有回避‘西方’,也没有放弃‘理论’,主要原因,是希望本书有比较坚实的学理基础,不致于像某些谈红著作那般无甚章法,师心自用。其次,我既处于中西文化交汇之地,也愿意做游戏厅的新尝试,看看在西方学术视野中,红学是怎么一回事。”⑥

洪涛著述目录
洪涛的确看到了那些“师心自用”的谈红著作所没有看到的红学面相,如他自己所说“本书以看清红学真相为本愿”⑦,《[港]洪涛:》一文作者如是说:

《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整本书均架设于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虽然整本书的篇章都是以具体实例为切入点,看似细小,但说涉及之处,无不旁征博引。作者选取了一个非常新颖的角度,用西方的理论解释中国的文学研究,但是这并非诸如国内很多研究者那样生搬硬套,以偏概全,囫囵吞枣。
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写到,这部书吸收了大量西方诠释学理论的精华,所以读者难免有所质问。作者也说过,之前按照原本的思路写好交给了岭南大学的马幼衡先生,当时确实心里忐忑,如履薄冰,但会上并未被指出不妥之处。
作者又在文中回忆到,早闻马先生对生搬硬套深恶痛绝,所以自己也颇为谨慎,本书在援用理论时,主要是借用西方学者观察问题的角度,注意吸收了其中的精华,而避免了理论先行的思想,并且作者认为这是一种大胆的尝试与创新,尝学术界之少尝,创理论界之新颖。⑧

《佛教跨文化传播的个案研究》
该书评作者所谓“尝学术界之少尝,创理论界之新颖”的评价十分中肯,正因为这样的尝试,才使得《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一书成为引人入胜的红学著作。
洪涛在该书“序言”中特别谈及本书特点以及特别用心:“本书的特点在于以西方文学理论为架构,追溯《红楼梦》由产生到被接受的真相,并考察作者、文本、读者三大关键与诠释活动的关系;书内所援引的理论范畴主要是author-centred criticism(author function),textual criticism,reader-response criticism,也就是作者功能理论、文本批评、读者反应批评,而益以符号(semiotics)的理念。贯穿各章的主线是寻绎诠释活动一什么方式进行,并追踪意义衍生的过程和规律。因此,也可以说本书是在尝试做‘元批评’,或者‘后设红学’。”⑨
应该说,用心地做红学“元批评”或者“后设红学”的尝试是一件极具学术挑战性的事情,即便这种尝试的得与失尚有待于时间检验,但其学术拓新意义则是不容置疑的。

《为红学一辩:红学为何,红学何为》

第三章、“红学四学”:红学何为?
其实,这种将红学研究“文学”化的做法因为存在着显而易见的不确定性,必然使其红学研究中的“学”的品质受到质疑。
即如洪涛所说:“回顾近代的《红楼梦》版本研究,我们可以看出《红楼梦》的文本研究地位是不稳定的。……考察过各类文本研究,我们可以断定:从‘内在结构’、‘有机性’来理解作品,本身是正当的,因为这免除了挟‘外证’来框套于作品的危险,但本书和各种抽样调查都显示文本的‘内在结构’和‘有机性’往往不是完全客观的‘文本特征’,因为‘内在结构’、‘有机性’还须靠评家去‘发现’和董理。一旦承认这点,那么,借‘内在结构’所推导出来的‘作者本意’,也就不是完全客观自存的了。评论者的意见必然已渗透其中。评家读者的权威,有时候会压倒文本的权威;评家读者的意图,也可能假借‘作者的意图’而呈现在世人面前。”
总之,“红学”这一话题的话题价值至今仍具有诱惑力,尽管至今也没有真正形成具有权威说服力的共识性的说法(部分共识已经形成)。当然,即便具有权威说服力的共识性的说法没有最终形成,也并不影响人们对“红学”的关注以及发表研讨意见或学术成果,因为“红学”的影响力一直存在。
为什么至今也没有真正形成具有权威说服力的共识性的说法呢?笔者更愿意接受梅节的观点:“其实,红学现在仍是摸索、开拓、成型阶段”。⑩

《周汝昌红学论稿》,高淮生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年12月版。
笔者按:
既然由“内在结构”所推导出来的“作者本意”并不是完全客观自存的,那么,“诠释暴力”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洪涛对于《红楼梦》诠释问题的“论述分析”如他自己所说即“透视它们的原形和脉络”(11),这种“论述分析”实在能够给读者带来接受上的痛快淋漓之感,作者的“论述分析”过程往往也是痛快淋漓的。
当然,作者最终的目的则在于“也正是藉‘论述分析’,我们看到了红学中的‘暗度陈仓’、‘附加解码’(overcdin)、“过度阐释”和‘诠释暴力’。”(12)尽管作者“论述分析”的愿望十分单纯即为了看清红学的真相,其实,真正实现这个愿望却需要并不简单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观全书,应该说《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一书基本实现了作者的这个十分单纯的心愿。至于读者是否“看清”了《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一书的“真相”,即便作者有所期待,然而也是难以情测的。
因可以说,这样一部《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的确尚需知音会赏者的适度诠释或者有效接受,否则,作者的期待大抵也会毫无悬念地沉向茫茫红海(“红学之海”)之中吧!

《海角红楼——梅节红学文存》
笔者记得这位细读过《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一书的梅节先生曾在其《海角红楼》“序言”中一往情深地说:“我不知道这本书的出版能有几个读者,但我写这些文章是花了心血的。有些文章触犯一些人,包括朋友。但我不敢现在就作对与错的结论。我把《海角红楼》当作一只纸船,让它载着无可言说的恩恩怨怨,漂向红学的书海,浮也罢,沉也罢,找到自己最后的归宿。”(13)
所谓幸或不幸,不过是心有所系而已!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这部红学史难得一见的《红楼梦》诠释方法论著述的学术影响并不那么理想,尤其作为“方法论”以指导红学研究实践活动的作用并未充分而有效地彰显,或许机缘尚未凑泊吧。
洪涛自己如是说:“本书以看清红学真相为本愿,红学若需改弦易辙,也留给别人去做。”(14)
作者十分清楚哪些是自己该做的事情,哪些是需要“别人”去做的事情,尽管不免给人以“明哲保身”的印象,其实,他教读者“看清红学真相”的一招一式已然参与到红学“改弦易辙”的过程中了。

《名家与红楼梦研究》,高淮生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版
笔者坚信:红学研究需要这样一部方法论著作,红学史需要这样一部方法论著作,红学学科建设需要这样一部方法论著作。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笔者之所以评介《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一书,另有一个心理动因即作者在为学术而学术的同时保持着应有的人间情怀,这一方面与笔者可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吧!至于所谓“规范严谨,旁征博引”方面的著述特点,并非笔者撰文的主要原因。
上下滑动查看参考文献
注释:
①冯凌:《[港]洪涛:》,《华西语文学刊》2012年第6期。②高淮生:《港台及海外红学学案》,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版,第77-78页。③洪涛:《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④高淮生:《红楼梦丛论新稿》,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04页。⑤高淮生:《港台及海外红学学案》,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版,第306页。⑥洪涛:《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⑦洪涛:《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⑧冯凌:《[港]洪涛:》,《华西语文学刊》2012年第6期。⑨洪涛:《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⑩高淮生:《周汝昌红学论稿》,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年版,第109页。(11)洪涛:《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12)洪涛:《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13)梅节:《海角红楼——梅节红学文存》,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14)洪涛:《红楼梦与诠释方法论》,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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