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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比bì卦(坤下坎上)水地比
(坤为地,顺也。坎为水,陷也。诚信团结,亲比和谐。)
比
四、爻辞、爻象
1)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下卦为坤,坤为土,中虚成缶。上卦为坎为水,盈于缶中。著信立诚,盈溢乎质素之器。诚信不欺,终有辅助而吉。)
2)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二柔顺中正,与九五相应。上不失其亲,内不失其道,吉之道也。比,自内附而非外索。修己以充内,守正以俟命。)
3)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三喻不中不正,不仁不义之非人。子曰,“毋友不如己者。”“择其善者而从之”,当慎选亲比之人。相比为奸,其凶自不待言,深戒之。)
4)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六四以柔从刚,承九五而从之,比贤而得贞正。可谓得所比,得所从而吉。)
5)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九五中正,下应六二,上下相亲,内外比合,引众阴来比附追随。九五至公无私,施仁德之心。来者不拒,去者不追。听其言观其行,合则留,不合则分。)
6)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上六无所亲比,其道穷矣。师众,比亲,皆为聚也。相亲相比,诚信贯彻始终。比失正道,必终于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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