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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不与常在公共场所与人争执的人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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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8 19: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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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与别人在公共场所发生争执的人,性格上大多争强好胜,不管不顾,一旦气性上头了,几头牛都拉不回来。这类人性情可能也是属于暴躁易怒类型,而且完全不会顾及周边人的想法,听不进别人的建议和劝阻,与之相处必然会很心累。
人们常说:“泼妇骂街”。由此可见,与别人在公共场所发生争执,是一件很不优雅、降低自己的格调的事情。毕竟,在公共场所说得唾沫横飞、争得面红耳赤,确实不是什么好看的事情。有这样的朋友,你就得出门小心,不然很容易成为别人看笑话的焦点。
公共场所属于大众区域,在这里发生争执,会影响到别人,属于不礼貌的行为。而且争执的做法,也可能会对别人形成不良的榜样。可以说,常与别人在公共场所发生争执的人,有些过于我行我素了。与这种人深交,是对自己耐心的一个重大考验。
作为一个有素质的人,都应该懂得,尽量不要与别人在公共场所发生争执,以免对群众产生不良的影响。作为一个成年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懂得什么场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在公共场所发生争执是一种修养。
当然,如果是对方做事太过分,言行触及底线、逆鳞的话另说。毕竟我们又不是圣人,总有被激怒而发脾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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