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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天津教案”火烧望海楼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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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6 20: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870年6月21日,在天津,有一伙人一把火烧了一座名叫“望海楼”的法国教堂,并杀死了20名外国传教士以及侨民,其中主要是法国人,事后,以法国为首的列强大兵压境,清政府急忙派出曾国藩去调查本案,本案最后以清政府处死16名中国人犯而结案告终——这起事件,就是在近代史上赫赫有名的“天津教案”,又称“火烧望海楼事件”。
          天津教案的前因后果及其发展经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有人要围攻法国教堂?他们为什么要杀法国神父,并最终发展成对所有白人的无差别杀害?
          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其实十分值得人们细细品味。
          要说这件事,首先要从一个条约讲起。
          1858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当中,大清国和法国签署了《中法天津条约》,这个条约约定了和“传教”有关的两个条款:1.法国人有权进入中国内地传教;2.法国人在中国犯罪,由法国领事逮捕和审判。
          关于这两点,《中法天津条约》两个相关条款的原文如下:
          “第十三款天主教原以劝人行善为本,凡奉教之人,皆全获保佑身家,其会同礼拜诵经等事概听其便,凡按第八款备有盖印执照安然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凡中国人愿信崇天主教而循规蹈矩者,毫无查禁,皆免惩治。向来所有或写、或刻奉禁天主教各明文,无论何处,概行宽免。”
          “第三十八款凡有大法国人与中国人争闹事件,或遇有争斗中,或一、二人及多人不等,被火器及别器殴伤致毙者,系中国人,由中国官严拿审明,照中国例治罪,系大法国人,由领事馆设法拘拿,迅速讯明,照大法国例治罪,其应如何治罪之处,将来大法国议定例款。如有别样情形在本款未经分晰者,俱照此办理,因所定之例,大法国人在各口地方如有犯大小等罪,均照大法国办理。”
          《中法天津条约》签订之后,法国传教士如过江之鲫纷纷进入中国传教。其中有一批法国神父和修女,在位于今天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街的地方,建起了一座哥特式的教堂,从事传教事业,这栋教堂,叫作“望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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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法国神父和修女们在这座“望海楼”里面,平时都做些什么呢——做礼拜、发展教徒、讲经唱诗……这些日常的事务就不必说了,与本案有关的,是以下这么一件事:开办“育婴堂”。
          在清末那个时代的天津,有不少穷人生下孩子养不起,便将婴儿丢弃,尤其是女婴——在清末的中国,重男轻女的思想十分严重,女婴被丢弃于闹市、抛置于荒野,是十分常见的事情。当时天津的法国神父和修女目睹了这个现象,他们办起了一所“育婴堂”、专门收养这些弃婴。
          “育婴堂”办起来之后,紧跟着发生了什么呢?紧跟着,开始有一些好心的天津老百姓,他们从城市里、从荒野中捡到弃婴,将弃婴送到“育婴堂”这里来,交给法国神父和修女,进行抢救和抚养。
          在这个时候,“育婴堂”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给这些送弃婴来的好心人予以了金钱奖励——“育婴堂”的本意应该是良好的:奖励这些好心人,鼓励更多的好心人将弃婴送来。
          收了奖励金的好心人当然是高兴的,他们回家后,往往逢人便说,说自己今天救了一个弃婴,送到育婴堂,法国修女还给了我钱。
          不料,“送婴儿到教堂有钱收”的事情,立马就传了出去,传得飞快,并传到了一些市井流氓的耳中——这些市井流氓觉得自己“发现了商机”:啊,原来弄一些小孩送到“育婴堂”,就有钱收——你说这钱,是不是很好挣?
          当初法国修女给好心人支付金钱奖励的时候,万万没想到自己这样做,无意中向社会释放了一个错误的信号:育婴堂“收购”婴儿!
          为什么修女没有想到这个呢?因为她们是粗线条的思维——她们没有想这么多,也没有想这么远。
          于是,在天津的民间,开始有一些市井流氓,到处搜集或四处拐骗小孩,将他们送到育婴堂,并欺骗修女们,说:“这个是弃婴,你看,我是好心人,该给我奖励吧?”
          修女往往也没多想,循例办理,付钱了——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法国修女没有鉴别市井流氓的眼力,似乎也没有能力鉴定弃婴的健康程度。
          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换一个角度去观察,往往能产生不同的理解——法国修女和这些市井流氓“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的行为,从第三人、从旁观者的角度看来,怎么看有些像“拐卖小孩”——啊,多么邪恶!流氓和教堂勾结起来拐卖婴儿——人们开始这样想,并开始口口相传。
          事情慢慢往更坏的方向发展。
          6月来了,天气逐渐转向炎热,病毒开始逐渐活跃,一些不知名的瘟疫,也开始流行。
          “育婴堂”里的法国神父和修女,虽然干的是一种自认为是收养弃婴的伟大事业,但是当时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条件毕竟是十分有限,再加上很多弃婴本身被抛弃就是因为身上有先天性的疾病,所以,接下来发生了一件始料不及的事情——一些婴儿夭折死亡,要么是死于瘟疫,要么是死于先天性疾病。
          数十名婴儿死亡了。
          这部分婴儿死亡之后,神父和修女花钱聘请了丧葬工人,将夭折的婴儿埋葬。不料,丧葬工人收了钱之后,为了节省成本,将掩埋死婴的事情,做得十分马虎——往往是几个婴儿挤压到一副棺材中,直接挖一浅浅的小坑儿,埋下了事。
          说到这里,笔者不得不指出:法国神父和修女,犯下了第二个错误:没有严格监督丧葬工人安葬死婴的工作。
          死婴被草草掩埋之后,由于坑儿实在挖得太浅,野狗在半夜里嗅到气味,纷纷跑过来,并将死婴们刨出来吃掉。
          到了天亮的时候,野狗没吃完的死婴残肢,暴露在天津老百姓的眼珠子底下,这些老百姓并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于是他们开始猜想:教堂杀了小孩。
          “教堂杀小孩”的说法传开去之后,其中有人跑到教堂的窗户边上偷看:看看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看到了什么呢?结果看到了一大瓶的“眼珠子”,圆滚滚的——实际上事后查明:那些不过只是神父和修女腌制的一大罐洋葱头。
          这下就不得了了。
          “教堂拐卖小孩”、“教堂杀小孩”、“教堂里有一大罐眼珠子”。
          这三件事叠加在一起,在天津的部分群众眼中,东拼西凑,组合成了以下一项严重的指控——“教堂的洋鬼子杀中国小孩、采眼挖心,用来制药”!
          “洋鬼子杀中国小孩制药”!这个谣言很快就插上了翅膀,在天津卫飞快地传播开来,一传十,十传百……谣言一起,激起了巨大的民愤。
          雪上加霜的是,在这段时间里,在查处一起拐卖婴儿的案件中,有嫌疑犯供述是教堂指使——这本是嫌疑犯的自我脱罪之词,但是,官府没有对此严加查证,便张贴告示,给群众传达了误导性的信息。
          教堂里的法国鬼子杀中国小孩制药!咋办?随他们吗?不能!那怎么办?到教堂去找洋鬼子讨个说法!
          于是,1870年6月21日,数以千计的人民群众将天津“望海楼”围个水泄不通,群情汹涌,大家伙要求神父出来,给个说法——为什么要杀害咱中国的小孩来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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