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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读书】毛姆小说《雨》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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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0 21: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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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是他的短篇《雨》。当读到妓女汤普森小姐出场时我就预料到会有事情发生,猜想的结局应该是毛姆全篇讽刺的传教士逼死了妓女后悔悟「从良」。没想到剧情反转,出现了「狗咬狗」的场面,传教士最后死于自杀,而妓女在与传教士纠缠不清后带着胜利者的姿态离开,又回到她以前放荡、粗俗、毫无顾忌的生活方式。
1
「放荡、粗俗和毫无顾忌」,这些字眼是我们这些所谓的「好人」为这个妓女定了刑,却忽略了一个妓女也有自己的生活信仰——好好生存下去。而活着本身并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不管是出场时的放荡,毫无顾虑还是与传教士的斗争中败下阵来委曲求全,汤普森小姐都是为了好好活着。谁说不是呢?在登陆小岛后她就开始到处拉「业务」,原以为可以风平浪静地潇洒快活一阵子,不料影响到了住在楼上的传教士夫妇俩,并由此摊上顽固的传教士。后来传教士试图以各种方式来改变、救赎眼前这个妓女,在屡教未果后,他开始动用教会的「强制」力量,迫使她提早离开小岛。
当面对强大的教会力量时,妓女汤普森小姐是渺小的,她挣扎过也乞求过传教士和总督改变让她提前离开小岛的决定,并不惜借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包括求助于麦克菲尔医生)来帮助自己,但最终还是失败了。在这里我无意去猜测传教士之死的多种可能,只想弄明白传教士最后丢掉了性命,仍然无法改变、救赎一个妓女,那么他到底想改变、救赎妓女什么呢?
是想让她悔过从良不操旧业?还是替主收纳了这个「肮脏的灵魂」?
不管传教士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可能轻易去改变一个活生生的妓女,也不管这个妓女是打算真心改过还是暂时屈服,我都揣测不出她下一步如何去改变,因为除了继续出卖肉体之外,她似乎别无选择。可是她就只能做一个妓女,只想好好活下去,就那么招人恨?为什么非要让她一会改变这个,一会赎罪那个?再看小说的结局,让她回到最初的快乐状态,多好。
2
当读完这篇短篇小说时,我曾想跟所谓的正义人士一样站出来数落汤普森小姐一番,也可以像传教士一样道貌岸然地鄙视她,指责说什么事情不能做,非得做这等出卖肉体道德败坏的行当。可我突然犹豫了起来,这样做好像除了表明一个立场之外,依然不能回答根本的问题,即妓女真是坏人吗?在我们的社会伦理中她应该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这让我想起了刘小枫在其《沉重的肉身》一书中提到的关于妓女卖淫正当性的论辩时,人们都认为妓女卖淫当然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行为,但妓女之母——西蒙的老婆却不这么认为。她说,卖淫纯粹是一种生理性行为,一种自然性的生存方式。她还为干妓女行业的女儿辩护说:
要是她这个小泉源不流水,渴也把你渴死了!——我们干活的时候身体四肢什么不得用,为什么就不许用那个?她老娘就是从那里把她养下来的,还很痛过一阵呢?难道她就不许用那个养活她老娘了,啊?再说,这又痛到她哪里去了,啊?
妓女玛丽昂倒比她的老娘文雅得多,她的理由不再局限于肉体之见,而是上升到了伦理的高度,她在乎的是自己的感觉偏好引发的道德诉求是正当的,这是一个人基本的自然权利。她说:「人们爱从哪寻求快乐就从哪寻找,这又有什么高低雅俗的分别呢?肉体也好,圣像也好,玩具也好,感觉都是一样的」。
当然妓女玛丽昂的这种诉求直接顶撞了社会伦理道德,她无疑将遭受到人们更多的谴责和鄙夷,尽管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人干的勾当比她卖淫更龌龊,但并不影响他们一面西装革履、油头粉面地站出来慷慨激昂地指责妓女,一面脱下那身西装后做一名嫖客,更有甚者利用手中权力操控这个行业,中饱私囊,其行径恶劣程度之高远非妓女单纯的卖淫行为所能企及的。
而其他旁观者同样对妓女抱有歧视,可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歧视,歧视什么,可能源自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而已,就像他们飞黄腾达之后会看不起自己的兄弟姐妹,歧视曾和自己并肩作战至今仍处于底层的战友们一样。不管怎样,一个人包括妓女不会因为遭受他人无处不在的鄙夷和歧视就停止追求生存的权力,哪怕只为了卑微地活着,也会全力去争取。
3
记得有一天傍晚时分我走过深圳罗湖的一条小巷口,迎面走来的是一位打扮妖娆的女子,即将擦肩而过时她竟转过身来用手挽着我的胳膊,轻声地问一句:「帅哥,要打洞吗」?待我反应过来后用力挣脱了她,匆忙走开了。我暂且把这个女子归为和汤普森小姐一样的妓女吧。她这一句动机再赤裸不过的话听了不会让人觉得恶心或者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资,而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心酸——和很多人一样,她另一个身份也是一个女儿、姐姐或者妹妹。相比于小贩沿街叫卖的吆喝,也许她这句话显得无比低俗,但和同样见不得光的那些贩毒、贪污的勾当,动机要纯粹得多。在她沦落风尘,穿梭于烟花柳巷时一定清楚自己的身份意味着什么,但还是勇敢地走出去了,可能真的只是为了活下去,因为我不相信有人一生下来就注定做妓女,或者把卖淫当成一份事业去努力奋斗的。
这只是一个生命个体对生存的渴求,不管她是伟人还是卑微的妓女,也不管她明智或愚痴,善或恶,有无教养,这些都不干他人的事。她们每个人都应该能按照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享受生活,不损害别人以求得自己的享受,也不许别人妨碍自己的享受,尽管这种生活方式有时会遭到了道义上的谴责。
小结
写到这里,我试图以类似例子作为表象,深入了解人们对待妓女态度的异同及尝试去批判的可能性,但看完了毛姆的短篇小说《雨》,当我再一次琢磨小说出人意料的结尾时,忽然想为妓女汤普森小姐的胜利离开而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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