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3|回复: 0

宿舍管理制度明细范文3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15 02: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方便,机关﹑企业﹑学校等会给供职工﹑学员等提供住宿的房屋。宿舍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下面是宿舍管理制度明细范文,欢迎参阅。
宿舍管理制度明细范文1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宾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宾馆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宾馆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2分。
  三、全体员工凭工号牌进入员工宿舍,违者每次扣1分。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四、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五、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部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2分处理):
  1、保持宿舍的内务卫生干净, 各宿舍内应该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六、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2分。
  七、保持公共卫生间、澡堂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2分,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八、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宾馆统一安排住宿,要求单独出外住宿者由申请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批准后方可迁出宿舍;
  2、总经理工作部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九、所有员工必须在24:30之前归寝(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5分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分。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员工餐厅管理制度:
  1、员工餐厅就餐时间为7:20-8:00、10:20-11:00、12:00-12:30、16:00-16:50、18:00-18:30。
  2、员工就餐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违者每次扣2分。
  3、员工就餐要保持餐厅清洁卫生,不得将饭菜杂物乱仍乱丢,违者每次扣2分。
  4、员工就餐一律排队打饭菜,不得插队、夹带,违者每次扣2分。
  5、员工所用餐具一律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违者每次扣1分。
  6、员工就餐不得故意浪费,违者每次扣2分。
  十二、会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分。
  2、宿舍管理员应做好会客登记,员工亲属或客人进入宿舍须进行登记,由所访员工迎领方可进入,如所访员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总经理工作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5分,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5分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4:0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扣2分处理。
  十四、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五、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六、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七、积极主动配合消防安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八、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20分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宿舍钥匙由总经理工作部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两分。
  二十、宿舍设管理员两名,负责宿舍管理事务。
  1、宿舍值班分两班倒,时间为每日8:00-16:00,16:00-次日8:00;
  2、按规定对宿舍来访客人进行登记,有权拒绝未登记客人进入宿舍区;
  3、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登记,并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
  4、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
  5、由于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不严导致员工违反本制度,则与员工一并处理。
  二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属总经理工作部,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宿舍管理制度明细范文2  一)住宿须知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8、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离馆退床时,必须到库房办理手续,退回宾馆所发的一切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二)宿舍房内卫生管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3、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4、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会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学生宿舍纪律
  1、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准私自配房间钥匙。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院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23:00关大门,23:30熄灯,星期五、六及节日延长1小时。宿舍大门关闭后,晚归者须凭证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
  1、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与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
  2、不准在宿舍门口、楼道乱放物品与踢球。
  二、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履行登记手续,禁止商贩进入学生宿舍兜售商品。
  2、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更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异性及进行经商活动。
  3、在正常作息时间以外进出宿舍的学生,应主动向宿舍管理员出示学生证和有关证明,并主动接受管理人员的查询。
  4、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5、注意防火。严禁在宿舍内生火煮饭、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
  6、提高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外出时关好门窗,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后勤管理人员。
  7、不准高空抛物,危害他人安全。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1、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
  2、讲卫生、爱清洁。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乱倒脏水饭菜,不准随地吐痰及往墙上蹬脚印,不准在家具上涂写刻划,不准从宿舍楼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和随意乱丢烟头。
  3、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卫生要自觉清扫。脏物垃圾须倒入楼道内固定桶里,不得随意扫入楼道。
  4、各宿舍对室外卫生责任区要实行包干负责。
  5、自觉接受卫生检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四、学生宿舍物资设备管理
  1、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准将寝室内的家具与设备搬动、调换或拆作它用。
  2、爱护公物。发现门锁失灵、水管破裂、水笼头失控、下水道堵塞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新生入住学生宿舍使用家具及房间设施时,需与学院后勤签订住宿协议,按照清单接收本室的财产数量和质量(新或旧)。以后学生对家具及房间设施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有关维修费用由责任者承担,丢失家具设备要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用电实行“限额管理、超用收费”制度以及用水原则,具体标准如下:
  (1)公寓宿舍以每个宿舍每月18度电的限额指标分配到各宿舍。超过部分,按供电部门制订的标准收费。所有学生宿舍每年按10个月(即2、8月除外,下同)计算指标。
  (2)所有公寓的学生使用自来水实行按时按点供应原则。公用水房严禁长流水,做到随手关水,学生洗衣服不得同时开启多个水龙头,一经发现,对其批评教育,如劝告无效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逾期不缴纳电费的宿舍,宿舍将自动停电,直至该宿舍履行交费手续为止。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源、电源及任意拆卸、调换和破坏水电设施者,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额免费使用的权利,实行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并报学院予以处理。
  3、严禁在宿舍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等电器,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违者,除没收电器、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外,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为节约用电,防止事故发生,严禁在室内外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上拴挂物品,严禁擅自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并要做到人离电源关,包括关掉灯、收音机、充电器、复读机、电脑等学习必用电器的电源。
  5、由于夏季天气较热,学生公寓将给予24小时供电,学生公寓实行自觉关灯制度,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报系、院处理。
  6、宿舍内饮用桶装水,其费用由入住人员共同负担。
  六、学生宿舍钥匙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对宿舍钥匙发放与保管作如下规定:宿舍住宿学生人手一把门锁钥匙,其余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抽屉钥匙全部由住宿学生个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新生进校登记注册后领取钥匙,学生毕业办理离校手续时根据钥匙使用登记册交还全部钥匙。
  3、学生不准私自更换门锁和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值班室,由后勤统一配制,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4、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还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2元。
  5、无特殊情况,各宿舍值班室备用钥匙不外借,必须借用值班室备用钥匙的,需凭借申请人使用有效证件登记,然后再经证明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确认为借用钥匙宿舍的住宿人员后才予以办理。
  七、寒暑假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1、寒暑假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请在规定放假时间前一周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以便管理。
  2、家住本市的同学原则上寒暑假不予留校住宿,确实需要住宿的,需由家人或其直系亲属开具证明。
  3、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作息时间里,凭学生证出入宿舍。
  4、从安全出发,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在一栋宿舍楼住宿的原则。其余宿舍楼由宿管部门采取封楼的办法进行管理,封楼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需本人书面申请,经楼栋管理员核实签字后方可由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5、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住宿学生离校管理
  1、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宿管部门,宿管部门做出验收家具的时间安排,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还手续。
  2、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后的三天时间里办理完离校手续。
  3、毕业生个人使用的宿舍家具设备,待有关人员按清单检查验收完好无损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有丢失损坏,按采购价格酌情予以赔偿。
  4、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里即视作违规住宿,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先离校学生交还的家具设备,经查验后由后走的室友负责保管。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四)集体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五)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宿舍管理制度明细范文3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正规化管理,使全体雇员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提高全员的文明素质,特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宿舍管理。
  3.管理细则
  3.1 入住
  3.1.1 新进厂人员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后,由人事文员开具《住宿申请单》到宿管处办理入住手续。未办理入住登记手续者不得在公司宿舍居住。
  3.1.2 入住人员在宿管处领取房门钥匙及衣柜钥匙。
  3.1.3 入住者不可指定所要房间,凭《住宿申请单》对号入住。
  3.1.4 员工办理入住手续后,如遇其它原因不能入住该宿舍可找宿管员协助解决。
  3.2 转换房号及床位
  3.2.1 员工不得私自转换床号,如需转床号须向宿管处提交申请、注明理由、经宿管处同意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备案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3.2.3 员工不得私自转房,如有正当理由须填写《转房申请书》,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转房。
  3.2.4 员工因为升职等原因需要调房的,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通知宿管处办理转房手续,并搬入指定房间。
  3.3 退房
  3.3.1 员工离厂凭离职清单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房手续,交还房门和衣柜钥匙(注:不论原钥匙是发的或自配的均要交回)。
  3.3.2 辞工人员必须在当日18:00前离开本厂宿舍,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员可通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后再做决定。
  3.4 查房
  3.4.1 宿舍管理员必须每天抽查宿舍(水、电、卫生、安全)。
  3.4.2 必须如实做好当天查房记录。
  3.4.3 宿舍管理员在查房中或卫生巡查时发现违纪行为,必须按违章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教育,任何人不得讲私情予以包庇。
  3.4.4 宿舍管理员查房必须由二人或以上才能进入宿舍。
  3.5 巡查
  3.5.1 加强宿舍区清洁卫生巡查工作,保持地面、楼道、楼梯、的清洁及畅通。
  3.5.2 每天不定时进行卫生检查,检查楼层及生活区通道,发现问题须及时处理。
  3.5.3 夜间不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6 投诉
  3.6.1 不讲卫生、吵闹、喧哗、斗殴、赌博等影响他人休息等。
  3.6.2 私带外人进厂、盗窃、寻衅滋事者。
  3.6.3 有不良习惯,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者。
  3.6.4 宿舍内设备、设施损坏,已通知维修,但迟迟未见修复。
  3.6.5 宿管员、维修员、清洁工工作失职及包庇行为。
  3.6.6 对宿舍区各方面的建议。
  3.7 处理
  3.7.1 宿舍范围内的投诉,可直接投诉到宿舍管理员、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或公司意见箱里。
  3.7.2 对合理的投诉,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在管辖范围内给予调查、解决。
  3.7.3 对不合理的投诉和不能解决或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在两天内给予解释、答复。
  3.7.4 在受理雇员投诉中,若出现诬告或有出入的投诉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7.5 不受理匿名投诉信,所有投诉保密处理。
  3.7.6 如投诉到宿舍管理员处,仍不获解决,可向本部门上司或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投诉。
  4. 住宿管理条例
  4.1 在生活区及厂内必须正确佩戴厂证,严禁不戴厂证或反戴厂证。
  4.2 凭《住宿申请单》入住房号、床号,不得私自调换。
  4.3 入住本厂宿舍每月必须住满20天以上,否则行政部有权收回床位。
  4.4 个人使用的宿舍锁匙,不准借给非本房人员使用,严禁配制他人房间锁匙,转房或离厂应将锁匙交回宿管处。
  4.5 宿舍内各项设施,不得擅自安装或拆除。设备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宿管处。
  4.6 保持宿舍内的公共卫生,严禁从楼上向楼下倒水、抛垃圾。衣物严禁晾挂在室内及伸出阳台外,应统一集中在门前走廊内晾晒。
  4.7 严禁收藏及使用各类电热器具、活动排插、私接电源电线、台灯等。
  4.8 晚间十一点后严禁大声暄哗、吵闹、放电视、放音响、打麻将、打扑克、下棋、打球等一切娱乐活动,严禁在生活区任何走道上溜冰。
  4.9 异性串门、访友、在晚上23:00点前必须离开宿舍,严禁男女混居。
  4.10 严禁攀登阳台及坐在护栏上乘凉、聊天等,及严禁上宿舍楼顶。
  4.11 严禁两人合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非本房人员需征得同意方可进入。
  4.12 不得擅用他人物品,不翻动他人物品、衣柜,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
  4.13 严禁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严禁私带外人入厂。
  4.14 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4.15 爱护公共设施,禁止私自改装室内设施。
  5. 宿管处发现员工违反宿舍纪律的,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参照相关规定条款给予教育或处罚, 并通知员工所属部门经理对其进行教育。
  6. 对严重违纪的员工,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根据《员工手册》处罚或赔偿。
  7. 记录表单
  • 宿舍管理制度明细范文3篇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师哈哈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9-2025 Www.bii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ICP备14049462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