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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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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2 02: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汇报 ,希望对你有帮助。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湖滨生态旅游城市”的定位目标,按照“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集聚力量,奋力攻坚,奋勇争先,不断更新规划理念,拓展规划视野,超前谋求引领洪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引领洪泽发展赢得新优势,推动洪泽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洪泽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工作情况
  1、强化规划引领,完善规划编制。
  一是推进洪泽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的命脉。我局坚持把“高起点、新创意、大手笔”的要求贯穿于规划修编的全过程。为解决洪泽县经济发展迅速的瓶颈问题,加快推进洪泽经济快速合理发展,科学规划一些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调整布局,我县委托中国最具权威的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编制我县城市总体规划。经过与中规院的密切合作,数轮沟通、交流,我县总体规划纲要于20xx年1月通过专家论证会,成果初稿已经完成,并及时向市规划局做了专题汇报。但因《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0137—20xx》于20xx年1月1日实施,对总体规划修编产生较大影响,同时,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新的变化,对规划提出了新要求,为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利于今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修编,经我局认真讨论和研究,并经请示市规划局同意,需要对总体规划成果进行调整、完善、充实,经过与中规院的对接协调,计划今年底完成总体规划成果编制。
  二是推进集镇总体规划修编。20xx年以来,全县12个镇相继启动集镇总体规划修编。岔河镇、西顺河、蒋坝镇、万集镇、仁和镇总体规划已启动修编;老子山镇旅游总体规划正在修编,三河镇、黄集镇、东双沟镇总体规划计划近期组织评审,共和镇总体规划20xx年已完成。
  三是推进村镇规划建设。20xx年,按照“规划全覆盖”的要求,启动镇村布局规划,委托淮安市建设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淮安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编制,将全县3308个自然村庄规划合并为439个农民集中居住点,人口规模由平均每个自然村69人调整到355人。目前,全县累计投入约3000万元启动24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岔河镇的西城、三河镇的联堡、黄集镇的曹圩等6个中心村已初具规模,创建了黄集镇曹圩村、蒋坝镇彭城村、三河镇联堡村3个省级康居示范村,创建了三河镇联堡村、蒋坝彭城村、岔河镇西城村、三河镇长堤村、朱坝镇三圩村、东双沟滨湖、朱坝大刘村、仁和乾宁村8个市级康居示范村。
  2、强化规划指引,加大编制各专项规划。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组织编制了一系列专项规划,为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先后启动了《洪泽县城乡统筹规划》、《洪泽县抗震防灾专项规划》、《洪泽县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洪泽县域污水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适应了城市快速发展需要。今年,拟启动编制《洪泽县燃气利用专项规划》,用以指导我县对燃气利用的建设需求。各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将有效地引领城市建设发展,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
  同时,编制了各镇《环境保护规划》、《洪泽县县域污水处理规划》。还编制了《三河镇仿古一条街立面规划》、《西顺河镇街景立面改造规划》、《蒋坝镇集镇改造规划》,《高良涧镇王集居民点建设规划》、《岔河镇白马湖村骆甸特色村庄建设规划》等各类详细规划。均经专家评审、审批实施。
  3、强化规划控制,深入编制我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了加强对盐化工基地项目的规划管理,有效解决我县盐碱科技产业园用地规模不足的问题,由市规划局统一组织,委托南京博来城市规划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启动编制了盐化工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规划成果初稿已经完成。为了更好地加强规划管理,强化规划控制,科学合理服务城市发展,计划下阶段按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我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深入编制我县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4、强化规划指导,认真做好城市规划设计。围绕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彰显水乡特色和景致,近年来,十分注重设计品位和档次,完成了《浔河路立面改造方案设计》、《浔河路道路改造方案设计》、《高速出口景观改造方案设计》、《广电台办公楼广案设计》、《白马湖大道跨路牌坊方案设计》、《328省道改造工程方案设计》、《东三街污水管道方案设计》、《中医院污水管道方案设计》等一批方案设计,为打造“美丽洪泽、美好幸福”的新家园提供了规划保障。
  5、彰显城市特色,打造旅游规划建设。为打造洪泽湖旅游开发,做响“名湖名城”的品牌,我局在县委主要领导高度关注、亲自指导下,按照规划的要求、领导的构想、景观的打造,全力以赴做好规划服务工作,做到谋划在先,规划在前,从方案的设计到项目的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参与项目建设,重点打造大湖特色,先后规划完成了洪泽湖渔人码头风景区、洪泽湖水釜城风景区一期、二期、古渔市、洪泽湖欢乐广场、洪泽湖扬帆广场,改造了砚临河风光带。目前,在建的还有游乐园风景区、水釜城风景区三期、闸口廊桥、花堤、游客集散中心等项目,已逐步形成“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景观格局和游、购、娱于一体的旅游景观。
  二、洪泽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措施及存在问题
  1、洪泽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措施
  一是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效率,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注重树立和推行科学规划理念,着眼于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通过加快对规划编制的速度,近年来,初步形成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规划体系,达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次分明、覆盖全乡的城乡规划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规划保障。
  二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围绕提升规划公共服务水平,贯彻以人为本发展观念,大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和完善了由政府常务会、部门联席会、专家评审会组成的一整套规划评审机制,基本形成了“政府决策、规划审查、部门把关、专家咨询、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三是加大城乡规划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监督制度。逐步建立了规划编制和项目规划评审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了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机制,通过严格核发城乡建设项目“一书三证”,加强对项目的规划管理,通过对项目建设的全程跟踪管理,强化对项目的动态管理。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减少项目违法现象的发生。
  四是改进城乡规划宣传方式,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规划的渠道。城乡规划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为了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结合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广泛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普及城乡规划知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实施“阳光规划”,积极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公告制度,充分利用县“12·4”法制宣传月,宣传《城乡规划法》,提高城乡居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公众参与规划的渠道,提升规划编制的民主性。
  2、洪泽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存在问题
  一是规划编制存在滞后性。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但在规划编制时,由于现在城市社会发展迅速,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尤其是经济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容易导致规划的前瞻性不足,导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另外,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后,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编制相对滞后,由于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地快速发展,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尚未编制,规划区的整体功能不够完善,城乡建设缺乏规划依据,容易造成规划跟着项目走的现象。
  二是城市规模受限,影响城市发展。因为历史原因,我县人口少,城市规模偏小,但是由于城市发展较快,特别是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城市建设对用地的要求很大,已超出了上版总体规划中的远期用地规模。新版《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对我县城市发展规模规划控制在“城市人口2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平方公里以内”,规模规划指导相对偏小。另外,由于上级部门分配的用地指标太少,该指标制约我县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范围,严重影响我县的城市规模,限制了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
  三是城乡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不紧。全县尚未形成协调统一的规划体系,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由于部门规划发展方向和重点不同,又缺乏相应的衔接协调机制,这些规划往往存在一些相互冲突的地方,相互之间不协调、不衔接,最终给实施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四是规划执法有待于加强。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违章建设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长期以来,由于乡镇规划执行不够以及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不少地方未经任何审批手续,乱搭违章建筑的情况仍比较严重。而且执法人员相对较少,规划执法工作无法向乡镇延伸,导致了规划执行的不彻底。
  五是土地调整不畅。乡镇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的核心是要集中居住,小庄并大庄,扩大了范围,做大了规模,这就需要集中的建设用地,而农村建设预留地比较少,土地部门为保证耕地面积,没有在镇村布局的规划点上布置建设用地,更没有建设用地指标,土地的使用权分散在农民手中,土地调整也需要一些时日,导致了一些集中居住点建设不能按要求启动。目前我县仍然存在土地整理拆迁的农民沿路随意建设,没有按照规划建设。主要是没有统筹上级各类政策,土地整理只是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完成,实现耕地增加,没有将拆迁农民安置到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点上。交通的村村通工程、卫生系统的改厕改水工程、水利的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农业开发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应当在镇村布局规划指导下,统筹实施,提高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
  六是规划建设资金不足。搞规划需要资金,目前我县大部分集镇规划滞后,甚至有的镇规划管理的1:1000地形图都没有,无法实现规划管理的规范化。更没有钱去编制各类规划,用合理的规划指导建设。搞建设就离不开投入,目前地方财政只是吃饭财政,镇村经济更是薄弱,根本没有资金投入到镇村规划建设中,有了合理的规划,没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无法引导农民向农民集中居住点集中。影响了镇村建设发展的速度。
  三、洪泽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建议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也是各级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要认真学习、深入宣传、严格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切实做好全县城乡规划工作。
  1、依法规划、科学规划,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要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的要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理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关系,明确各项规划编制的内容和重点,合理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这一原则组织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规划局以及相应的专家咨询组织在规划决策审批中的前期审查和咨询议事作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2、面向未来,把握规划前瞻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规划的立足点。认真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深入调研,把城乡经济发展普遍规律与城乡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突出城乡的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尽可能准确地预测城市未来的发展速度、规模、方向,建立能够适应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发展需要的布局框架。同时,积极将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协调统一,使规划真正成为城乡建设管理的龙头和基本依据,真正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管理的综合调控作用。
  3、强化规划的刚性和龙头地位。坚持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和龙头地位。全县各行各业都必须遵守规划、执行规划,任何建设项目都必须先规划后实施,并严格按规划实施,无规划或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4、盘活城市资产,提高城市用地利用率。进一步将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设施配套等推向市场,通过市场运作,盘活城市闲置土地,盘活城市资产存量,扩大城市资产增量,快速推进城市化建设。对规划区内各类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一律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对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吸纳民间资本和外来资金进入为城市建设积累资金。
  5、加强监管,促进规划实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调动广大群众的监督热情,同时县规划局将强化对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强批后跟踪管理和服务,对批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和全过程监管,坚决执行城乡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调整监察思路,变事后经济处罚为事中预防,对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有效地维护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和强制性。
  6、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建议上级各部门加大对镇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组织开展规划技术宣讲、培训。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严格预算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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