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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新译》第十三章:小国寡民 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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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7 16: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德经新译》第十三章(第四章国篇)
小国寡民 安居乐业(原第80章)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注释】1、小国寡民:一人一国,或者由以几个人的家庭可称小国寡民。2、使:即使,引申为使得,造成某种结果。3、什伯之器:伯,同陌,指各种各样的器具。这里指已经不再使用的器具,如之前耕地用的犁耙等农具。4、轻死:以死为轻,意为生活太艰难,比死相比,活着比死更难,是为轻死,不怕死、想死。5、重死:与轻死相对,活着太好,不想死(珍惜生命)。6、徙:迁徙。7、舟舆:木船、马车。8、陈:陈列。
9、结绳而用之:指信息化。
10、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吃得好、穿得美、住得舒适、欢乐是常态。
【释义】随着科技和商业文明的发展,人类将进入小国寡民时代(即一人一国时代),原有的各种家用农具器具(如旧时的犁耙,木推车)都不再使用。原来各种让人因生活所迫而不得不迁徙的制度都废除了。不需每日舟车劳顿,不需为强盗而兵甲相见,人们进入大同时代,就甘其食,美其服……邻国(隔壁邻居)每天见面,甚至听到彼此房间声音,但直到老死,也没有交往。
【释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逐渐进入一人一国的时代。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构建了一个自我的“关系网络社会”。与此同时,许多工作将被机器替代,现在用的工具,很快就会被淘汰。未来组织会逐渐去中心化,其核心的任务是建立能够支持每个生命成长的创造和体验的系统;如果集体意识需要,一个组织形式就会诞生。组织的功能不是管理,而是创造一个新的平台与体系,这个体系能够支持每个生命成长的创造和体验。《道德经新译》第十二章(国篇第三章)
非智治国 德深乃顺
(原第65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楷式,常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注解】
1、以明民:以精明、智慧来治理民,这里引申为政令多出。2、以愚之:给民众以“愚”的形象。3、智:巧诈,而非智慧、知识,这里指法令。4、贼:伤害、危害。5、楷式:法则,楷模,在这里指关键点。6、反:同“返”,返回。7、大顺:顺应自然。【释义】
过往像尧舜禹这样懂得道的人治理国家,皆不是以精明、智慧来治理民众,反而给民众以“愚”的形象。百姓之所以难治理,是因为他们要面对法令太多。他们的重心不是思考做事,而是思考如何避令。所以用繁杂的法令来治理国就是让国衰败的元凶。不以法而以道治国,才是国家的福。能够明白道法自然者,将是治国之楷模。能做楷模者,是悟道之人。悟道之人知道之深奥,知道之长远,知道与常识是反过来的。反者道之动,动者天下顺。【释意】
老子不排斥法、令,而是支持大智。用道建立的系统,如宇宙一样,自动平衡互生,让秉道之人感觉不到宇宙律法的存在。大智者用智来支持而非限制,这里的智来自上层,而非老百姓。智慧不是让老百姓知道的,因为“智慧出,有大伪”,不知其存在,只要收益就好了。以智治国,是法治;法要损之又损,损至道;不以智治国,即是道。自然界中也有法,法的原则一是保护,二是支持;而人为的法一是限制、二是阻碍,法的初衷是让每个人做好自己。法本质上没有好坏,有道之人用之,则如虎添翼。心中有道的人,进入所有的“法”中,也是自由的;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因为你内在的智慧比法令大得多。当法令过多,制定法令的人最终将作茧自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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