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牲人勿语

巫宝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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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12: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 循音觅迹
  一晃十载匆匆而过,巫家老宅子拆迁换了三套商品房,卖掉其中一套,小超市变成了大超市,巫奇帆也成了小老板,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女儿巫淇出落得高挑靓丽,但是贪玩不爱学习,高考名落孙山,凭着出众姿色,入了模特行当,车展、走秀、剪彩,往那一站顿时让各种活动生辉增色不少,女孩子家家图得年轻时自由畅快,收入刚好满足吃穿用度,临了再嫁个好人家,生活也算是称心如意,儿子巫戈一向成绩马马虎虎,凭着考试前一顿恶补,居然也考上了温大,人长得高大帅气,力大无穷,想来也是得自遗传,只是那双透视鬼眼却是岁数越大越退化,等到青春期一开始,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哪倒也好,要不然总是看到不该看、不想看的东西,岂不是徒增烦恼。
  巫戈学的是历史系,众人奇怪为什么学了这个冷门?那有什么好奇怪的,热门学科分数不够呗,不过巫戈也算是想得开,管它热门冷门,既来之,则安之,先混个文凭再说,再不经事,也弄个教书匠当当,谁知巫戈一入史海居然就沉迷不已,这要得益于他的老师彭之宗,这彭之宗彭老师同巫戈的爹一般年纪,打小青年起就是个“少白头”,据他自己说刚下娘胎时连胎毛都是白的,到了发育期人家长嫩须,他却长白须,那一脸皮肉却是活到四五十岁了还是如初生婴儿,一丝皱纹都没有,在历史系里得了个“童颜鹤发佬”的绰号,这个“佬”可不简单,通谐“老”字,既是德高望重的意思,也是学识渊博的意思,不但对历史上的纪年纪事信手拈来,还精通多门外语,在语言和历史方面的天赋,让他独创了一门“古音演绎学”,大凡古代的各种语言,无论国内国外,经过历史变迁,其发音早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现代的人听古代人讲话,尽管话的意思一模一样,但是已经完全听不懂,彭老师就是研究古人讲话发音的,曾经参加全国的古音复原工程。
  这彭之宗课讲得好,在讲堂上把复杂的历史讲得条清缕析,而且激情四溢,吐沫横飞,对学生吸引力很大,巫戈尤其爱听他的课,私下也乐得向他请教,彭之宗也格外厚爱这个学生,因为巫戈不但悟性甚高,理解力强,而且他家里还有一本非常吸引人的家谱……
  原来 彭之宗除了正式讲课以外,还有一个爱好,就是从小喜欢收集民间的奇闻逸事,并且加以研究,什么外星人、穿越事件、民间异俗、历史谜案这些东西,在他眼里都是有来历得,是有研究价值的,而且搞了一个奇轶研究所,专门为了证明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是真的,不是杜撰的。
  当年巫奇帆拿了家谱,一直想把家谱编入县志,尤其是巫灵龙那段,可是,县志办的人觉得家谱还马马虎虎可以入编,只是巫灵龙那段太扯了,简直是胡说八道,硬是不给编,巫奇帆三天两头地跑,搞到后来还吵了起来,情绪受到打击,热情一过就把这事甩脑后,后来彭之宗到县志办串门,打听到这事,顿时心驰神往,找到巫奇帆讨要原本,复印件也行,哪知道巫奇帆一听是从县志办得来的消息,气就不打一处出,直接将彭之宗轰出家门,彭之宗人是弄得灰头土脸,但是心大,隔三差五往巫家跑,巫戈就在那会儿认识了彭老师,当时他还小,也不知道父亲和彭老师到底在讨论啥,只知道是说家谱的事,直到他成了彭老师的学生,才在家里偷出家谱给彭老师过目。
  彭之宗一拿到家谱,就一字不漏地复印了一份,没事了总惦记着几百年前巫灵龙公的奇遇,非要弄出个自己满意的结论。
  这天,彭之宗给了巫戈一个电话,约他来探讨《巫灵龙公西征纪略》的研究成果,巫戈一进办公室的门,就看见彭之宗还在那伏案疾书,在旁边干等了一会,彭之宗才抬起头来“哦”了一声,拿起自己写的东西给他看:“巫戈啊,你看一下,那个萨瓦罕城大概率是找到了……。”
  巫戈拿着那纸细看,原来这彭之宗是古音复原的高手,他拿到家谱后,就觉得要证明巫灵龙奇遇的真假,要有一个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古音复原,按照古代语言发音演化成现代语言发音的规律,顺藤摸瓜,找到一些失落的古城古迹,在考古上有个雅称,叫“循音觅迹”,因为古人讲话的发音在历史变迁后,与现代人讲话的发音已经完全不同,导致一些地名和现在迥异,但是通过古音复原反推,可以找到一些古遗迹,巫戈现在也在学这个。
  彭之宗一边扶着白胡须,一边手指头轻敲桌面,颇为得意:“巫灵龙围城的地方叫萨瓦罕,意思是陵墓之城,但是,当时蒙古人肯定在翻译的时候用的是音译,否则就直接叫陵墓之城了,如果当时蒙古人确实毁了萨瓦罕,那这个城池荒废后肯定也不会有机会再改名了,名字不改,语音不变,只有大致的发音偏差,萨瓦罕属于阿尔泰语系,我现在根据阿尔泰语系演化规律,已经得出目前的萨瓦罕应该读成瑟窝汗,就在如今的哈萨克斯坦境内,我昨天联系了北京的考古队王队长,看能不能和哈萨克斯坦方面组个联合考古队,发掘一下。”
  巫戈抓嘴挠腮地看了好一会儿,才算看明白老师写得啥,一听有机会出国考古,而且是和祖上有关的,顿时眉开眼笑:“老师真是高手!我现在明白了,你说的突破口就是萨瓦罕城,如果有这个城,至少我巫家祖宗的事迹还有可能是真的,如果没有这个城,那肯定就是瞎编的,现在找到这个城了,至少说明家谱里不是在瞎胡扯!”
  彭之宗哈哈大笑:“聪明,我就喜欢你这个聪明劲,这和破案差不多,没有尸体怎么能说发生了凶杀案?如果仅仅是离家出走,或者在外面游玩联系不上,可能只是手机没电了呢,所以只有发现了尸体才能说,可能发生了谋生,但也不一定就是谋杀,也有可能是自杀,萨瓦罕城能不能找到,和这个是同样道理。”
  彭之宗笑了一会,又皱起眉头,“考古队那里应该能ok,只是不知道八百年前,巫灵龙公是不是真的有此遭遇,我倒希望那是真的,否则我这几年的心血就白费了。”
  巫戈自小到大,除了家谱和他祖宗巫灵龙,家里也没什么特别值得炫耀的地方,所以打懂事起就逢同学就吹嘘灵龙祖如何如何,也不知道被同学骂了多少回傻逼,这次听说平反有望,兴奋之余不禁浮想联翩,那先祖战斗过的地方,越发使他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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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13: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 名额
  巫戈告别彭之宗,一路哼着歌,轻快地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冷不丁右肩挨了一巴掌,拧头一看没人,再望左一看,只见一个五短身材,体壮如牛的同年,正笑呵呵地看着他,巫戈禁不住骂道:“人吓人,吓死人,吓死了我,你要法办的!”
  那人五官象被打了一拳似的,往内微陷在圆脸里,小眼小嘴小鼻子小耳朵,一笑起来五官紧皱起来,似乎更加地小,再配上大脸庞,如果不是年轻,真是一个活脱脱的二大爷,这人正是巫戈的同窗发小王奔,他一脸贼笑着又拍了拍巫戈,“看你这得瑟劲,啥好事这么开心,又在哪捡姑娘了?”
  巫戈一脸地没好气,“整天就知道姑娘长姑娘短的,温大别的都好,就是刨地三尺挖不出美女,你不知道么?”
  巫戈说着话锋一转,洋洋自得地说道:“不过确实有好事,你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说我家家谱里的灵龙公吗?你老是说我吹牛不上税的,整天昏天黑地瞎扯淡,现在有眉目了,据我彭老师说,那个萨瓦罕城已经找到了,这个暑期不但能去探个究竟,辩个真假,还能出国,有得好玩了。”
  王奔来了个不屑地斜视,“又跟我摆家谱了,打小就跟我摆,让我算算,起码摆了十几年,这都好几年没摆了,今个儿又跟我摆上了……,不过,这到底是出哪个国?怎么个玩法啊?”
  巫戈知道这小子压根就不相信自家祖宗的往事,只是贪玩而已,心中一通好骂,今天就吊吊他胃口,“当然好玩,考古知道不?挖古迹,掘古坟,哈萨克斯坦的荒原风光,昼有日出,晚有落霞,还有你天天白日做梦的大白妞,你如果想一块儿去,那得表明想去的诚意,是吧?别嘴里说着不愿意,心里痒得要命,跟个娘们似的。”
  王奔脑袋滴溜溜转得飞快,这么长的暑假,老是憋在温州这地方,那还不憋出人命?这辈子还没出过国,到哈萨克斯坦领略一下异国风光,那也是年轻人应该的,再说还有大白妞,“表明诚意?哦……,那我知道,你家祖上灵龙公,那是响当当的一个人物,神猛加威猛,我打小就佩服得五体投地,你知道我为什么总说不信么?因为想套出更多他老人家的传奇故事……,大元时代的英雄人物,知道大元是什么吗,蒙古大军啊,成吉思汗横扫欧亚,直取莫斯科,打过多瑙河,全是你家灵龙公带兵打的,没有灵龙公,成吉思汗那算哪根葱啊……,什么什么萨瓦,萨瓦城的什么,全是僵尸,你家灵龙公大棒一挥,比老外的机枪还牛逼,打僵尸跟我王爷打游戏一样,哦不,比我打游戏顺手多了,还有你那灵龙公还能招阴兵,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老神奇了,还有阴阳眼,千里之外针头大小的东西一看就明,美国佬的卫星就算个毛……”
  这哪跟哪啊,不过巫戈搂着王奔肩膀,一脸地受用:“继续继续,不要停,一直到前面的图书楼,让我看能不能在彭老师那搞个名额,谁让咱俩是兄弟呢。”
  王奔一路地胡吹海诌,直到图书楼门口才停下来,咽咽了吐沫,吐出舌头,用手扇着脖子,“你看我这嗓子都冒烟了,我应该能去,这是没跑了吧?”
  巫戈眼睛往上一翻,“让我算算,嗯,我家祖上说了,鉴于奔奔同学往昔一贯表现,这段台词还得日夜说上七七四十九天,才能将功补过……”
  王奔一听,话不多说,两手一伸,就来抄巫戈手腕,巫戈知道这家伙自小学习巴西柔术,段位甚高,这巴西柔术主要压制对手全身各处关节来制敌,比日本柔道更加阴损毒辣,自己虽然力大无穷,但是抵不过借力打力的刁劲,与王奔的打斗总是吃亏,连忙跳开来,扭头就跑,打不过,我身高腿长,还跑不过吗。
  王奔在后面追了两步,大骂:“你小子要搞不来名额,看我不扒了你的皮……”巫戈一路跑得飞快,一边扭头应道:“你放心放心,你去不了,那我也不去了,没劲,明儿见!”
  巫戈一到家,就见他姐巫淇倒在沙发上看手机,“姐,咱爸呢?”还没等巫淇抬起头来,巫奇帆就从屋后探出头来,“怎么又气喘吁吁的?你二十几岁的人了,别整天没事了就打打闹闹,一点稳重都没有。”
  巫戈一屁股坐在他姐边上,“爸,我跟你说个事,在咱家算大事。”巫淇看了看他,“弟弟,你小孩子能有什么大事?我这段时间比较闲,真有大事,带上我。”说罢继续玩她的手机。
  “这事是爸的心病,咱家谱里说的灵龙公的那些古怪记载,不是别人听了都不信么?今天彭老师说了,他用循音觅迹法,大概率是找到萨瓦罕那座古城了,就在哈萨克斯坦,这个暑假要带我去挖掘,看看家谱里说的事是不是真的发生过,我是这事当事人的后代,不能不去。”
  巫奇帆瞪大眼睛,“彭老师?就是那个彭之宗么?难得他如此上心,我倒是错怪他了,这事你的确得去,要是我能去,我也去,只是我一去,这超市就没人操持了,你什么时候动身?”
  谁知巫淇在边上听了,一下蹦了起来,“我也去,弟弟,你去彭老师那给我搞两个名额,我也去看看。”
  “你去干什么?王奔刚让我搞名额,你又让我搞,还两个,谁啊?又是你那些乌七八糟的男朋友?”
  巫淇一听,柳眉倒竖,“什么叫乌七八糟的男朋友?他可是有产业有事业的人,就个子矮一点而已,再说了,现在只是男朋友,交往一下又怎么了,又不是老公,你到底听不听姐的话?”
  巫淇从小就和巫戈一样,力气异于常人,经常和男孩子打架生事,长大了又长得凹凸有致,女人味十足,浑身上下难掩御姐的气场,又是巫戈的姐姐,巫戈从小就有点怕她,嗫嚅着不敢回答。
  巫奇帆看看巫淇,又看看巫戈,“你就到彭老师那说说,让她去吧,她也是巫家传人,你看她现在整天在家干呆着没事干……,你跟我进来。”巫戈跟父亲进了里屋,巫奇帆在抽屉里翻了一下,拿出个老旧的墨绿瓶,上面挂了条新的银链子,正是小时候在老屋石板下挖出的那个,巫奇帆一边把它挂在巫戈脖子上,一边说:“最近我老做梦,都是咱家先人的,说以后咱家事特多,要我保护好家里香火,千万别断了,我问怎么保护,他们都说祖屋挖出来的翡翠瓶是块宝,可以消灾避难,你就要出国考古,那些都是荒郊野岭,难免会有意外,挂着这老祖宗的遗物,总能得个庇佑吧。”
  “那姐呢?姐没个护身符么?”,巫戈不安地问道,他知道巫奇帆一向重男轻女,巫淇的御姐范儿大概就是这样养成的,巫奇帆却闷声说道:“她不是有男朋友吗,她男朋友会保护她,再说也没有多余的护身符了……,”
  “就他那男朋友?唉,也不知道谁保护谁呢……”,巫戈话音未落,外屋“啪”的一声摔门声,巫淇已经躲她自己屋里去了,巫戈跑出去拍着门,“姐,两个名额我一定帮你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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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14: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幽山魅舞
  巫戈为了三个名额算是下了一番工夫,彭之宗思来想去,这次考古就是为了验证巫家先祖事迹的真假,当然少不了巫家后人,巫戈巫淇都是巫家传人,自然不在话下,王奔是巫戈发小,巫淇要男友作伴,这些理由都还勉强说得过去,所以就全给“收编”成自己的学生了,考古学习嘛,培养考古情操,扩大考古宣传,未为不可。
  接下来就是苦等北京方面的消息,暑期过半,终于收到北京方面的邀请,八月初,一行五人就直飞北京,一下飞机彭之宗独自走到一边,一个劲地打电话,王奔和巫戈走在一块,指着巫淇和她男友,一副不得甚解的模样,“你姐姐二十出头,怎么找了个奔四的男友,难道这就是世人所说的人心不古?不过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别扭,这到底是老牛吃嫩草,还是嫩牛吃老草?”
  巫戈没好气地眼睛一瞥,只见巫淇和她男友站在航班楼的栏杆边,正在俯瞰夜景,互相说笑,只是画风独到,她男友居然比穿平底鞋的她要矮,而且她这副衣裳架子还是搂着男友肩膀的,老男人偎在小姑娘怀里,巫戈哈哈一笑,“你啊,要见惯不怪,我就是从小到大看着我姐这样泡凯子长大的,再说了,现在有资本的女孩子,哪个不是这样?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问题,长相也不是问题,象你这样的穷漏兜才是问题。”
  王奔挠腮又问:“我是穷漏兜,那他就是富兜漏了?”巫戈继续逗他,“是啊,人家富得兜里直漏钱,随便漏个子儿,就够你吃香喝辣三年的,我这未来的姐夫是三家上市公司的集团老总,能力强着呢,就是有点怪癖,喜欢我姐这样的御姐小姐姐…”
  这说着,那边彭之宗放下电话,向这边挥手,“都过来,王队长到楼下了,我领你们认识认识。”一行人下的楼来,只见一辆旧金杯面包车边,站着一位腰圆体阔的四十多岁的汉子,一溜的齐肩长发随风飘逸,脸上浓眉浓须,有棱有角,粗旷中充溢着艺术气息,乍一看就是那种豪放型的艺术家,巫戈暗想,这大概就是彭老师挂在嘴边的考古队王齐保王队长了吧,不过看副样子,还真不像是干田野考古的。
  果不其然,彭之宗一上来就握着王齐保的手,和他鸡里瓜扎地互相大说了一通,都是古语方言,巫戈学过,都是些问候吹捧的话,接着彭之宗一一介绍随行学子,轮到巫戈,王齐保将他上下打量了好一会,“这位就是巫灵龙后人巫戈?不错,一表人才!多亏你家家谱啊,西亚古国花剌子模的王陵,考古学界已经找了一个多世纪了,终于在你彭老师循音觅迹法下,有了些眉目,要是真的挖出王陵,那肯定排今年考古十大发现头名。”
  巫戈听他将“一表人才”一句带过,接着就夸自家家谱,心里讪讪的,想想也还是沾了祖上的光,和自己的外表真是没啥关系,连忙回道:“哪里哪里,我早听彭老师多次提过您,要不是您,我家那家谱就是废纸,根本就没有机会上台面。”
  “不是不是,我对你巫家还是有研究的,巫家可不仅仅是巫灵龙这么简单,这里面有旷世奇谈,你以后就会知道了。”说着,王齐保将众人引上金杯面包,发动汽车,一路直向郊外驶去。
  巫戈听得一头雾水,旷世奇谈?怎么个旷世奇谈?王奔在他耳边低声说:“人家咋呼你呢,这人虽然是我王家本姓,却不受我王爷待见,你看他洋不洋,土不土的,一个搞考古的,一副西洋艺术家的打扮,这哪跟哪啊,简直就是不务正业,你家家谱要这样的人论证,我看这次考古也就是游山玩水了,成不了什么事。”
  巫戈白了他一眼,“是不是人家没怎么搭理你,你就尽歪想?人家穿着打扮和术业专攻有什么关系?你看你这矮挫样,能和巴西柔术沾边么?不也是段位很高么?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你家小学三年级的侄子都比你懂。”
  王奔正要发力打巫戈,这么一听仿佛也明白了,望外一看,只见面包车已经驶上一条盘山小路,夜色下的黑山幽谷,越发显得深不可测,不禁问道:“王队长,你这是要带我们去哪啊?我以为象你这样雅致的人,肯定是带我们去一个古色古香的地方,怎么半夜带我们逛山来了?”
  一句话问得众人各个惊疑,那王齐保却哈哈笑道:“我带你们去一个山间酒吧,那地方最好了,你知道北京人什么没享受过?那些闹市酒吧早就腻味了,这地方原本是建公园的,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没建了,这修的路不是白修了么,所以有人在山上搞了个酒吧,你想想啊,在里面嗨累了,一出门就能享受新鲜空气,这叫现代文明和自然文明两不误啊!你们初来乍到,我当然要好好招待你们,只是我没多少钱,所以就我一个人带你们去,哦,对了,还有我一个同事,等会来。”
  一听去酒吧,四个年轻人都跃跃欲试,十来分钟后,已经隐约听到远处的慢摇音乐飘忽传来,反荡在山谷里,叠音缭绕,杂合着蝉声鸟鸣,再迎着夏季的习习晚风,那感觉当真是妙不可言,巫淇居然已经掰着男友脑袋,在后座上吻个不休,王奔拧头一瞥,赶紧回过头来,胳膊顶着巫戈,招呼巫戈快看,巫戈只是不予理会。
  等到众人一下车,但见这个坐落山间,古堡一般的酒吧正门上方,用霓虹灯拼出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幽山魅舞”,特别是那个“舞”字,笔锋走处宛若舞裾飘飘,似乎真有一个扭到极致的舞者迎面扑来,在一片山林和重金属音乐的背景里,那种感觉真是让人终极一生也无法忘却。
  进得门来,巫戈和王奔的目光就被两个妖娆的舞女给吸引了,直到巫淇拽着他胳膊把他拉落座,才回过神来,巫淇数落道:“弟弟,学生要有个学生的样子,不要看得这么走神,你这个样子看我怎么向爸妈交代。”
  巫戈一听,正想反驳,话到嘴边又给咽了下去,他从小被姐姐管教惯了,无论啥都不敢顶撞姐姐,王奔却不干了,“我说巫姐姐,看个美女而已,用不着这样上纲上线,再说了,你不也是在车上强吻男友么?我们就看看又能怎么样?”
  巫淇骂道:“小孩子怎么能看这种舞?再说你们这是在看么?哪有你们这样盯人看的?比饿鬼的吃相还难看!你看看你那张嘴,我弟弟都是你带坏的。”
  王奔一愣,摸了摸嘴角,发现是湿的,当即恼羞成怒,“我就看怎么了?我就饿鬼怎么了?我上世做饿鬼,这辈子就不能做饱鬼了?我流口水还是轻的,我还要流鼻涕流鼻血呢,你要不要见识见识?”
  那边王齐保连忙说:“你们打住打住,都是我想得不周,不过有的东西气氛很重要,我带你们来这里不是为了你们吵架的,是为了验证我的研究,我一直在研究巫学,巫的起源一般认为是源自古代的舞,从巫和舞的发音相同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我现在一直致力于古代巫舞的复原,已经搞出一套巫舞,等会我同事会来这里演示一番,我保证,没有任何不健康的成分,就是古代的舞,但是节奏和现代舞差不多,不像你们电视里看到的那些中国古代舞,而是更古远的舞……”
  正说着,王齐保目光向走廊一看,“她来了……”一个挽着马尾辫,穿着灯笼裤和小衬衫的年轻女子信步走来,那一路的步态举止,一看就是个常年跳舞的练家子,等走到眼前,她那五官丰皓而精致,整体就是一个找不出缺憾的标致美人,巫戈看了又看,似乎曾经在哪见过,却是左思右想没有头绪,那美女也是回望了一番,巫戈居然在心头掠过一团心猿马意。
  王齐保介绍道:“这是我们考古队的小郑,叫郑影彤,天生善舞,也是考古界的后起之秀,我做的巫舞复原都是由她实际跳的……”然后逐个介绍彭之宗一行,随后吩咐郑影彤来一段,那小郑略一停顿,即就着背景慢摇开始起舞,那舞跳得或似虎行,或似鹤舞,或似猿奔,或似蛇扭……,总之意形不断,只见夸张,全无挑逗,都是众人见所未见的舞姿,却能和背景慢摇撮合得天衣无缝,再加上她天生身姿柔美,悟性甚高,居然将众人迷得挪不开眼睛,尤其是巫戈,看着那舞,不一刻就心口似有海潮翻涌,有什么东西在心头一脉一脉地辐射而出,渐渐地眼神迷离,猛得发现郑影彤居然衣衫尽透,不禁心头狂跳不止,难道我的玲珑目又发作了?正疑惑间,郑影彤又化成了一具狂舞的骷髅,好吧,十几年不见的玲珑目又回来了,可是,为什么呢?
  当巫戈摇摇头,想要恢复心神时,连郑影彤也不见了,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古屋的厅堂中,正是自家老屋,一副朱红棺木摆在厅堂中央,四周一片都是惨淡的白布,小时候见过得带刀衙役正垂首立在棺前,一个念念有词的道士绕棺穿堂,拿着桃木剑杀来杀去,巫戈知道是祖上死了人,正在做法事,可是又觉得有什么不同,原来,白色的帷幕后,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穿着麻布黑衣,对着堂间之事,或者也是对着他,微微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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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14: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幽山魅舞(2)
  只见那道士犹若游龙舞凤,迈着奇异步伐,绕棺飞奔,越来越快,猛地一个停顿,拧过头来直对巫戈,面目狰狞可怖,手中那柄桃木剑也随着目光直指而来,“刷”地向巫戈直刺过来,巫戈惊得连忙躲开,却发现手足僵硬,犹如被一副无形枷锁桎梏了一般,忍不住大叫:“救命!”,却猛地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这才回过神来,原来已经回到酒吧之中,一群人围着他,都是满脸关切。
  王奔握着他的手,“我说吧,就要下重手,打耳光,对付梦游撞邪的人就该这样,否则他还蒙在那里出不来,小戈啊,这巴掌受用么,你说你到底是怎么了?”
  巫戈左脸颊被王奔刮了一个大包,兀自大汗淋漓,直喘粗气,将目光战战兢兢地扫过众人,只见郑影彤已经停下舞蹈,正一脸诧异地看着自己,一想到刚才玲珑目发作,将这美人浑身看了个遍,这个万万是不能说的了,“我看舞看着看着,就看到我家祖上在做丧事,请了捉妖道士作法,那道士把我当妖怪了,要来拿我……”
  王齐保在一边直搓手,也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担忧,“都怪我,不过我看这巫舞复原得还是相当不错的,我本来以为根据古籍和民间巫婆的说辞,再掺合自己研究的东西,不会有什么效果,现在看来也不是差得不远嘛。”
  那边彭之宗接过话头:“所谓巫舞,就是通过舞蹈使人产生幻觉,进而服从巫师的引示,可是,为什么我们这么多人都在观摩,只有巫戈一人产生幻觉?难道是仅仅偶然?如果是偶然的话,说明这巫舞还远远不够。”
  王齐保也是一脸地不解,“小巫啊,要不我们再试一段?看是不是碰巧?还有,你还看到了什么?能说一下吗?”
  巫戈头摇得像拨浪鼓,“不不不,我不搞了,那根本就不是幻觉,就是真的,要不是你们拽我出来,我早被那道士刺了……,我还看到一个老头,躲在帷幕后看法事,整个人都是悬浮在空中,衣服也不像是当时的打扮,应该更古老,那表情好像对我家祖上很不以为然。”
  王齐保面露诧异之瑟,“老头?你能描述一下长啥样么?”巫戈心中忽然一亮,脱口而出,“长得跟我爸倒是十分相像,你不问,我还没感觉,是长得象我爸,我爸奔五了,那老头虽然须发皆白,但是那脸没有一丝皱纹,就是把我爸须发染白的模样!”
  王齐保哦了一声,“难道不是你看惯了你父亲的容貌,潜意识里自然代入了幻境?如果不是这样,那老头倒有可能是你家更老一辈的祖宗,不过你巫家传了那么多代,不可能代代容貌一样,难道,真的只是你把父亲的面容想象成了那个老头?”
  巫戈凝神细想,然后缓缓摇头,“我再说一遍,那不是幻觉,幻觉不可能那么逼真,我当时急得都要疯了……”
  王齐保待要再问,那边巫淇却看得心疼,推开众人,“好了好了,不要再这么神经兮兮的了,看你们把我弟弟搞得,真要逼出病来这么办?周正,你过来,一起扶我弟弟到外面透透气。”
  周正正是巫淇男友,一听女友发话,忙不迭地搀扶着巫戈,一班年轻人一起出了酒吧,巫戈独自走到一边,想清理一番思绪,此时外面的气象,正是风起云卷之时,酒吧内带出的污秽浑浊被一扫而空,清凉的夏风在山谷中盘旋,发出阵阵回旋的轰鸣,一吹之下,巫戈逐渐清醒,心中暗想:真是奇了怪了,为什么只有我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正在寻思间,鼻息间忽然透入淡淡的香水味,扭头一看,原来郑影彤已经尾随而来,趴在身边的栏杆上,她微微一笑,“不好意思啊,想不到我的舞给你带来这么不好的体验。”
  体验?巫戈一听就心头直跳,“不是……没什么不好的体验,那体验美妙极了,还是十分受用的,有机会真想再来一次。”
  郑影彤皱眉道:“那你刚才拒绝王队长的提议?哦,我明白了,你是在安慰我?”说罢还颇有些得意。
  巫戈看她那蒙在鼓里的傻样,差点没笑出声来,此体验,非彼体验也,忍不住眼珠滴溜溜地在她身上顺了个遍,然而衣衫依旧,并未看到分毫衣下肌肤,不禁有些黯然若失,寻思难道只有巫舞触发,才能启动玲珑目?
  郑影彤被他看得心中发毛,“你看什么东西?你这眼神怪怪的,我身上有什么好看的吗?”
  巫戈暗想,你刚才那舞真是糟心透了,我也要逗你一逗,“你知道吗?”巫戈四下里张望一番,低声说道:“其实我有透视眼,就跟X光极一样,所有人在我眼里都跟没穿衣服似的,你也一样。”
  郑影彤经不住笑得花枝乱颤,“你要真有这功能,我倒愿意天天随你左右,你还是一个人静一静的好,什么时候神智清醒了,我再来看你。”说罢,妩媚一瞥,一路娉婷而去。
  留下巫戈一人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王奔远远看到,一脸坏笑地走过来,“你看看你,一副魂不守舍的呆样,看人家背影有什么好看的,小屋子里两个人坦诚相见才有意思。”
  巫戈逗姑娘没逗着,正自沮丧,一看王奔那蠢相,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有什么好看的,你呀,想看看不着,尽在嘴上逞能,我昨晚透视眼爆发了,这妞的身材,那叫一个美啊!”
  王奔作势上下打量着巫戈,“透视眼?我怎么没看到?你不就和我一样两只眼嘛,怎么还有一只透视眼?藏哪了,拿出来遛遛,让王爷也开开眼。”
  巫戈骂道,TMD,说一个,一个不信,“这妞白璧微瑕,左胸有块拇指大的胎记,你就说你敢不敢当面问她嘛,其实你问不问,都无所谓,不敢问说明你心虚,敢问正好说明我透视眼不假。”
  王奔眼珠子一翻,“这世上还就没有我王爷不敢做的事!如果我问了怎么的?”巫戈哈哈笑道:“问了还能咋的?证明我说的是真的了,如果是真的,我就打你一耳刮子,你还欠我一个,如果她没有胎记,你再打我一个怎么样?”
  王奔来劲了,“好,一言为定,看我找机会问问她,我觉得你两边脸要对称,光左边脸肿着,对不起你这张小白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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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15: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 例会
  第二天,王齐保带着他考古队的全班人马,也就七个人,和彭之宗一行会合了,随着班机直飞哈萨克斯坦,哈萨克斯坦方面的负责人叫文莱斯基,长得人高马大,一看那脸庞就知道是常年在外风餐露宿的主,田野考古经验肯定丰富非常,王齐保等人一到,就召开考古工作前的例会。
  文莱斯基一开口,巫戈就发现他讲得流利的中文,彭之宗见他满脸诧异,解释道,“文莱斯基的这只考古队都会说中文,他们专门对口中哈考古合作的,不是在哈萨克斯坦考古,就是在中国考古,会中文也没什么奇怪的。”
  巫戈一边点头,一边四处张望,见哈方十几个队员都是蒙古人基因占多的混血男人,正有些郁闷无聊,却见一个高挑的混血美女从后门走进来,落座在边门一角,巫戈不看不打紧,这一看,眼睛都看直了,那美女肤白胜雪,面庞丰腴,五官深邃,一双黑色的大眼睛顾盼生姿,光彩照人,要有多少明媚,就有多少明媚,身材更是凹凸有致,起伏难平,她见巫戈看着自己发呆,也大方地摆手招呼,巫戈一脸兴奋地回过头来,戳戳王奔,小声说,“你朝思暮盼的大白妞来了,在后面,看到没?她跟我打招呼呢!”
  王奔扭头看了半晌,回过头来,“我的乖乖!混血的就是美,你王爷的小心肝都被勾去了,你这人不地道,带我到这种要命的地方,害得我没心没肝的,回国后你得还我哦。”
  巫戈骂道:“也不知道谁死皮白赖地要来,居然怨起我来了,还丢了心肝?你本来就没心没肝的好不!”
  这边彭之宗戳戳他,让他关注讲台,文莱斯基要开讲了,那文莱斯基和中国领导开会差不多,喝一口水,咳嗽几声,清清嗓子,就开说了:“这次哈中联合考古,在哈方境内,但是,事关中国方面的一些考证,而且呢,由头比较特别,是为了验证一本家谱记载的真实性,这本家谱叫做《巫灵龙公西征纪略》,我已经印发了全本,人手一份,这本家谱就我个人来看,它描述的事情,从头到尾都是天马行空,犹如神话传说,非常的离谱,不值一信,当然,这本家谱有头无尾,逸散了,就是没有了,虽然它可信度不高,但是,考古考什么?就是考的实物证据是否与文献记载相符,再说有的看似神话传说的东西,也确实得到了考古印证,比如说史前大洪水,现在全世界普遍都找到了史前洪水泛滥的地层证据,诺亚方舟、大禹治水这些传说有可能就是真的,再比如荷马史诗记载的特洛伊城,十九世纪就在小亚细亚被发现了,说明木马屠城不一定就只是传说,同样道理,这本家谱看似不着边际,但是还是有许多重要的细节,比如说里面的无戒番僧,书中说他吞活鼠,被打入萨瓦罕城中,去感染死兵,如果这是真的,或者退一步说,里面的说法只是夸张,但是,只要找到考古证据,也就是我们能找到人骨的话,在人骨上发现鼠疫病菌的痕迹,我们就能将蒙古大军利用鼠疫,用抛石机发动生物战的历史再往前再推一推……”
  听到这,王奔拍拍巫戈肩膀,“我说,你这家谱我也看了一遍,感觉这无戒番僧神通广大,居然能调动巨人攻城,他那么厉害,为什么这么容易就被蒙古人绑了,还用抛石机打入城中呢,这不是犯贱么?”
  巫戈一听,居然不知道如何反驳,那边彭之宗听了,看了王奔一眼,“书中不是说了嘛,他和速不台立了军令状,攻城失败就得认罚,再说了,那萨瓦罕城不是很难进入吗?你怎么知道,他就不是自己想进去,但是进不去,进而利用蒙古人的抛石机,借机入城呢?我想那城中可能有什么玄机,非去不可。”
  王奔哦了一声,心中暗想,这彭老师倒是心思细敏,胸有城府,我怎么就想不到这一层呢?
  台上文莱斯基喝了一口水,“还有,就是这萨瓦罕城的意思是陵墓之城,谁的陵墓?花剌子模国王的陵墓,还是贵族的陵墓?或者还是花剌子模前朝皇帝的陵墓?这个都需要考古发掘来验证,如果是花剌子模国王的墓,那么恭喜各位,我们将不朽于考古史册,因为花剌子模的王墓,还从来没有发现过,如果发现,那就是考古界开天辟地的事件,目前,以上两项内容,是我们这次考古的重点内容,其它的,比如巫灵龙从军之前的经历,这个不在此次考古目的之列,因为海蝗湾究竟在哪里?我们还不知道,再如无戒请天兵的那些巨人,这个就太扯了,也不在此次考古目的之列,再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萨瓦罕城是中国的温大的彭之宗老师,通过循音觅迹法找到的,这个地名为什么数百年来变化不大?一般认为,是因为蒙古人攻陷后,毁了整个城池,没有人再居住,也就没人改地名了,那么仅仅是这个原因么?其实还有原因,蒙古人毁城后,没过多久,萨瓦罕地区就一直被奇怪的浓雾笼罩,直到二十多年前,浓雾才散去,所以地名的发音至今变化不大,这个是有点邪门的哦,离萨瓦罕最近的村落也有二百公里,数百年间,通过浓雾入内的人,无一返回,都失踪了,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还特意购买了几杆猎枪和人手一把的猎刀,碰到意外情况可以防身,总之,我对这次考古充满期待,当然,大家也要有风险意识,下面,我们再请中方考古队队长,王齐保队长再说一下。”
  王齐保压了压齐肩长发,也喵了一口水,“文莱斯基队长将这次考古行动基本讲了个遍,考古任务也已经部署,我呢,对这本家谱的期望还是更高一点,里面的许多内容带有神话色彩,比如里面的无名苦行僧,他说化外有四种神目,分别是玲珑目、阴阳眸、神辨睛和通天眼,其中通天眼是合其它三神目之奇功,顺带还能视通古今,扯淡不扯淡?我们先不管他的化外是什么意思,我们这个世界算不算化内?我前天用独创的巫舞,激发了这本家谱后人潜能,让他看到了几百年前的先祖,按照苦行僧的定义标准,这个算不算通天眼?”
  王齐保说着,似乎有些得意,看着台下巫戈,喊道:“巫戈,你说说你那天看到的情况。”巫戈感到意外,透视眼在王齐保嘴里,一下子升级到通天眼了!只是自己这透视眼就象患了慢性病一般,时不时地发作一番而已,连自己也搞不明白病因,怎么能在这里胡吹海诌,糊弄众人呢,忙推辞着说:“幻觉,幻觉而已,其实没那么神奇啦……”
  王齐保尴尬地一笑,“小伙子还不好意思呢,其实他看到的就是自己家族以前的一些情况,既然如今能通过一些巫术元素,看到超自然的东西,那说明古代的一些传说,也不一定就是假的,所以我的意见和文莱老师的,有些不同,我相信八百年前家谱里发生的那些事都是真的,既然事发地已经找到,那就让我们按图索骥,还传说故事一个真实的原貌,我和彭老师对此都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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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17: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章 胎记
  文莱斯基和王齐保结束例会,就让大家去领猎枪和刀具,猎枪只有四杆,王奔一路小跑,抢到一枝,是一杆双管猎枪,样式虽老旧,但是可靠好用,一发故障卡壳,可以从另一个枪管继续发射,王奔在国内没有摸过枪,拿着那把枪左端详,右擦拭,那神气就象一个女人在摆弄自己的首饰,让人忍俊不禁,巫戈挑了一把猎刀,接近一尺余长,刀身灰黑,布满花纹,刃口隐隐泛着寒光,就像夜空里的星星一样,一闪一闪的,也是一把好刀,但是,终究也是没有摸过枪的,忍不住对枪的好奇,“来,让我也看看。”
  王奔一边肩膀抵着枪托,作势瞄准,一边气定神闲地说:“你王爷还没过瘾呢,一边呆着去。”巫戈正要抢夺,却见那高挑混血美女也走过来拿装备,一时竟然愣住了,看着美女目不转睛,那美女被巫戈盯着看,也不娇羞扭捏,干脆抱起肩膀,扬着眉毛,站定当场,但是嘴角微翘,活生生一副戏嘘模样,王奔将两人左右一打量,放下枪杆,往巫戈那边一递,却不见巫戈伸手,心中暗自发笑,“我说呢,这枪有什么好,见了美女,就是个垃圾”,说着将枪握了回来,“枪和美女不可兼得,舍枪而取美女也,这也没啥,我怕就怕你见色忘义,见了美女就忘了兄弟!”
  巫戈这才醒过神来,也不搭理王奔,直接问那美女芳名,美女开口就是中文:“我叫热丽娅,中文名郝佳丽,你就是巫灵龙后人巫戈吧?”说罢就伸出手去与巫戈握手,巫戈没有与同辈握手的习惯,握的都是领导,一激动也两只手伸过去,来了个虎握,手心感触温软柔滑,不自觉地握得更紧了,“我叫巫戈,对的,我叫巫戈,你的名字真好听,就是非常好的佳丽?”
  热丽娅被巫戈握得生痛,却并不恼怒,“对,郝通好,我这名字还是你们王队长取的,我非常喜欢,你是彭老师的学生?以前参加过什么考古活动么?”
  “没有,没有,以后还要学姐指教”,巫戈一时之间已经忘了彭之宗的教诲,彭之宗要他假装考古经验丰富,热丽娅听了,矫黠一笑,“文莱斯基队长对考古技能要求甚高,没有经验的是不准参与的,不过我可以保守秘密,你可以跟随我挖掘。”
  那边王奔看巫戈还是捏着热丽娅的手不放,用枪托敲了敲,“握手礼握手礼,握一下就得了,你还想把人家的手握成自己的不成?”巫戈心头尴尬,连忙放下,却见郑影彤也来拿猎刀,忙向王奔使眼色,王奔心中机灵,自然知道啥意思,稍微一顿,开口就问:“彤妹子,你身上是不是有胎记?”
  王奔问得唐突,郑影彤听了一愣,刚想反问,王奔补充道:“你胸口是不是有一块胎记?”哪知郑影彤反手就是一巴掌,“你个臭流氓!偷看我洗澡!”
  郑影彤继续骂道:“昨天在宿舍洗澡总觉得有眼睛在周围晃荡,原来是你!”郑影彤胎记不在胸口,而在乳头下方,她想如果不是偷看洗澡,怎么会知道这么清楚。
  王奔皮糙肉厚,一巴掌打不晕,但是被郑影彤的话给说蒙逼了,捂着脸颊,转眼求助巫戈,巫戈一看这架势,知道再不澄清,那祸事大了去了,连忙说:“都是我,都是我,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是透视眼,能隔衣看物,是我隔着衣服看到的,不是偷看洗澡哦,我跟王奔打赌,赌他敢不敢当面问你,我以为他不敢,谁知道这二傻子,居然就问了。”
  郑影彤和热丽娅都吓了一跳,各自连忙侧身,手遮胸部,齐声问道:“你有透视眼?”巫戈慌忙摆手,“不是不是,我这是间歇性的透视,要在巫舞激发下才能,现在看不到的哦,看不到!”
  郑影彤想起那日在幽山魅舞酒吧巫戈的话,这才将信将疑,“那你怎么没有跟王队长说?只说自己看到幻境?”
  巫戈有口难言,“我不和王队长说,是觉得大家都知道了不好,再说了,我不是跟你说了吗?”郑影彤点头称是,“嗯,不错,还算老实,不骗人。”
  王奔捂着脸,虽然不痛,但还是自言自语道:“这可奇了怪了哦,没看到的挨巴掌,看到了的受表扬,这人间世道,真是黑白颠倒啊。”一脸的写满苦瓜。
  郑影彤咯咯一笑,“因为人家是两树精,你是七加一啊。”7加1是丑,两竖巾是帅,都说男人好色,其实女人比之男人,犹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貌美的女子,巫戈哈哈一笑,“其实也不是这个原因,主要是你不合时宜,你也不亏,我挨你一巴掌,你又挨她一巴掌,我们两讫了。”
  王奔这人心粗胆大,挨了美女一巴掌,似乎特别受用,居然就拉着郑影彤去挑猎刀了,热丽娅想着巫戈的透视眼若有所思,听巫戈将那天经过详述一番后,道:“你家透视眼古称玲珑眸,因你家灵龙祖公误吞海蝗鱼起始,以后总有隔代遗传,到你这一代,只有你偶尔发作,但是,任何发作都得有引子,比如巫舞刺激,我想光有引子还不足以激发,你身上肯定还有别的什么东西,玲珑目发作应该是里应外合,内外共振引起的,而且这个共振十分强烈,以至于几乎就要变成通天眼了,要不然为什么其他观舞者都不见异常?”
  巫戈想了想,“难道是我体质天赋秉异?但是我小时候透视眼比现在强多了,根本不需要外界刺激,体质这东西岁数越大越弱?”
  热丽娅摇摇头,盯着巫戈胸口看了一番,问道:“不是体质问题,而是另有原因,咦,你脖子上挂的什么东西?”巫戈低头一看,正是其父给他的那个护身符,就是在自家祖宅挖到的那个墨绿瓶,“你说是这个作怪?这是我家祖上遗物,埋在地下有年头了,我父亲说它能够护身消灾。”
  热丽娅点点头,“一般越古的东西越有灵性,灵性又要外界刺激才能唤醒,我想是因为你挂了这个的缘故,要不你借给我挂两天,再抽空让郑影彤跳巫舞,看看有没有灵异事件发生?”
  巫戈本来就没有将这个瓶子当回事,见热丽娅这个大美女要求,当然二话没说就摘了下来,亲手套在热丽娅脖子上。
  这边刚挂完,那边文莱斯基就招呼大家上车起锚,一溜的十多辆各式越野吉普,众人找准位置,这就开拔了。
  哈萨克斯坦西部地区一望无际的荒原戈壁,景色壮美,视野又开阔,吉普车开起来如脱缰野马,既拉风,又带劲,年轻人是一路的大呼小叫,时间也过得飞快,几个小时后,领头的车慢了下来,众人一看,原来远远的一个村落就在眼前。
  停顿稳当后,众人都跳了下来,文莱斯基边走边说,“这个就是离萨瓦罕最近的村子,我们来拜访一下。”巫戈四个年轻人跟在身后,左右张望,这村子从墙壁到屋顶和街道,全部由碎石垒就,石头上满是风化痕迹,不知道有几多年头,环村的河道早就干涸了,河床上也全是鹅卵石,小的如豆,大的如史前动物遗留下来的蛋,整个村子的氛围就一个老旧可以形容。
  里面走出一个哈萨克斯坦民族服装的老人,在四五个村民的簇拥下,毋庸置疑就是村长,文莱斯基和那村长互敬礼节后,寒暄了一阵,听见村内的广场上声响繁密,有绵绵不断如念经的声音,也有时断时续的锣鼓声,更是各种人声嘈杂不堪,不禁问道:“这里面是做什么呢?可以一看么?”
  那村长连忙做了个请的动作,“我们的村巫正在行巫,每年根据时节,总会做一些全村参加的巫事。”
  文莱斯基忙问:“今天行巫是为了什么事?”村长答道:“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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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18: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章 疯子
  天下百业皆源自巫,此话不但说的是当下诸多行业来源于巫,也说明越是年代久远,巫越是各业兴旺发达之魂,行军打仗、拟定国是,这些肉食者谋的大事自不必说,那些婚丧嫁娶,垦荒种植,起屋拆房,甚至于开灶修墙,小儿取名,商旅去前归后的断凶问吉,这些个小事也要行巫占卜,马虎不得,至于各种大小病患,于国家社稷是小事,于小民百姓,却是天塌大事,自然也少不了巫,古时看病,小恙投医,疑难杂症则必须问巫,所以,所谓医,其实就是巫,医自巫起,巫伴医行,巫和医自古即难分难解,也就有了巫医之说,及至现代,偏远山区阻塞不通,传承古化,原始风貌依然不减,当然就还有行巫医的现象。
  文莱斯基从业考古多年,当然知道巫医自古不分家的道理,所以并不感到惊讶,只是好奇巫师是如何用巫术治病的,于是领着大家尾随村长进入村内广场看个明白,村内道路狭窄深邃,一路走着,十分缓慢,文莱斯基借此又打听起病人情况,那村长一说起病人,就忍不住唉声叹气,“说来这人,还不是本村土生土长的村民,而是外来人!”
  文莱斯基更感好奇,“都说越是偏远的地方,民风越是淳朴,今天亲眼见了,果然不假,只是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流落到这里,又是得了什么病呢?”
  村长道:“能知道得什么病,就不会求助巫师了,这是个怪病,主要是脑子有问题,就在二十多年前,这人还算正常,就是有些畸形而已,两只手一直握在一起分不开,向前弯在胸前,好像僵在那里,放不下来……”
  话还未完,后面彭之宗就问道:“弯在胸前,放不下来?你说的是不是中国人作揖的样子?”彭之宗边问边比划作揖的动作,那村长回头看了一会,“好像是这个样子的。”
  彭之宗脸上泛起一股既兴奋,又不解的神情,示意村长继续,村长又道:“那人带着一个女人,和他相比,那女人就更不正常了,看那神情举止,就是个白痴!两人在村口小憩时,就向我们打听萨瓦罕的方向,当时萨瓦罕还是浓雾不止,这雾据老人说都有好几百年了,当时我们就把他们拦下来,跟他们讲,自古进入浓雾的人,无一回还,但是,那男的带着女的,只是不听,我们也没有办法,眼睁睁看着他们西去,只能祈祷他们走偏了,没有进入萨瓦罕,大约一个月后,弥漫数百年的浓雾居然消失了,我心中记挂这人,想着也就一个月,于是就带着几个村民骑驴寻找,果然出事了,我们找到他们时,两人睡在一起,只是那女的已经死了,全身腐烂得都能见着骨头,边上有一个很大的坑,是男人随身带的刀挖的,我到现在想着都后怕,为什么?因为那女人显然是被埋过,浑身上下都是坑里的黄土。”
  此话一出,听者无不大骇,那人抱着从坑里爬出来的女人过夜?村长继续说,“那人双手环抱着女人尸首,勒得很紧,我们不得不把他拍醒,他一醒来,看到怀中女尸,就被吓疯了,原本也不算机灵,但是进过这一惊吓,就被吓傻了,这二十多年来没有说过一句话,连眼睛也没有眨过,我心里过意不去,也许我们没有去找他,任他自生自灭,可能也不至于如此,所以就将他带回村中,养了起来,至于他的病,村中只有土郎中,送往城中又没有钱,只好每年这个时节给他行巫做法,希望有个好转。”
  文莱斯基安慰村长,“村长不必过虑,与其放任死活不顾,还不如让他疯疯癫癫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嘛,带我们去看看吧。”
  行至村中央,地势豁然开朗,黑压压的村民围住一个土台,土台上两个披挂繁杂的巫师正在做法,时而旋转,时而抖腿,时而顿足,最后都如得了癫痫一般周身抖个不停,刚开始嘴中还念念有词,有迹可循,不久就成了胡言乱语,各种音节杂乱无章,完全不成腔调,乱成一团,土台前有张桌子,上面几柱浓香插在香坛中,散发着厚重烟雾,却也是异香扑鼻,桌后椅子上瘫坐一人,双目呆滞,口有余涎,一看就是个白痴,脸上皱纹横生,犹如一个风干的橘橙,五官陷在褶子里,辩不清本来面貌,也不知道多大年纪,头发倒是经过打理,一溜地梳向脑后。
  最奇怪的,的确如村长所言,双手握在胸前,一副作揖状,王齐保对这人没什么兴趣,小声说:“这两个巫师和我国北方跳大神差不多,假装邪神附体,可以和天神通灵,借此给人治病,说实话,都是骗子而已,这些村民之所以相信,是因为他们装得象,一般人打摆子打不到这程度,主要是事前服了一些含兴奋剂得至幻草药,到点了就会浑身不由自主地抖个不停,神志也不清醒了,等他们醒来就会说,天神要他们怎么样怎么样的,借此骗钱。”
  彭之宗对跳大神当然也有兴趣,但是注意力更在那个疯子身上,小声回道,“骗钱?这村子如此偏僻,有多少钱好骗?我倒是觉得那个疯子更值得研究,我刚听村长说他双手畸形合在胸前,就觉得事情不简单,家谱上不是说巫启宗失手打死了郑二胡,那郑二胡死后还魂,一个劲地幻化在巫启宗周边,就是这个作揖状么?你不觉得奇怪?”
  王齐保一听,不禁连连点头,“虽然没钱骗,可以在村中树威信,谋地位嘛,你说这人象郑二胡,这倒是有点意思,只是不知道郑二胡被巫启宗一巴掌扇成了怎样一个状态,书中说他死不死,生不生,难道如今都八百多年了,还在人间游荡?”
  彭之宗边说边看那疯子,“天下没有如此碰巧的事,我觉得这人的确有古怪,但也有违常理,数百年了,这郑二胡还没有灵魂安息,吓唬我们?”
  正说着,彭之宗突然闭了嘴,心都颤起来,原来,他发现那人似乎抬起头来,盯着自己,脸上现出怪异的笑容,彭之宗以为自己看花了眼,揉揉眼睛,想再看个明白。
  却听旁边的巫戈大叫一声,“快来人,热丽娅晕倒了!”,只见巫戈抱着热丽娅软绵的身子,张皇失措,众人围了上来,,巫戈搂着热丽娅,又是掐人中,又是拍脸蛋,热丽娅只是双目紧闭,面色铁青。
  巫戈心头慌乱,发现热丽娅胸前衣中,似有什么东西闪闪烁烁,泛着淡淡的绿光,揭开一看,正是那只墨绿色的瓶子,连忙一把扯了下来,热丽娅顿时整个身子抖了一下,睁开眼来,犹如噩梦初醒,那乱中有娇,娇中透乱的模样,看得巫戈不由得心神荡漾。
  热丽娅醒来,见自己倒在巫戈怀中,反而迅速安静下来,面带俏笑,赖着不站起来,“我和你一样,看到了幻觉,看来那瓶子的确有问题!”
  巫戈见两人被围在中央,众目睽睽下美人在怀似乎不妥,但是要放手,那热丽娅却是仰头便倒,忙说:“我和你想法一样,你先站起来说,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热丽娅这才站起来,整理一下乱发,“我刚才看那两个巫师跳大神,起初并无异常,但是,就在他们抖得厉害时,突然眼前浓雾弥漫,似乎来到一片旷野之中,我看到那台上疯子双手握刀,在地上挖了个坑,然后将一个女人埋了进去,那女人软绵绵的,似乎已经死了,那人在坟前枯坐了很久,然后在坟前睡去,但不久又坐了起来,把坟重新挖开,将女尸抱在怀中,如此往复十余次,那女尸每挖一次,就变一副模样,从皮肤变色生斑,到腐败露肉,再变成白骨脏器外翻,真是恶心至极,我想扭头快跑,却是周身如缚,动弹不得,这个可是真真切切,和巫戈上次的感受一样,看来真的是瓶子有问题。”
  文莱斯基沉思了一会,“你看的这个东西,是有科学解释的,几十年前,有两个科考队员在极地探险,被困在南极,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将他埋葬,第二天早上,他发现死人爬了出来,躺在自己身边,他重新埋好,第二天又是如此,以后天天如此,他几乎崩溃了,后来得救,科学家仔细研究发现,是这个科考队员心理犯了问题,他一个人在荒原上,倍感寂寞,得了梦游症,晚上就会把同伴挖出来陪自己,这个可以解释得清,只是你如何能看到此人的往事,那倒真的要难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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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疯子(2)
  王齐保对那绿瓶极感兴趣,问巫戈讨要来,左右翻看,这只古旧的瓶子,在地下埋藏百年,通体包裹着一层不透明的包浆,只是一只普通的古董而已,并无特别之处,于是拧开瓶盖,往里一看,是几缕枯槁的毛发,似乎是头发,心中好生失望,正要倒出来研究一番,巫戈连忙阻止,“王队长,这是我家先祖的头发,还是让它安生在瓶中吧。”
  王齐保老大不乐意,但也知道其中顾忌,人家祖上的遗留下来的发肤,外人怎可随意摆弄,就递还给巫戈,巫戈拿回瓶子,突然心中泛起一股疑云,他走到热丽娅跟前,“郝佳丽,你是怎么知道这瓶子可以引人看到往事?”
  热丽娅歪头看了巫戈好一会儿,“怎么?你怀疑我什么呢?”巫戈被她看得不好意思,心中暗想,这个大美人的确美得勾人心魄,但是她一上来就发现瓶子有问题,这个倒是有些奇怪。
  热丽娅叹了一口气,“唉,我只是分解了一下问题,找找真相而已,想不到你如此上心,其实,我的外祖母就是以巫为生的人,说难听点,就是巫婆,在我家乡的山区十分有名,我从小由她带大,当然知道巫术的一些基本要领,知道这瓶子有问题,也不奇怪啊。”
  巫戈听了,嘴巴惊得定格成了一个圆形,“这样啊,那你不是成了小巫女?想象不到,一个考古界的高材生,居然是巫师的后代。”说着连连点头。
  热丽娅被他吃惊的样子逗笑了,“那你以后就叫我小巫女吧,你点头就是肯定我的意思?现在这样的男孩可不不多了,我只要说我是巫婆后代,那些小青年不是傻笑,就是对我敬而远之,烦人得很。”
  巫戈暗想,要不是你显摆了一下,我恐怕也要离你远点才好,嘴里却说:“我是真服你,一眼就能看出门道,而且,我主要就是看着你特别顺眼,就算你是老巫婆,丑八怪,我也不会离你远远的。”
  热丽娅听了美滋滋的,招手巫戈贴耳上来,小声说:“你那个王队长,考古可能有一套,但是,研究巫术,那还是差得很远,毕竟没有接触过真正的巫师,我外婆对我说过,巫术光有咒语道具这些的,起不了作用,都是假的,行巫想要有效果,必须要有真正的宝贝才行,也就是巫宝,真正的巫师,一半的时间都花在寻找巫宝上,行话叫找彩,没有巫宝,所有的咒语道具仪式都会失灵,这就是为什么巫师骗子多的原因。”
  巫戈听了,经不住又拿出绿瓶仔细端详,“你的意思,是我这瓶子是一件巫宝?真正的宝贝?我父亲说它能护身却邪,我还不信,听你这一说,他还蒙对了。”
  热丽娅跺跺脚说道:“哎呀,也不一定,巫术的门道大着呢,我也只是在外婆那学了点皮毛,这两次开了天眼,可能也是歪打正着,这巫宝要真正起作用,还是要巫引的,就是念咒跳大神这些的,而且,有的巫宝用得不得当,会反噬行巫人的,这东西福祸难料的!”
  巫戈正要把绿瓶挂上脖子,一听就僵在那了,“那我到底挂,还是不挂,总不至于扔了吧?这可是先祖遗物,就这样扔了?”
  热丽娅摆出一副又好气又好笑的模样,“真为你着急!不是说祸福难料么,先带着也没问题啊,见机行事嘛!”
  巫戈一想,也觉得自己蠢,“哎呀,我逗你玩呢!这样的宝贝怎能轻易就扔了呢。”热丽娅又换了副娇嗔模样,那边土台上忽地一阵急促鸣锣,骤然而歇,那两个巫师已然是仰面躺在地上,浑身抖得更激烈了,然后又是一声锣,就如死了一般倒地良久,才慢悠悠地回过神来,缓缓爬起身来,面色倦怠惨白,犹如死里逃生一般,对着西边方向,又是跪拜,又是应诺,这才招呼村长过去,耳语了一会,村长皱眉回到台下,文莱斯基问他如何,村长说:“要我找副人脑焚化置换,说是神灵旨意,否则病还是不好,这不是为难我嘛,以前说要珠玉、金银这些的,本村穷困至极,只能拿一些彩石代替,现在要人脑,还要活的,这上哪找?就是死人脑,我也拿不出啊,刨坟去?”
  王奔在一旁听了气上心头,“这些个乌七八糟的骗子,这不是作践人的智商嘛,这些你们也信?我看你们村里穷得连只肥猪也难找,只怕猪脑子也拿不出来,还要什么人脑,要不要我拉一坨,也跟猪脑子挺相像的,管灵不?”
  巫戈看着王奔义愤填膺的样子,觉得有趣至极,搭腔道:“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聪明?你别说这山区了,就是大城市里的大爷大妈,直到学院的高材生,智商比这里高吧,不一样每年被骗的一大把?上当受骗的跟智商关系不大,主要是环境,这里的居民从小就都信巫,你不能让他们长大了反而都不信了吧?”
  王奔骂道:“你就知道说风凉话,就是因为这环境如此,越要象王爷这样的人拆拆台,拆个一两次,不就开化了?不像你,傻不愣登的,却只是卖乖。”
  巫戈正待还击,文莱斯基打住两人争吵,“都别吵了,我们此来目的是考古,不能在此横生枝节,巫术这东西虚幻飘渺,其中有没有玄机,也不是我们考古人关注的东西,我想就算是我们拿一副人脑出来,也无济于事,治病救人是医生的事情,缉拿骗子是警察的事情,都与我们无关,好了,大家都已经过了巫术的瘾,这就去萨瓦罕干正事吧。”
  说罢就向村长道别,那村长却是满脸惊惧,“你们去萨瓦罕?万万不可啊,虽然迷雾散了多年,但那地方依然极其诡异,此去定会凶多吉少!”
  文莱斯基不解其意,问道:“村长为什么会这样说?我们是考古队,就算有再大凶险,也在所不辞,只是不知村长所说的凶险是什么意思?”
  村长道:“这些年本村过往萨瓦罕的村民也有一些,但是绝大多数都是只见进,不见出,只有十年前,有一个村民带伤逃回到村中,浑身上下重度烧伤,他说萨瓦罕有火地龙,就是在地上游走的火龙,神出鬼没,来去无踪,经常没来由地突然出现,袭击路人,同伴全被烧成灰烬,只有他离得远,侥幸逃脱,但也伤得过重,没几天也死在村中,从此本村再也无人敢涉足萨瓦罕,这个还只是本村唯一幸存者带回来的消息,有没有其它古怪的东西,就更不知道了,所以我劝你们最好还是别去。”
  “火地龙?”文莱斯基听了不禁奇怪,继续追问,村长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文莱斯基沉思良久,心想这次考古已经上报高层,准备了很久,人都已经到了萨瓦罕附近,怎么能因为一些传言,就前功尽弃?怎么着也得进去一探究竟吧,所以就委婉拒绝村长好意,领着考古队,就要离村而去。
  却不料,正在这个当口,那个土台上一直低着头,沉默不语的白痴,蓦地抬起头来,面向考古队,却眼神木然,居然一字一顿地说出话来,声音嘶哑沉闷,里面满是让人发抖的萧瑟之气,如同吹出一股寒风,连土台两旁的树枝都猛地抖动起来,“此去必死,此去必死,此去必死……”
  众人听了,不禁汗毛倒竖,全场一片寂静,尤其是彭之宗,手都颤个不停,心中默念:郑二胡又来预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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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19: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章 火地龙
  彭之宗对《巫灵龙公西征纪略》钻研最深,这本家谱描绘的郑二胡死后显灵,对巫启宗纠缠不休,其形貌就是这双手环握的作揖状,而后又充当“先知”,指引彭之宗村口守候苦行僧,诸多细节历历在目,想当然地就将疯子代入称郑二胡,所谓“此去必死”,究竟是劝告,还是唬人?是预言,还是胡扯?其实这些倒还是其次,问题的关键还是,这疯子到底是不是郑二胡现形,彭之宗心中忐忑,但好奇心终究压住了恐惧,促成此次考古已经花去了他十几年的光阴,他不想半途而废,自己挖的坑,豁出去了也得填满,所以躲在一旁,也不吱声。
  那边巫淇的男友周正,却被吓得脊梁冷飕飕的,他一个大公司老板,商场上那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果敢决断,刚毅坚忍,但是,对这野外探险,却是无志无趣,谨小慎微,是被巫淇牵着鼻子来的,这一路上也没碰到什么危险,今天见到那疯子渲染的恐怕气氛,已经惊得两股战战,忍不住就想拔腿而去,巫淇一把抄住他的手,给逮了回来,“跑什么?不就是个疯子有一天突然正常了一点嘛,念了几句话而已,看把你吓得,你不是说我到哪,你就陪到哪么?这就想溜了?”
  周正一脸的尴尬,“我这哪是跑啊,你看我不是连身子都没转吗?你知道我胆子小,平时一个人睡觉都不敢关灯,这疯子话倒不是特别吓人,主要这声音太瘆人了,咱俩好好的都市繁华不享受,偏要到荒郊野外来找刺激,万一出了问题,不是惹咱们父母伤心绝望?”
  巫淇两眼一翻,“别跟我提爹爹妈妈的,你只要不让我伤心绝望就好,这疯子有什么好怕的,有恐怖片可怕么?我和你去电影院点的都是恐怖片,你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周正,我告诉你,你要敢一个人跑回去,我们就彻底玩完!”
  周正长得中等身材,细皮白肉,一脸的婴儿肥肉,外表没啥特别的优点,倒是戴着一副,风度无比儒雅,他家财万贯,其实找个美女不费事,但是天生却喜欢强势的美女,巫淇两样皆合,而且从小家中重男轻女,缺父爱,对周正这种大龄男颇有依恋,却又好颐指气使,偏偏周正又喜欢这种感觉,一见巫淇发怒,就比天崩地陷还严重,当下强压心头恐惧,站定在巫淇身边,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王奔当时也是头皮一阵发麻,随即骂骂咧咧地冲向土台,“你个二傻子也来装神弄鬼?敢吓唬你王爷!你王爷从小吓到大的,给你两下子,看你清醒不清醒。”说罢就要去扇那疯子耳光,被巫戈一把拽住,“你跟一个疯子较什么劲?人家疯,你也疯?”
  文莱斯基也出面制止,他对疯子观察了一番,见那疯子恢复了痴坐模样,不再有任何动静,心中稍安,“大家不要怕,疯子就是疯子嘛,难免会疯疯癫癫的,很多事情不可捉摸,他等会拿把刀砍人,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考古要有定力,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我们不去想它,现在大家打点行装,我们马上出发。”
  一行人拜别村长,就往西开拔,约莫开了一百公里的荒漠戈壁,一名队员慌忙叫道:“队长,我的指南针怎么一直在自转?”大家一听,纷纷翻看自己的指南针,果不其然,只见指南针的针头围轴打转,一刻不停,王齐保看了一阵,然后看看天,“现在正当上午,如果是晚上,或者下雨,那就麻烦了。”
  巫戈奇道:“怎么就麻烦了?难道没有这个指南针会迷路?我就不相信这么大的旷野会迷路。”
  热丽娅在一旁听了咯咯笑道:“没在野外工作过吧?旷野也会迷路的,天晴还好一点,如果在晚上和阴天就麻烦了,因为没有日月星辰辩方向,就会在旷野上兜圈子。”
  巫戈越发奇怪,“我只知道在森林里会迷路,会兜圈子,因为周围的树会挡道,走不了直线,路线会象圆规一样打圈,转来转去转会原地,旷野这么大的平坦路,也会兜圈子?”
  热丽娅笑得更欢了,“只要旷野足够大,当然也会兜圈子,你想啊,一个人走路,两条腿的步子肯定不会一样大,是不是?所以,如果没有参照物的话,他走不了直线,在城市里,街道就是参照物,人会一直修改两条腿的步幅,所以不会走弯,但是,旷野就不一样了,一望无际都是平的,人就会越走越弯,最后走到原地,走不出旷野。”
  巫戈恍然大悟,看着热丽娅混血女特有的柔美面庞,越发欣喜不已,心头调侃意味却越浓,“哎呀,我真是小看小巫女了,这哪是巫女啊,简直就是现代智慧小美女啊,请收下我的膝盖!”
  热丽娅笑着骂道:“没个正经!”脸转向窗外,蓦地指着前方,“看!那地上黑漆漆的什么东西?”
  巫戈与众人纷纷探头外望,只见远处纵横交错的蜿蜒着黝黑的沟壑,曲曲折折的布满地面,前面车子一辆接一辆地停了下来,大家走出车子都去查看。
  热丽娅和巫戈蹲下身子,抚摸地面,只见那些沟壑深浅不一,浅的十公分左右,深的有好几米,一条条的有几十米几百米长,表面都是焦黑的糊糊状,上面还嵌着亮晶晶的颗粒沙子,热丽娅抠下一粒,面露忧虑,“不好,这些都是高温烧灼的石头化成的晶体,难道这就是村长说的火地龙?”
  巫戈也是吓了一跳,“原来村长没有骗我们,真的有地下的火龙?”热丽娅面色凝重起来,两手扒了一下沟中焦土,拽出一根木棒状的东西,抚去表面黑土,左右细看了一阵,“我觉得这是一块骨头!”
  巫戈心头一颤,“骨头?人骨?”热丽娅摇摇头,“不象,人骨没那么大,我猜不是牛的,就是熊的,而且是大腿骨!”正说着,热丽娅突然盯着巫戈缝在衣服上的指南针,只见那指南针发了疯似地猛烈转动,一丝惊恐立马泛上嗓子眼,“大家快上车!快离开这里!”拉着巫戈就往车上跑。
  与此同时,平地响起连串的炸雷声,噼里啪啦地震耳欲聋,四野里窜出阵阵白色雷电,就象闪电在地面蜿蜒闪烁,而不是在天上,热丽娅拉着巫戈,在爆炸声和焦糊味中猛跑到车上,王齐保和一帮人接着上来,惊魂未定地发动车子,一路狂奔起来。
  车队已经全部开动起来猛冲,先头一辆没跑多远,就被一道斜刺里冲过来的雷电击中,顿时整个地炸到半空,在空中就剧烈解体了,文莱斯基倒抽一口凉气,趴在车窗外,一面向后猛招手,一面用高音喇叭狂喊:“掉头往回开!”
  原来前方雷电尤其密集,根本冲不过去,众车一个大漂移掉头,纷纷铆足了油门猛开,开不多久,又一辆车的轮胎粘在滚烫的地沟中,火苗爬上轮胎,瞬间整车就着了火,车上考古队员浑身是火地跳下车,有的没跑两步就栽倒在地,气绝身亡,有的被尾随而来的雷电劈得消于无际。
  文莱斯基看得眼泪都趟了下来,咬咬牙狠踩油门,在雷电中左冲右突,一马当先往外突围,众车跟在其后一路逃命,四下聚拢起来的雷电在车队后贴身追踪,所过之处又留下遍地的沟壑,周正脸色惨白,不断喃喃自语:“这下没命了,这下没命了……”巫淇抱着他,却是一脸柔情,“管它有命没命!一起死不好么?”周正嗫嚅道:“我死了,爸妈得多伤心啊!”巫淇拍拍他脑袋,“说了让你别爹爹妈妈的,你又犯浑了,何况我们还死不了呢。”说着看向车外,溜出来一句,“真刺激!”
  巫戈也扭头看了车后天崩地裂的景象,发觉热丽娅还在握着自己的手,忍不住又握得更紧了,热丽娅心头一动,手上却纹丝未动,低头又看指南针,那指南针兀自打转,但是幅度已经明显见小,心头一喜,也跟着巫戈握紧了手,“我看我们应该安全了。”
  巫戈也看向指南针,心头甜丝丝的,却跟着热丽娅思路走,奇道:“怎么说?后面还电闪雷鸣呢。”热丽娅晃晃指南针,“你看,这指南针转的越来越慢了,说明我们就要逃出火地龙的危险地带了。”
  巫戈依旧不解,“你是说火地龙和这指南针有关系?”热丽娅看着他,“是啊,火地龙不是龙,而是地面雷电现象,我以前听我外婆说过,世界上有些地方,鸟儿会辩不清方向,蜜蜂会找不到回家的路,这些地方就会出现旱地雷或者滚地雷,各处叫法不一样,我想这里就叫它火地龙了吧,这地方磁场异常,有些特别的时候,地磁会互相碰撞,产生电磁现象,就像天上的雷电一样,会出现地面闪电,你看现在指南针自转弱了下来,说明地磁异常缓解,我们应该是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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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20: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章 玄冥石
  说到死了十条人命,王齐保不经意地四下里一瞧,“噫,小彤哪里去了?”他将队伍从头瞅到尾,却哪里还有郑影彤的身影!急的连齐肩长发都直竖起来,原来郑影彤是他唯一的外甥女,如今突然没了踪影,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又该如何向他妹妹交代?
  王奔心中也是咯噔一声,循着队伍,左看看,又瞅瞅,一通好找,果然不见了郑影彤,他思前想后,将种种细节在胸中过了一遍,拍着胸脯说道:“别急别急,小郑应该落在村子里了,我是最后一个见到她的,当时她说内急,我也不好意思跟随,结果出来时搞忘了,到现在都没见过她。”
  巫戈哪舍得这么难抓的小辫子,一拍王奔脑袋,“你小子,没让你跟随她,也没让你甩了她啊,当时怎么不说?好歹我们都会有个照应。”
  王奔一听来气了,“当时那疯子阴森森的,人人都想脚底抹油快走,谁会照应谁啊,怎么没见你照应她啊?再说了,来了有什么好?这火地龙是好玩的吗?还不如呆在村子里安稳,我被你骗上了贼船,有家难回,这下肠子都悔青了,你这瘪儿子!”
  巫戈心中暗自乐着,嘴上却不留情,“什么瘪儿子龟孙子的,愿者上钩,又没人逼着你来,我看小郑已经葬身火海了,你丫的就是胆怯,想编个故事回去找你彤妹妹,顺便留条小命。”
  说罢没正经的,巫戈立马换了一副表情,一番深思熟虑地对王齐保说:“说真的,自出了那村子,我也没见过小郑了,不单是我这辆车上,凡我打眼过的车上都没有见着。”然后请大家一一回忆,果然,众人只是摇头。
  王齐保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摸出手机拨了一通电话,结果是一片忙音,“不行,小彤是我妹妹的心头肉,这下不见了,我这心里堵得慌,我得回村子找找,我一定要把她好好地带回她妈身边。”说罢,便与众人逐一告别。
  轮到彭之宗时,彭之宗一脸狐疑地看着他,“老兄,这次考古花了你我不少心血,尤其是我,总有十几年了吧,你现在中途退出,我也不好阻拦,毕竟外甥女的生死重要,但是,我是越过悬崖的马,勒不住了,你到了村子,最好能摸清那疯子到底是不是郑二胡,如果是他,那他此去必死的预言到底是疯话,还是咒语?是全死,还是死十个就够了,也好让我给家中老伴一个交代。”
  王齐保听了哈哈大笑,“老彭,你多虑了,我知道你迷信那本家谱多年,几近痴迷状态,但是,有的细节你还是琢磨不透,谱里面的郑二胡的确预言了苦行僧会救巫灵龙,但是也仅此而已,巫灵龙命是保住了,但是玲珑眸其实依然如故嘛,之后巫灵龙的遭遇却没有半点透露,生死之事还是看命硬不硬,不是谁都能断定的,我就此作别,如果能找到小彤,我安顿好,还会再来找你们的。”
  那边周正眼巴巴看着王齐保上车绝尘而去,再看看巫淇,眼中满是期待,巫淇没好气地和他对了一眼,“你可以跟他一起去的啊,有我在,你有什么好怕的,算我看走了眼,一有危险就打退堂鼓,你不是答应要和我做生死鸳鸯的么?”,周正在巫淇挑衅的眼神眼神逼视下,只得怏怏作罢。
  王齐保一走,文莱斯基就带着大家打洛阳铲,划探方,开始正式挖掘起来,考古不是盗墓,它有一定的程式,划探方是为了最大程度厘定文物的出土方位和布局,打洛阳铲是为了挖掘前测定土下文物状态,这次考古队几铲子下去,带出来的泥土分层明显,就知道下面埋着东西,文莱斯基的考古队员,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因此进展神速,到了第二天中午,一个完整的祭祀坑,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个坑中,有篝火焚烧后的灰烬,有堆叠的人骨,有打碎的玉器,文莱斯基站在高高的土堆上面,放眼下望,对着彭之宗说道:“我怎么看都象是早期的八卦图雏形啊。”
  彭之宗看那两团篝火余烬被蛇形码放的人骨隔在两端,又被一圈人骨围在中央,其中一团余烬周边散满玉石碎片,不禁点头称是,“象是挺象的,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八卦布局阻挡了火地龙,我看来看去,也就是一个普通遗迹,没有什么特别值得稀罕的东西,应该没有那么神奇的地方。”
  “我也这么认为,这个最晚也是新旧石器交替,母系氏族时期的遗存,除了八卦形态蛮新鲜的,其它的没什么让人兴奋的,怎么就能阻止火地龙这种地磁异常现象呢?”
  热丽娅道:“器物的码放也有出神入化的灵异效果,就如军阵打仗,阵势非常重要,巫界的叫法就是巫势,但是如果都是普通器物,其实是起不到效果的,这些人骨玉器都是普通物件,根本抵御不了火地龙,我看这个祭祀坑还不是最主要的,要解开谜团,还得接着望下挖,谜底肯定在更深的地下。”
  彭之宗打趣道:“小巫女怎么懂得这么多?接着挖岂不是要破坏这处遗迹?这个可不是盗墓,而是考古,破坏文物可是有悖于考古初衷的,我们还是要慎重。”
  热丽娅微微一笑,“我懂的这些小玩意,还是打我外婆那听来的,历史遗迹很多都是叠层堆积的,后来的古人在更古的古人生活过的土地上繁衍生息,肯定会形成叠加的遗迹地层,现在最上面这层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就应该继续挖,考古也要看文物价值的嘛,取最有价值的挖,才能得出最有价值的结论,这才是考古的精髓,对吧?”
  文莱斯基点头称是,“火地龙是个怪异现象,解开这个谜团,比考古成果更有价值,毕竟我们死了那么多人,找到防备方法,才能告慰死去的人,对这个祭祀坑拍照,记录数据,收集文物,整理好后,我们继续挖。”
  考古队根据队长指示,清理完祭祀坑,接着挖了一小会,就发现下面硬邦邦的,等到整个土层全部掀掉,一整面黑黝黝的岩石就暴露在众人面前,那快占据整个祭祀坑底面的黑色岩石表面并非平整的平面,满是凸起的棱角和下沉的凹痕,在烈日照耀下闪着黑糊糊的光,似乎有黑色的油在上面流动,巫戈和王奔抢先跳下去,顺着岩面摸来摸去。
  巫戈叫道:“这石头又硬又滑,摸着清凉如冰,看来就是这块岩石抵御了火地龙,小巫女你来看看。”
  热丽娅跳将下来,细细抚摸了一阵,湛蓝的眼睛放射出惊异的光芒,“你说得对,这块岩石叫玄冥石,不是产自地球,而是天外来物,就是一般讲的陨石,我外婆以前给我看过鸡蛋大的一小块,象这么大的整块,我还是第一次见,外婆说过,豆粒大的就足以成为行巫做法的法器,这么大的她老人家可能也没有见过,火地龙之所以伤不到我们,绝对是因为我们误打正着,闯进了这块宝地。”
  王奔一听这是块宝石,眼睛一亮,“这石头真象小巫女说的这么神奇,不如敲一块下来,做个护身符之类的,岂不是更好?”说罢轮起一把钢钎对着玄冥石砸了下来,也不知道是石头太硬,还是太滑,砸下去居然没有一丝声响,钢钎直接脱手飞了出去,王奔骂骂咧咧地又是一通好砸,两手发麻,看那岩石表面,竟然连个白印都没有。
  巫戈看不下去了,一把夺过钢钎,“看我的!”,他天生神力,这次算是有了用武之地,心中得意洋洋地想在热丽娅面前卖弄一番,轮足了力气,呼地砸了下去,只听“喯”地一声巨响,那钢钎扭成一个近乎九十度的弯,巫戈两手虎口鲜血淋漓,再看那被砸的表面,却还是油光闪闪,依然如故。
  热丽娅连忙拿出止血绷带,给巫戈缠上,“这个玄冥石原本是个好东西,但是如此坚硬,我倒是没有料到,本来以为是个找彩的好机会,却让你挂了彩。”,说罢一脸怜惜地看着巫戈肿胀的双手,找彩又叫找采,是巫师寻找可以行巫做法的原材料的行话,被找到的宝贝就是“彩”的意思,也可以做动词,即寻觅采摘可供作法之物,这些彩物多了去了,什么花朵、甘露、奇木、异石、只要通有灵性,皆可为“彩”,巫戈被想找个好彩,顺便显露一手,不想却出了大丑,再看热丽娅一副关切的模样,心中也是颇得安慰。
  王奔见巫戈出了大糗,幸灾乐祸地笑着去捡那折弯的钢钎,突然眼前晃过一抹暗红,不由地惊叫起来,“上面好像写着什么东西!”,众人一起趴下细看,果然发现岩面布满密密麻麻的红色字迹,极其暗淡,象是古代的朱砂所写,年代久远,再加上岩石极黑,骄阳抚在上面反光太大,所以这才发现。
  彭之宗是搞文字考古的,一下子兴奋起来,要知道考古和盗墓不同,论价值一个字抵得过一座墓里全部的财宝,何况还是这么多的字,彭之宗乐开了花,伏在玄冥石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起来,约莫一个小时后,才满脸迷惑地站了起来,看那神情,连魂都丢在岩石上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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