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弓正遗绪

弓正遗绪品读《红楼梦》——简析王子腾之女对宝黛钗婚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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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5 00: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显而易见,“荣国府元宵开夜宴”之时,贾母对袭人的批评完全是在借题发挥、小题大做。至于其中的矛头所向,隐隐约约是在指向王夫人。在此之前,王夫人已经通过王熙凤巧妙运作,将袭人的身份从“老太太房里的大丫鬟”变成了“贾宝玉的准姨娘”。详细情节可见《红楼梦》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识分定情悟梨香院”,原文摘要如下:
  王夫人听说,也就罢了,半日又问:“老太太屋里几个一两的?”凤姐道:“八个。如今只有七个,那一个是袭人。”王夫人道:“这就是了。你宝兄弟也并没有一两的丫头,袭人还算是老太太房里的人。”凤姐笑道:“袭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过给了宝兄弟使。他这一两银子还在老太太的丫头分例上领。如今说因为袭人是宝玉的人,裁了这一两银子,断然使不得。若说再添一个人给老太太,这个还可以裁他的。若不裁他的,须得环兄弟屋里也添上一个才公道均匀了。就是晴雯、麝月等七个大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一吊,佳蕙等八个小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五百,还是老太太的话,别人如何恼得气得呢。”薛姨娘笑道:“只听凤丫头的嘴,倒象倒了核桃车子的,只听他的帐也清楚,理也公道。”凤姐笑道:“姑妈,难道我说错了不成?”薛姨妈笑道:“说的何尝错,只是你慢些说岂不省力。”凤姐才要笑,忙又忍住了,听王夫人示下。王夫人想了半日,向凤姐儿道:“明儿挑一个好丫头送去老太太使,补袭人,把袭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以后凡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的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就是了。”凤姐一一的答应了,笑推薛姨妈道:“姑妈听见了,我素日说的话如何?今儿果然应了我的话。”薛姨妈道:“早就该如此。模样儿自然不用说的,他的那一种行事大方,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这个实在难得。”王夫人含泪说道:“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宝玉果然是有造化的,能够得他长长远远的伏侍他一辈子,也就罢了。”凤姐道:“既这么样,就开了脸,明放他在屋里岂不好?”王夫人道:“那就不好了,一则都年轻,二则老爷也不许,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纵有放纵的事,倒能听他的劝,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如今且浑着,等再过二三年再说。”
  而且在同一回目的后续情节中,在王熙凤以当家少奶奶的身份向袭人告知这一喜讯的过程中,在“又叫他(袭人)与王夫人叩头”的同时,王熙凤还特意嘱咐袭人“且不必去见贾母”。简而言之,整个关于袭人身份变化的运作过程都是在蓄意隐瞒贾母的情况下进行的。设想一下,“荣国府元宵开夜宴”之时,当贾母见到自己心爱的宝贝孙子贾宝玉的身边只剩下了麝月、秋纹这两个大丫鬟的时候,心中对袭人的怨恨会有多大?
  从贾母的立场和角度来考虑,贾母确实有生气的理由:其一,袭人原本是自己房里的丫鬟,在此之前曾经奉贾母之命去服侍贾母的内侄孙女史湘云,后来又被贾母派到自己最心爱的宝贝孙子贾宝玉的房中服侍贾宝玉,相对于其他七个曾经或者是正在贾母房中服侍的大丫鬟来说,贾母对袭人绝对算得上是信任有加、提拔重用了。袭人即使不是贾母最信任的大丫鬟,至少也是相对而言比较信任的大丫鬟。在王夫人授意王熙凤私下运作,先把袭人从贾母房里的大丫鬟名单中注销,然后再把袭人转移到自己房里来的一系列过程中、特别是王熙凤对王夫人的情况汇报中明确说明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贾家荣国府的丫鬟至少分为三个等级:月钱白银一两、月钱铜钱一千、月钱铜钱五百。至于鸳鸯等个别服侍贾母的大丫鬟,月钱还有可能会更高。在整个《红楼梦》故事的情节设计中,作者并没有明确向读者说明袭人在不同时期分别能拿多少月钱,但是以常理来推测,无论是被派去服侍史湘云还是贾宝玉,贾母就算是不会同时给袭人涨工资至少也肯定不会裁减她的月钱。
  如果仔细分析《红楼梦》故事相关回目的故事情节,事实上很容易得出结论:即使是在袭人向王夫人进言,劝其留意贾宝玉与其姐姐妹妹之间的关系、规避“不才之事”以前,袭人在贾宝玉身边所有丫鬟中的地位也早已是独一无二的了,地位、月钱乃至权限明显超出晴雯、麝月等其他七个大丫鬟一大截。袭人每个月的月钱是白银一两,其他七个大丫鬟如晴雯、麝月等都是铜钱一千。工资待遇之差还在其次,关键是袭人的实际地位和管理权限,《红楼梦》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中的关于林红玉(小红)的情节就是最为有力的证据,原文摘要如下:
  (贾)宝玉并未理论,因问起昨日可有什么事情。袭人便回说:“二奶奶打发人叫了(林)红玉去了。他原要等你来的,我想什么要紧,我就作了主,打发他去了。”(贾)宝玉道:“很是。我已知道了,不必等我罢了。”
  从贾宝玉和袭人之间的对话来看,对于像林红玉(小红)这样的每个月的月钱只有五百钱的小丫鬟,袭人是有一定的人事管理之权的。相对而言,晴雯就没有同样的权力,具体情节可见《红楼梦》第五十二回“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勇晴雯病补孔雀裘”,原文摘要如下:
  这里晴雯吃了药,仍不见病退,急的乱骂大夫,说:“只会骗人的钱,一剂好药也不给人吃。”麝月笑劝他道:“你太性急了,俗语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又不是老君的仙丹,那有这样灵药!你只静养几天,自然好了。你越急越着手。”晴雯又骂小丫头子们:“那里钻沙去了!瞅我病了,都大胆子走了。明儿我好了,一个一个的才揭你们的皮呢!”唬的小丫头子篆儿忙进来问:“姑娘作什么?”晴雯道:“别人都死绝了,就剩了你不成?”说着,只见坠儿也蹭了进来。晴雯道:“你瞧瞧这小蹄子,不问他还不来呢。这里又放月钱了,又散果子了,你该跑在头里了。你往前些,我不是老虎吃了你!”坠儿只得前凑。晴雯便冷不防欠身一把将他的手抓住,向枕边取了一丈青,向他手上乱戳,口内骂道:“要这爪子作什么?拈不得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眼皮子又浅,爪子又轻,打嘴现世的,不如戳烂了!”坠儿疼的乱哭乱喊。麝月忙拉开坠儿,按晴雯睡下,笑道:“才出了汗,又作死。等你好了,要打多少打不的?这会子闹什么!”晴雯便命人叫宋嬷嬷进来,说道:“宝二爷才告诉了我,叫我告诉你们,坠儿很懒,宝二爷当面使他,他拨嘴儿不动,连袭人使他,他背后骂他。今儿务必打发他出去,明儿宝二爷亲自回太太就是了。”宋嬷嬷听了,心下便知镯子事发,因笑道:“虽如此说,也等花姑娘回来知道了,再打发他。”晴雯道:“宝二爷今儿千叮咛万嘱咐的,什么‘花姑娘’‘草姑娘’,我们自然有道理。你只依我的话,快叫他家的人来领他出去。”麝月道:“这也罢了。早也去,晚也去,带了去早清净一日。”
  宋嬷嬷听了,只得出去唤了他母亲来,打点了他的东西,又来见晴雯等,说道:“姑娘们怎么了,你侄女儿不好,你们教导他,怎么撵出去?也到底给我们留个脸儿。”
  在怡红院中,坠儿的身份和林红玉(小红)一样,都是月钱五百钱的小丫鬟。但是即使是晴雯抬出贾宝玉来狐假虎威,宋嬷嬷也已经猜到了这是因为坠儿之前偷窃虾须镯的事情发作了,宋嬷嬷还是明确表态“虽如此说,也等花姑娘回来知道了,再打发他。”由此可见,相对于坠儿这样的月钱五百钱的小丫鬟而言,晴雯这个月钱一千钱的大丫鬟的地位当然是要高出很多的,用坠儿母亲的话来说,坠儿是晴雯的“侄女儿”;但是按照贾家荣国府的家法家规,晴雯对坠儿并没有任何处分之权。
  回顾整个事件,没有丝毫迹象可以证明宋嬷嬷和坠儿之间有什么私密关系,因为坠儿偷窃平儿虾须镯的事情就是宋嬷嬷首先发现并且主动去向琏二奶奶王熙凤检举的。要不是王熙凤恰巧不在家里,平儿又有心要照顾贾宝玉的脸面,只怕坠儿早就被打发出去了。事情一旦张扬开来,坠儿即使不被王熙凤当场下令打死,十有八九也会被打个半死。
  显而易见,宋嬷嬷很明白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更明白整个事件可能引发的利害冲突。在“虾须镯事件”的主要当事人中,坠儿纯粹是咎由自取,最终被逐出怡红院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可以说是宅心仁厚,但是平儿的举动也等于是同时给自己埋下了一个潜在的隐患;贾宝玉的心态是“又喜又气又叹”,“喜的是平儿竟能体贴自己,气的是坠儿小窃,叹的是坠儿那样一个伶俐人,作出这丑事来。”
  相比之下,只有晴雯是一心一意要与袭人争风吃醋,非要扬铃打鼓地张扬其事,想要借此机会给袭人的脸上抹黑。个中原因十分简单,袭人是贾宝玉身边的“首席大丫鬟”,对于佳蕙等八个月钱五百钱的小丫鬟是有教育督导之责的,坠儿偷窃虾须镯之事一旦张扬开来,第一个要被追究管理责任的人必定是袭人;宋嬷嬷本人已经向平儿详细陈述了坠儿的整个犯罪过程,纵然没有应赏之功至少也不会有应罚之过;平儿明知坠儿的犯罪事实却不依法严惩,多多少少有一些包庇犯罪之嫌;王熙凤是整个贾家荣国府的当家少奶奶,自然要负担连带管理责任;从贾宝玉、王夫人到贾母,都会因为各人对袭人的看重而颜面有损。
  理论上来说,袭人一旦因为“管理疏失”而遭受斥责甚至是就此被逐出怡红院,那么在七个月钱一千钱的大丫鬟中排名第一的晴雯无疑会是袭人离去之后怡红院“首席大丫鬟”的第一候补人选,月钱有可能会涨到每月一两银子,像之前袭人那样成为贾宝玉的“准通房大丫鬟”大有希望,即使是像之前袭人那样成为贾宝玉的“准姨娘”,每个月从王夫人那里领取二两银子一吊钱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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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5 01: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可惜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晴雯的如意算盘打的再好,会有实现的可能吗?王夫人会不会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大丫鬟暂且不论,对整个“虾须镯事件”内幕一清二楚的宋嬷嬷会跟着她趟这趟浑水吗?就算是晴雯最终如愿以偿,成功地取代了袭人在怡红院的地位,也无非是相对地位和管理权限有所提升,月钱(工资待遇)立即从每月铜钱一千增加到白银一两的可能性或许会有一些,在第一时间内成为贾宝玉名正言顺的“通房大丫鬟”就有些难了,像之前的袭人那样立即成为贾宝玉“准姨娘”的可能性就更低了。就算是将来一切如其所愿,晴雯最多也不过就是一个宝二爷房里的姨奶奶,为了一个晴雯去得罪上上下下那么多人,宋嬷嬷会有那么傻吗?
  综合分析“虾须镯事件”的因果关系和利害关系,阅者不妨掩卷深思一下:如果麝月没有在第一时间内与晴雯一起明确表态,要求宋嬷嬷马上就把坠儿打发出去,宋嬷嬷还会不会很快就“出去唤了他(坠儿)母亲来,打点了他(坠儿)的东西,又来见晴雯等”?
  无论是晴雯还是麝月,她们两个在怡红院的地位当然都是要略微低于袭人一些的;但是相对于宋嬷嬷等人而言,晴雯、麝月的地位可就高出太多了。晴雯、麝月在怡红院内都是可以随时随地自由出入的,而且由于自身职责所在可以经常见到王夫人甚至是贾母;而宋嬷嬷等人如果没有人传唤,是不能随随便便就进入贾宝玉房间内的。对于宋嬷嬷来说,晴雯、麝月都是贾宝玉身边地位相对较高的大丫鬟,别说是两个人态度一致,就算是只有一个人明确表态要立刻撵坠儿出去,自己也犯不着替坠儿这样一个月钱五百钱的小丫鬟出头,更何况坠儿偷窃虾须镯一事还是自己首先检举的,万一再迟疑下去,一旦晴雯或者是麝月当众说出什么内幕来,自己也要担干系。从宋嬷嬷的立场上来分析,反正该说的话我这个老嬷嬷都已经对你们说过了,是你们这两个大丫鬟坚持要立即撵坠儿的,将来就算是天塌下来了,第一个砸到的肯定也不会是我的脑袋。
  与袭人“堪叹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的人生结局相比,同样名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的晴雯却是“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人生结局绝对堪称是悲剧。不过平心而论,晴雯的悲惨结局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她自己一手酿造的,最后落得一个“墙倒众人推,鼓破万人捶”的结局,多多少少有些咎由自取之嫌。其他事情暂且不论,仅仅以“虾须镯事件”的前因后果而言,晴雯的所作所为绝非明智之举,基本上是把方方面面的人都给得罪了。
  袭人的身份地位及其相应的工资待遇(月钱)发生变化是在“红楼梦十三年”(“红楼十三年”)的端午节之后,最早有可能是在这一年的五月中旬或者是下旬。
  在《红楼梦》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中,王熙凤建议王夫人尽快遴选合适的丫鬟填补金钏儿遗留的空缺,因为贾家荣国府内的丫鬟分为好几个等级,按照王夫人的身份地位,在正常情况下应当给其配置四个大丫鬟,“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分例”。在此之前,有几家仆人之所以会一再去向王熙凤献殷勤,就是因为他们的女儿都是王夫人房中的小丫鬟,每个月只有几百钱的月钱,他们希望王熙凤能够选择合适的时机在王夫人面前替他们的女儿美言几句,以便有机会填补金钏儿遗留的空缺。王熙凤劝说王夫人早做决定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那就是如果王夫人相中了哪个月钱只有几百钱的小丫鬟,那么对方的月钱标准自然就要相应地进行调整,早做决定,“下月好发放月钱的”。联系同一回目的后续情节,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一事就发生在这一天的中午时分。由此可见,“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这一天应该很接近贾家荣国府每月例行的月钱发放日期,最大的可能性是在当月的月钱发放日期刚刚过去没有几天的时间节点。
  从“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这一天到“荣国府元宵开夜宴”这一天,在暂且不考虑闰月因素的大前提下,时间间隔有可能会达到八个月左右。虽然王熙凤在向袭人通知喜讯的时候特别嘱咐她暂时“且不必去见贾母”,但是在贾家荣国府这样的“侯门公府”内,一个月钱一两银子的大丫鬟一下子变成了月钱二两银子一吊钱的“准姨娘”,消息是不可能被长时间隐瞒下去的。从《红楼梦》后续回目的故事情节来看,最迟到这一年的八月份,同样在怡红院服侍贾宝玉的晴雯就已经知道这个消息了。详细情节可见《红楼梦》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蘅芜苑夜拟菊花题”,原文摘要如下:
  袭人回至房中,拿碟子盛东西与史湘云送去,却见槅子上碟槽空着。因回头见晴雯、秋纹、麝月等都在一处做针黹,袭人问道:“这一个缠丝白玛瑙碟子那去了?”众人见问,都你看我我看你,都想不起来。半日,晴雯笑道:“给三姑娘送荔枝去的,还没送来呢。”袭人道:“家常送东西的家伙也多,巴巴的拿这个去。”晴雯道:“我何尝不也这样说。他说这个碟子配上鲜荔枝才好看。我送去,三姑娘见了也说好看,叫连碟子放着,就没带来。你再瞧,那槅子尽上头的一对联珠瓶还没收来呢。”秋纹笑道:“提起瓶来,我又想起笑话。我们宝二爷说声孝心一动,也孝敬到二十分。因那日见园里桂花,折了两枝,原是自己要插瓶的,忽然想起来说,这是自己园里的才开的新鲜花,不敢自己先顽,巴巴的把那一对瓶拿下来,亲自灌水插好了,叫个人拿着,亲自送一瓶进老太太,又进一瓶与太太。谁知他孝心一动,连跟的人都得了福了。可巧那日是我拿去的。老太太见了这样,喜的无可无不可,见人就说:‘到底是宝玉孝顺我,连一枝花儿也想的到。别人还只抱怨我疼他。’你们知道,老太太素日不大同我说话的,有些不入他老人家的眼的。那日竟叫人拿几百钱给我,说我可怜见的,生的单柔。这可是再想不到的福气。几百钱是小事,难得这个脸面。及至到了太太那里,太太正和二奶奶、赵姨奶奶、周姨奶奶好些人翻箱子,找太太当日年轻的颜色衣裳,不知给那一个。一见了,连衣裳也不找了,且看花儿。又有二奶奶在旁边凑趣儿,夸宝玉又是怎么孝敬,又是怎样知好歹,有的没的说了两车话。当着众人,太太自为又增了光,堵了众人的嘴。太太越发喜欢了,现成的衣裳就赏了我两件。衣裳也是小事,年年横竖也得,却不象这个彩头。”晴雯笑道:“呸!没见世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充有脸呢。”秋纹道:“凭他给谁剩的,到底是太太的恩典。”晴雯道:“要是我,我就不要。若是给别人剩下的给我,也罢了。一样这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下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秋纹忙问:“给这屋里谁的?我因为前儿病了几天,家去了,不知是给谁的。好姐姐,你告诉我知道知道。”晴雯道:“我告诉了你,难道你这会退还太太去不成?”秋纹笑道:“胡说。我白听了喜欢喜欢。那怕给这屋里的狗剩下的,我只领太太的恩典,也不犯管别的事。”众人听了都笑道:“骂的巧,可不是给了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了。”袭人笑道:“你们这起烂了嘴的!得了空就拿我取笑打牙儿。一个个不知怎么死呢。”秋纹笑道:“原来姐姐得了,我实在不知道。我陪个不是罢。”袭人笑道:“少轻狂罢。你们谁取了碟子来是正经。”麝月道:“那瓶得空儿也该收来了。老太太屋里还罢了,太太屋里人多手杂。别人还可以,赵姨奶奶一夥的人见是这屋里的东西,又该使黑心弄坏了才罢。太太也不大管这些,不如早些收来正经。”晴雯听说,便掷下针黹道:“这话倒是,等我取去。”秋纹道:“还是我取去罢,你取你的碟子去。”晴雯笑道:“我偏取一遭儿去。是巧宗儿你们都得了,难道不许我得一遭儿?”麝月笑道:“通共秋丫头得了一遭儿衣裳,那里今儿又巧,你也遇见找衣裳不成。”晴雯冷笑道:“虽然碰不见衣裳,或者太太看见我勤谨,一个月也把太太的公费里分出二两银子来给我,也定不得。”说着,又笑道:“你们别和我装神弄鬼的,什么事我不知道。”一面说,一面往外跑了。秋纹也同他出来,自去探春那里取了碟子来。
  只要对袭人、晴雯、麝月、秋纹等人的对话略加分析,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袭人向王夫人进言之后,王夫人对她的器重并不仅仅局限于增加月钱这一点上,秋纹说自己去给王夫人送花之时恰好见到王夫人“正和二奶奶、赵姨奶奶、周姨奶奶好些人翻箱子,找太太当日年轻的颜色衣裳,不知给那一个”,显然是欲言又止、有所保留。秋纹在王夫人住处见到的“太太当日年轻的颜色衣裳”肯定是王夫人特意找出来准备以后赏赐给袭人的,晴雯、麝月等七个大丫鬟如果也能像袭人一样尽心竭力地服侍贾宝玉,自然也会有机会得到类似的奖励;在此之前,王夫人极有可能已经赏赐过袭人一些衣服了,只是不一定是“太太当日年轻的颜色衣裳”,而王夫人之前已经赏赐过袭人一些首饰则基本上是可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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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5 02: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楼主,没想到啊,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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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5 03: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激动。。。 谢谢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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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5 03: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还是要收藏,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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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5 04: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激涕零,谢谢楼主的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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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5 04: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弓正遗绪     @1970lqy 2016-09-18 06:50:00
  好啊楼主,没想到啊,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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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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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5 05: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纳百川HT 2016-09-18 07:12:00
  好贴,一定不要放过,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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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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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5 07: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研究成果,启建立夏朝的时间是在公元前2070年;宣统皇帝溥仪正式下诏退位、清朝灭亡是在公元1912年。从奴隶社会正式建立到封建社会彻底终结,中国历史大约经历了四千年的时间,其间社会性质虽然有所变化,但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展方向还是积极向上的,衣冠服饰制度总体上呈现出不断完善的趋势。特别是在明清时期,伴随着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不断强化,衣冠服饰制度的内容更加多样化和细致化,即使是在统治阶级内部,不同阶层之间一样有着明显的等级差别,社会个体因为“僭礼越制”而受到惩罚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回顾历时数千年的中国古代史,也包括从鸦片战争(《南京条约》的签订)到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辛丑条约》的签订),再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止的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殊历史阶段,簪环衣履对于女性而言始终具有相应的礼仪功能,特殊情况下甚至具有某种形式上的政治象征意义,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和近现代历史进程中留下了众多脍炙人口的经典故事。姜后脱簪待罪、冒死进谏,周宣王引咎自责、改弦更张一事就是反映衣冠服饰制度潜在政治影响力的典型事例。
  春秋末期,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在编辑《诗经》的过程中,以儒家学派的道德标准为依据,将原本流传于世的三千余篇诗歌最后删定为三百零五篇,其中《小雅》部分就收录有歌颂周宣王改过自新之后勤于朝政的《庭燎》篇,全诗内容如下:
  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君子至止,鸾声将将。
  夜如何其?夜未艾,庭燎晣晣。君子至止,鸾声哕哕。
  夜如何其?夜乡晨,庭燎有辉。君子至止,言观其旂。
  西汉时期,著名的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编著《列女传》一书,把“姜后脱簪待罪”一事列于《列女传·贤明传》之首,详细记述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原文如下:
  周宣姜后
  周宣姜后者,齐侯之女也。贤而有德,事非礼不言,行非礼不动。宣王尝早卧晏起,后夫人不出房。姜后脱簪珥,待罪于永巷,使其傅母通言于王曰:“妾不才,妾之淫心见矣,至使君王失礼而晏朝,以见君王乐色而忘德也。夫苟乐色,必好奢穷欲,乱之所兴也。原乱之兴,从婢子起。敢请婢子之罪。”王曰:“寡人不德,实自生过,非夫人之罪也。”遂复姜后而勤于政事。早朝晏退,卒成中兴之名。君子谓,姜后善于威仪而有德行。夫礼,后夫人御于君,以烛进。至于君所,灭烛,适房中,脱朝服,衣亵服,然后进御于君。鸡鸣,乐师击鼓以告旦,后夫人鸣佩而去。诗曰:“威仪抑抑,德音秩秩。”又曰:“隰桑有阿,其叶有幽,既见君子,德音孔胶。”夫妇人以色亲,以德固。姜氏之德行可谓孔胶也。
  颂曰:嘉兹姜后,厥德孔贤,由礼动作,匡配周宣,引过推让,宣王悟焉,夙夜崇道,为中兴君。
  相对于周宣姜后“脱簪待罪”、苦心孤诣规劝君王不要沉溺于酒色之乐一事而言,唐太宗李世民的结发夫妻文德皇后长孙氏“朝服进谏”、巧妙保全谏臣魏征一事则是衣冠服饰制度潜在政治影响力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详细情节可见《资治通鉴·唐纪·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上之下》,原文摘要如下:
  长乐公主将出降,上(注:指唐太宗李世民,以下皆同)以公主皇后所生,特爱之,敕有司资送倍于永嘉长公主。魏征谏曰;“昔汉明帝欲封皇子,曰:‘我子岂得与先帝子比!’皆令半楚、淮阳。今资送公主,倍于长主,得无异于明帝之意乎!”上然其言,入告皇后。后叹曰:“妾亟闻陛下称重魏征,不知其故,今观其引礼义以抑人主之情,乃知真社稷之臣也!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妇,曲承恩礼,每言必先候颜色,不敢轻犯威严;况以人臣之疏远,乃能抗言如是,陛下不可不从也。”因请遣中使赍钱四百缗、绢四百匹以赐征,且语之曰:“闻公正直,乃今见之,故以相赏。公宜常秉此心,勿转移也。”上尝罢朝,怒曰:“会须杀此田舍翁。”后问为谁,上曰:“魏征每廷辱我。”后退,具朝服立于庭,上惊问其故。后曰:“妾闻主明臣直;今魏征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贺!”上乃悦。
  显而易见,“具朝服立于庭”的文德皇后长孙氏肯定不会仅仅穿着正式的朝服,必定还会同时佩戴着与其自身皇后身份相符合的簪环,以及其他与其皇后身份相符合的饰品。
  但是在《红楼梦》故事中,作者在对以“金陵十二钗正册”为代表的青年女性人物进行形象塑造的过程中,对于各人簪环衣履的细节描述却相对有限,简直可以称之为惜墨如金。谨以《红楼梦》第三回“金陵城起复贾雨村,荣国府收养林黛玉”为例,林黛玉、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李纨和王熙凤这六个名列“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女性人物在这一回中均有不同程度的涉及,但是六人当日簪环衣履具体细节被作者明确点明的却仅仅只有王熙凤一个人。作者对于林黛玉的形象描述仅仅局限于贾宝玉视角中的容貌气质,至于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三人,作者仅仅是以“其钗环裙袄,三人皆是一样的妆饰”这样的文字一笔带过,珠大奶奶李纨更是未加丝毫笔墨。
  理论上来说,“林黛玉进贾府”之日距离贾敏去世之日的时间间隔并不是很长,很有可能不到百日,可以肯定不会超过三年。在林黛玉确定现在正处于并且还将长期处于居母丧期间这样一个大前提下,作者在“林黛玉进贾府”的当日和随后的相当时间内不对林黛玉的簪环衣履细节做正面描述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个中原因至为简单,居丧守孝期间的林黛玉即使是在贾家荣国府内客居,即使是要考虑到应当尽可能避免勾起外祖母史太君对自己女儿贾敏意外早逝的伤痛之情,林黛玉或许可以不必每日身穿孝服,但是肯定不能像其他那些父母双亲俱在的名门闺秀一样打扮的花红柳绿的,日常着装尽可能要以颜色相对素雅的衣履为主;如果确实需要佩戴首饰出现在某些特殊的场合,一般情况下也应该以白色系首饰如银器等为主。
  至于孀居守节的珠大奶奶李纨,无论其亲生父母是否健在,在贾珠英年早逝的大前提下,更加不能把心思都放在梳妆打扮上,否则恐怕会有招蜂引蝶之嫌,更加不符合李纨“金陵名宦之女”的家世背景。在《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作者在对珠大奶奶李纨进行介绍时明确提及,李纨因为“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唯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不一定会个个都赞成李纨的人生选择,但是如果按照十八世纪中国社会的道德标准来评价,李纨堪称是当时妇女德行的典范,以上所引述的《红楼梦》原始词汇是实实在在的赞誉之词。
  综上所述,“林黛玉进贾府”之日,《红楼梦》作者对林黛玉和李纨簪环衣履的细节描述采取淡化处理甚至是完全回避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并非是创作过程中的无意疏失。
  相对而言,《红楼梦》作者对“林黛玉进贾府”之日贾迎春、贾探春和贾惜春三人簪环衣履的细节描述采取淡化处理的方式却很有可能会是有意为之,不可轻易忽视。
  按照宗法制度意义上的亲疏远近而言,贾迎春、贾探春二人都是贾惜春同一个高祖父的堂姐,贾迎春是贾探春同一个祖父的堂姐。“林黛玉进贾府”之日,贾迎春的亲生父亲贾赦和嫡母邢夫人均尚在人世,即使贾迎春的生母是贾赦的原配夫人而且刚刚去世,由于贾探春、贾惜春二人在与贾迎春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上还有一定的区别,即使是在与贾迎春生母有关的祭祀仪式上,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三人的簪环衣履也应该是各不相同的。但是在初次进入贾家荣国府的林黛玉看来,“其钗环裙袄,三人皆是一样的妆饰。”由此可见,当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三人所穿的服装一定不是素服,更加不可能会是丧服。
  如果其时贾惜春的生母刚刚去世不久,则相应的推理过程一样可以存在,个中原因如前所述。
  综上所述,“林黛玉进贾府”之日,无论贾迎春和贾惜春的生母身份是高还是低,贾迎春和贾惜春必定都已经过了居母丧之期,选择簪环衣履完全可以不受任何限制。
  即使是暂且对贾迎春和贾惜春二人的情况存而不论,贾探春在选择簪环衣履的时候肯定是没有任何需要避讳的特殊情况的。按照《红楼梦》故事整体上的情节设计,早在贾珠出生以前,嗣荣国公贾代善就已经去世了。弓正遗绪之前曾经分析过贾珠的年龄范围,贾珠至少要比贾宝玉大十三岁,贾探春还是贾宝玉的妹妹,贾珠与贾探春之间的年龄差距肯定会更大。贾珠出生之时如果嗣荣国公贾代善去世尚未满一年,则贾珠是需要为祖父守孝一段时间的,但是最长也不会达到一年,在父亲贾政还健在的大前提下更加不会超过一年。史太君是贾探春的嫡亲祖母,贾政是贾探春的亲生父亲,王夫人是贾探春的嫡母,赵姨娘是贾探春的生母,在以上四人都尚在人世的大前提下,贾探春无论选择多么艳丽的簪环衣履都是正常的,真要是选择“荆钗布裙”的梳妆打扮方式反倒是有失贾家荣国府应有的体统了。在这样的故事背景下,《红楼梦》作者却对初次正面出场的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三人的簪环衣履不加任何具体描述,显然不太符合一般意义上文学作品创作构思的惯例。无论王熙凤在整个《红楼梦》故事中的重要性有多大,总不至于大于同样名列“金陵十二钗正册”的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三人之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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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5 08: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aaa0002aaa 2016-09-18 07:29:00
  看的激动。。。 谢谢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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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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