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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律师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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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4 02: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称小律师,并不是因为我年轻,是因为没有名气。我并不年轻,从事律师职业刚好二十年了。干这行的,很多人都怕混成老头了,还会被年轻法官吆喝。我也怕,所以我也希望早日发家致富,也不务正业的折腾改行,最终还是以破产收场。为了生存,只好重操旧业。
  再回到这个行业,我发现已经极度不适应。想为那些个倒霉催的说几句话,知道于事无补,却希望他们知道我也难过,知道我为他们遭遇的不平感同身受。快乐多一个人会更快乐。悲伤也一样,多一个人会更悲伤。我想说的话,可能会把悲伤聊成悲哀。
  常常有人会问我,是不是现在比从前好多了?代表我个人回答,我经历的也许是我的运气问题,个人感觉司法环境越来越差,有持续恶化的趋势。我1999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次年5月获得执业证,开始做专职律师,至今快20年了。
  最早,我在香格里拉执业,不用多久,法官都是熟人。臭味相投的,有如亲人知己一般。会不会聊案子,会,一起看法条,看司法解释,直接聊观点。现在看来,相当不规范,各种不当行为。有没有提过不当要求,从来没有。还记得有一天在毛振禹家吃饭,饭后喝茶闲聊。我郑重其事的对他说,我们像家人一样,若有一天我对你有法外之请,提醒我不要做律师了,我谋生手段很多的。会不会聊其他法官,也会聊,聊审判驾驭能力,聊案件判决的观点。也会聊某某人品问题,会带点个人倾向,想敬而远之就好。那时的我们,以谨守法律为底线,以此获得彼此的认同。
  那时法院办公条件也不好,冬天围坐在一个小电炉旁边开庭。休庭时间听法官的看法,继续各抒己见。那时对律师要求也更倾向于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代理意见、辩护观点只要于法有据,完全可以理直气壮。感觉审判人员对法规理解有问题,直接去院长办公室理论。现在想想,没什么不好。
  2002年离开老家到昆明,经历了一个令人痛苦的刑事案件,明知当事人的冤屈却选择了放弃,耿耿于怀成了消散不了的块垒。逐渐减少了诉讼业务,更多选择去做企业资产债务重组的业务。寻找机会转行,自我认识难以超然物外,做律师会承受更多的压力。逃离了几年,投资经商以破产收场,庆幸还可以做律师。如同约拿回到地面上,看来一开始就只能去往一个方向。面对人间不平我别无选择,其实就职业本质而言,撇开台面上的假话。律师的天职是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是手持权杖的法官的天职。我知道,再次面对现实,我将经历更多的痛苦。既然无路可退,就直面以对。
  我没有办法将一些案子归类为不过一件案子而已,因为这些案子里有人性赤裸裸的恶意。固然设计圈套谋财害命的人可恨,沦为帮凶的人民法官更可恨。审判是一种至高的权力,用至高的权力去伤害无辜的人,人们如何寻求公平正义。司法腐败伤害的不仅仅是哪一个当事人,哪一个家庭,伤害的是每一个公民对国家的信仰。
  我会陆续把一些真实的案例展示给大家,请大家看看我强颜欢笑背后的悲伤。不要笑话那些可怜的人,他们今天遭遇到的伤害背后,是我们每个人都在消费与承受的世界。我们知道这就是我们生存的世界,我们没有敬畏也不感激。我们一生过去,一声叹息。感叹生命不曾绽放美丽,就已经凋落成泥。我可以分享的,是每个人心底,都有一片最柔弱的地方,藏着一个因为向往美好而不朽的你。公义与怜悯,是相信人间美好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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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03: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实现全面依法治国2014年10月,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的战略部署。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是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依法治国是值得毕生追求的理想。我殷切希望在党全面领导下的依法治国,能够切实保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文明进步。全面依法治国已经第六年了,我想在在我能说话的时候,聊聊灿烂理想与黑暗现实之间,我的经历,我的所见所闻。我又当何去何从,坚持自己,还是随波逐流,维护好中年男人一贯谨言慎行独善其身的形象。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通译为孔子说:“国家政治清明,言语正直,行为正直;国家政治黑暗,行为也要正直,但言语应谦逊谨慎。”现在国家政治清明,我想还是应当坚持言语正直才好。我不认为自己是特别有正义感的人,也不认为自己是个愤青,我始终认为要尊重历史发展规律。所以,我始终拥护党的领导,坚信党对依法治国的论述。“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在日新月异的改革时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折射出社会和谐发展对法治的更高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党面对新形势的郑重宣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人民的期待为导向,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中,把法治精神融入规范社会行为的核心价值观,为建设法治中国打牢群众基础,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注入澎湃动力。对于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我是坚信不疑的。所以,当我在一起普通贷款案件执行过程中,看到人民法院赤裸裸的打脸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我终于没有忍住。由于呈贡区法院法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造成其他债权人损失超过2000多万元,我实名控告执行法官涉嫌执行民事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案件从呈贡区检察院至昆明市检察院,又回到了昆明中院,然后又回到呈贡区法院,就没有然后了。我提供收件回执的执行异议申请书,至今没有人告诉我在哪里。我控告的意图清楚明了,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其结果要么被控告人涉嫌罪名成立坐牢,要么我涉嫌诬告陷害罪坐牢。可能案件太小,被控告人又不屑于与我计较,控告快一年多了,人民检察院至今没有一个说法。我再次对其他涉案人员提出控告,人民检察院再次如法炮制,结果可想而知。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该如何处理控告,围观群众可以自行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至第一百一十二条,法律规定一目了然。至于检察官如此行为该如何理解,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99条之规定。所以,当昆明中院对我约谈之后,我发现案件没有我想象的简单,案件执行结果证明,如何实现不公平才是昆明中院追求的目标,我更没有忍住。我们可以想象某个法官私德有亏枉法滥权,却没有办法想象云南省会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如此这般的操弄法律,只是为了不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指定下级法院执行的基本要求是有利于案件执行,昆明中院把一件102天就可以执行终结的案件,一件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拖到超过执行期限。然后把本院一审的系列案件指定若干与被查封保全财产不相干的法院执行,其目的就是为了损害诸多债权人的利益。为什么参与案件执行的若干法院,负责各自案件执行的若干法官,会默契的配合昆明中院实现分散指定案件执行的初衷。在我想明白之后,我也想过,那么多法院,那么多法官,我惹得起吗?我实在不愿意去想背后是什么样的原因,我没有探索的能力。但是如此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有具体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群执法者,一群法律专业人士,明知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还要继续其火中取栗的行为,恐怕不只是为了寻求玩弄法律的快感。所以,当关系亲近的同行劝我忍气吞声,说昆明中院执行案件一向如此任性,大家不都忍了。我被震惊了,我不敢再忍。你曾经痛恨的,慢慢地,  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 这就是体制化。一座生活着667万人民群众的省会城市,世界的春城,阳光灿烂之下,有那么一个利用权力谋财害命的角落,是人民群众寻求公平正义的地方,我如何敢忍。我说过,依法治国是法律工作者的理想,无论如何我都希望依法治国能够实现。希望是美好的事物,也许是世上最美好的事物,美好的事物从不消逝。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进步共同的理想,为了理想,总得有人做点什么吧。所以,我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控告昆明中院围猎案件,昆明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也许如此控告有关部门已经见惯不惊,反正昆明市检察院认为,移送我的控告案件给昆明中院不存在违法违纪。很多朋友打电话提醒我注意安全,怕我被人民法院打黑棍。甚至还有朋友说算了,生活有困难咱们帮你,民不与官斗。然后说我们在体制内没法支持你,不能转发你的文章,也不敢为你点赞,怕单位找麻烦,怕纪委、监察委找麻烦。看看体制化的可怕,我们能够判断是非,知道对错,却不敢相信全面依法治国,甚至不敢相信公平正义。我无非是心存希望,相信全面依法治国,相信党和国家正义的力量,难道你们都不敢相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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