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3|回复: 0

司法所工作计划范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4 17: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xx年石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社区矫正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树立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思想,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为浦口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江北新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努力工作,积极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xxxx精神,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中心目标任务,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和能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完成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1、按照“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设施完善,动作规范,协调发展”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2、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推动“大调解”工作全面开展。
  3、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突出特色和创新能力,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4、促进区域稳定,维护社会治安,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
  6、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好依法治镇工作和“双创”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要点
  1、司法所建设:加大投入,推进司法所、调解中心建设规范化,利用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在完善硬件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规范化司法所、优秀优秀所“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着力提高软件建设的质量,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和学习培训的规范化,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
  2、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大力推进“调处中心”实体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二是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调处和纠纷信息预警工作,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纠纷,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三是以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为主线,以调处中心为平台,以提高综合调解能力为目标,规范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为重点,狠抓“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加强调解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调解员和“五老”调解员作用,着力提高对重大矛盾纠纷的处置能力。四是认真落实排查调处分析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每半月分析报告制度,适时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努力做到矛盾纠纷调处及时不拖案,不压案,调解程序协议规范化,案卷归案及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3、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矫正对象定期汇报思想等报告制度、定期汇报思想,迁居、外出经商、公益劳动、请销假等制度;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化,做好风险评估工作队,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施教,因人施教。三是继续开展三大监管措施,确保社区矫正秩序的稳定,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四是通过严格管理和学习教育两个手段来提升执法人员和专职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尽其所有的要求。
  4、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安置帮教工作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规范化”的要求,围绕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认真落实衔接、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措施,强化基本信息核实,做到摸清底数,建档造册,分类管理,积极探索研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工作机制,完善帮教安置工作制度,二是抓好“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定期分析制度”和“安置帮教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要及时与公、检、法等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三是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等级测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xx年回归人员排查,做好信息平台的检查比对和上报工作,确保刑释解教人员100%衔接。共2页,当前第1页12
  • 司法所工作计划范文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师哈哈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9-2025 Www.bii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ICP备14049462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