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2|回复: 0

公路局家属院管理制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2 22: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路局家属院管理制度
  为加强家属院的管理,共同创建和维护文明、平安、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禁止在楼外乱挂拖把等杂物,违者每次罚款5元。
  二、禁止在楼外、大院内乱拉绳、铁丝、晾晒衣物被褥等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三、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搭乱建乱放物品。严禁在楼梯道和地下室公共通道、楼梯间永久堆放物品,违者责令限期拆除、搬迁,并给予不低于10元/天罚款。
  四、禁止在大院内墙壁、电杆、管道上乱写乱画,自觉监督并制止外来人员乱张贴、书写广告,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五、禁止攀折花木,践踏、毁坏草坪,违者每次罚款10元。
  六、禁止乱扔乱倒垃圾杂物,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七、禁止乱推乱扳绿化地内宣传牌、树木,违者每次罚款5元。
  八、汽车、三轮车等较大型机动车辆需进入院内,必须先登记方可进入,自觉减速慢行,禁止乱鸣喇叭,乱停乱放,违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禁止在家属区内进行强躁声、烟尘等环境污染的加工生产,违者责令限期拆除、搬迁,并给予不低于20元/天罚款。
  以上规定望各住户自觉遵守,本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公路局家属院管理领导小组
  • 公路局家属院管理制度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师哈哈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9-2025 Www.bii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ICP备14049462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