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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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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22: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水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工作岗位上的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规定。
  2、易燃易爆岗位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如确实要动用明火时,要严格遵守并执行“关于印发‘辽河石油勘探局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中的规定。
  3、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装置要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防火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改正的要及时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汇报,未整改前要有临时防护设施。
  4、岗位工人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各类火灾发生。
  5、岗位工人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熟练本岗位上的灭火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按照本单位的灭火应急预案进行灭火。
  6、易燃易爆场地的场地要清洁,设备无渗漏,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
  7、易燃易爆部位要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
  8、易燃易爆工作间要有“严禁烟火”标志。电器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可靠的防静电和通风设施。
  9、工作间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实行定量领取,不得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易燃易爆部位要认真抓好自检自查,并填写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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