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奇小编 发表于 2020-7-26 18:44:22

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如何执政

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字耀之,号浩然。也称清废帝或宣统帝。醇贤亲王奕譞之孙,载沣长子,母亲苏完瓜尔佳·幼兰。1909年到1912年、1917年7月1日到1917年7月12日两次在位。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2月12日被迫退位,清朝统治结束。
         
       

          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字耀之,号浩然。也称清废帝或宣统帝。醇贤亲王奕譞之孙,载沣长子,母亲苏完瓜尔佳·幼兰。1909年到1912年、1917年7月1日到1917年7月12日两次在位。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2月12日被迫退位,清朝统治结束。
          我们对溥仪这个伪满洲国皇帝的傀儡身份已经十分熟悉,但在1946年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作为“皇帝”的溥仪,他的一切对世人来说十分神秘,当他出现在证人席上时,法庭内座无虚席。那时他提供的证词,成为后来史学界、文学作品、影视作品的基础材料。
          法律是空文伪满政府并无实权
          溥仪称自己因为恐惧而接受了日本人的邀请,在法庭上,他还称自己这样做也是为“满洲”人民着想。
          他说,在中国军队用武力尚不能抵抗日军之前,他可以秘密训练军队、培养人才,如果得到了机会,就和中国军队互相呼应,收复失地。这是开脱之辞还是他当初真这样想,在事实面前似乎并不重要。因为当时,伪满洲国的实际领导是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和关东军的全体幕僚。作为皇帝的溥仪连自己的卫兵都无法保全,更不要谈训练军队了。
          溥仪在颁布法令、签订条约、决定政策、任命官吏等重大事情上是无能为力的,证人席上的溥仪愤愤地说:“形式上是经过批准的,但是,‘满洲’在日本军队的完全占领之下,我没有自由。”尽管按照组织法的规定,皇帝是享有特权的,由政府行使立法权,但事实上,溥仪和他的伪满政府是没有任何权力的。溥仪称:“法律是法律,事实是事实!法律不过是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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